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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台灣土改那些奇葩事:不參加土改的地主,一律算作共黨

2023-12-30歷史

有個段子,說1952年國民黨在台灣全島搞土改時,將一批不願把土地分給農民的頑固地主帶到刑場嚇唬,一名從大陸逃過去的地主捶胸頓足道:

「我在大陸時,不跟共產黨搞土改的地主被算作國民黨,現在你們(國民黨)在台灣搞土改,又把台灣不願參加土改的地主全部算成共黨,哇......沒法活了。」

由於島上對資訊的封鎖,台灣土改的詳情一直鮮為人知,今日便簡單聊聊。

1948年,陳誠因與101在東北作戰損失慘重,丟了東北,被老蔣發配台灣,同時也算是種「保護」。

陳誠

去了台灣後,陳誠稱病閉門不出,算是借養病之名「悔過」,誰知半年後,老蔣突然任命他為台灣省主席,原因是此時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役行將結束,老蔣已意識到國民黨怕是沒戲,因此安排陳誠在台灣「經營後方」。

陳誠剛一主政台灣,立馬就開始了土地改革。

事實上之前國民黨也是搞過一段時間土改的,例如1941年蔣經國在江西就搞過,只是國民黨在大陸的統治根基是地主階級,讓他們去打擊地主把土地分給農民,無異於與虎謀皮。

因此國民黨在大陸的土改無一成功,全部以失敗告終。

但台灣不同,台灣抗戰結束之前是日占區,那裏的地主階級並非國民黨的基本盤,所以國民黨在那裏搞土改完全沒有心理壓力。

1949年5月,陳誠開始在台灣推行 「三七五減租」

據當時統計,台灣共有耕地81.63萬公頃,其中地主占農業人口的11%左右,占有土地比例為56%,而普通農民占農業人口的89%,卻僅占有21%的耕地,所以當時台灣的土地集中程度是很高的。

和大陸一樣,台灣地主因占有太多的耕地,自己種不過來就會招收雇農、佃戶來種地,而台灣農民向地主的交租率通常在50%—70%,即收成的5—7成都會交給地主,這就導致台農村地區的社會矛盾十分尖銳。

台灣農民

陳誠推行的「三七五減租」,簡單說來就一句話—— 地主收取的地租不得超過田地除開成本收入的37.5%

其具體做法是:每年田地總收成的25%作為成本扣除(耕種過程中的種子、肥料及其他費用,這部份通常由農民得大頭或者全得),剩下的75%再由地主和農民平分,兩邊各自分到總收成的37.5%,簡稱「三七五減租」。

這個政策推出後,農民承擔的地租一下就由原來的5—7成降到了3—4成,如此一來,台灣地主們的收入一下減少了一半,自然跳起來大鬧。

只是鬧也沒用,陳誠曾就台灣土改有句「名言」:

三七五減租工作一定要施行,我相信困難是有的,調皮搗蛋不要臉的人也許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總不會有。

要錢還是要命,這就是陳誠給的選擇。

由此可見國民黨在不涉及自身利益時,手段其實還是有的,大陸土改「黨國」搞不下去,那是因為在「革自己的命」,而對台灣地主這種沒根基的,「黨國大員」們自然就沒那麽多顧慮了。

對於這一切,台灣地主們是又喊又鬧,還有拒不配合參加土改的,但沒用,陳誠有槍桿子在手,敢不參加土改就一律算作共黨,這下地主們沒轍了。

「三五七減租」推行下去後,地主們以為自己讓利這麽大,土改會就此打住,但他們沒想到的是,這才是剛剛開始——2年後,新一輪的土改又來了。

1951年,陳誠提出【台灣省放領公有耕地扶植自耕農實施辦法】。

按此辦法,台灣當局將把自己手中的16萬公頃台灣「公地」分給農民,地主們一看不關自己的事,就沒太在意,殊不知這是陳誠在「釣魚下窩子」。

一年之後,隱藏在這一系列政令背後的真正「土改令」,突然亮相。

1952年7月,台灣當局下令,每戶地主可保留水田3甲或旱田6甲,超過此數的田地將被有償征收,然後再分給農民

(註:台灣1甲地秉承閩南地區對土地的計算方式,1甲約等於內地14.5畝)

此令一出,台灣地主們頓時傻眼,一時間地主們哭天搶地,到處上訪。

不過「黨國」此時有話說了,一年前「黨國」都把自己的地分給了農民,你敢不分?不分就要你的腦袋。

這時地主們才恍然大悟,然後便是欲哭無淚,拿著台當局給的補償,交出土地了事。

這裏大概說一下台當局當時的補償方案。

按照贖買價格(地價按當年土地收獲量的2.5倍計算),地主們所拿補償的7成為土地債券,3成為四大台灣公營事業(礦山、水泥、造紙、農林)的公司股票。當時台當局為這筆補償,支付了共計約6.5億台幣。

如此問題來了,國民黨在大陸一敗再敗,早已窮得當褲子了,這筆當時堪稱天價的贖買費是從哪來的呢?

答案:國黨敗退台灣時,從大陸運走了共計約400萬兩黃金,另有價值數百萬兩黃金的白銀和銀元,加上1950年韓戰爆發,大量美援湧入台灣,這才支撐起了當時台幣的發行,讓國民黨了有了土改的資本。

所以國民黨在台灣的土改,實質上是以天下之財補台灣一隅,有如此充裕的財政支持,其難度與同時期的大陸土改完全不可同日而語,換誰去都能把土改實施到底。

如今回顧往昔,我們不難發現,為什麽在上世紀50年代,兩岸不約而同地同時開啟了大規模土改這一歷史性的操作?

今日看來,大約有兩點。

一是孫中山先生提出「平均地權」,實作「耕者有其田」的願望和主張深入人心。

孫中山先生領導中國人民推翻滿清,結束了中國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但辛亥革命未能竟全功,以至封建制度的經濟基礎——地主階級未能被徹底消滅。

而國共兩黨雖理念不同,但在繼承孫中山先生遺誌上卻是不遺余力的,所以在上世紀50年代初中國社會結束亂世重歸穩定時,實施土改就成了雙方不約而同的選擇。

二是地主制經濟制約了中國的發展,其所代表的落後生產力必然被淘汰。

無論是蘇聯還是歐美已開發國家,都向我們揭示出社會發展的下一步是實施工業化,只有工業化,才能讓社會生產力大幅提升,然後國家才能富強、人民才能樂業,中華民族才能不受外敵的欺辱。

而地主經濟嚴重束縛著生產力的解放,一畝地中國老百姓拼死拼活幹一年,產出不過幾百斤糧食,但一畝地如果拿來發展工業,卻可以創造出無盡的財富。

所以必須消滅地主經濟以及其衍生出的地主階級,並從地主經濟中釋放出土地這一最為重要的生產資料,能實作這一目標的,唯有土地改革。

所以兩岸同時在那個時期進行土改,並非什麽巧合,而是歷史的必然。

如今大半個世紀過去,兩岸先後走上了經濟騰飛的道路,由於大陸的土改比台灣土改執行的更為徹底,所以我們看到,今日大陸的工業化程度較之台灣更全面和更深入,這正是正確的決定所帶來的正確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