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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位在世的紐倫堡審判檢察官去世

2024-01-10歷史

2023年4月7日, 紐倫堡審判中最後一位在世的檢察官本傑明·費倫茨去世了。那時他已103歲了。關於這位老先生我不想說太多關於他的猶太背景啥的,希望各位著重於當時的背景,客觀發言,請閱讀完本文後再發言。

費倫茨 1920 年出生於羅馬尼亞特蘭西瓦尼亞的一個匈牙利猶太家庭,僅僅在出生10 個月後,他就與家人移民到美國,以躲避猖獗的反猶太主義。1943年從哈佛法學院畢業後,費倫茨應征入伍,擔任高射炮手。

費倫茨在 2016 年接受【華盛頓郵報】采訪時回憶了陸軍的工作 ,並指出,「作為哈佛法學院的畢業生和戰爭罪專家,我能說我的長官他們非常才華橫溢做出了十分高明的安排(出於的大學生的刻板印象),他們指派我去清理兵營的廁所。而其他炮兵他們則把所有能給我做的骯臟的事情都給我做。」「過了一段時間,他們才開始意識到我也許還能做些其他的事情,」他繼續說道。

身材矮小但直言不諱的費倫茨——身高僅超過 5 英尺(1.524米以上)——最終晉升為中士,成為 喬治·巴頓將軍指揮的第三集團軍的一員。接下來他參與了諾曼第登陸期間的行動——從奧馬哈海灘登陸艇上下來 ,費倫茨發現自己在齊腰深的水中奮力前進,水深沒過他周圍的人的膝蓋——就像之後突破馬奇諾防線和齊格弗列特防線、穿越萊因河一樣。在此之後他還參加了突出部戰役。

然而,這是費倫茨的最後一次軍事任務,將永遠改變他的人生軌跡。

1945 年,在他光榮退伍後,時任紐倫堡審判首席檢察官的特爾福德·泰勒將軍(準將) 邀請費倫茨返回德國,與調查小組合作,揭開戰犯的罪行。費倫茨在受托為美國陸軍的戰爭犯罪部門收集德國戰爭罪行的可靠證據時,他發現德國人在許多集中營進行了細致的死亡登記。

「像 布痕瓦爾德集中營、毛特豪森集中營和達豪集中營這樣的集中營都清晰地印在他的腦海裏,」費倫茨在接受美國大屠殺紀念博物館采訪時說道 。「即使在今天,當我閉上眼睛時,我仍然目睹了我永遠無法忘記的致命景象。」

他的一名調查員 在翻查滕珀爾霍夫機場附近德國外交部的一處附屬建築時,發現了大量秘密報告。打印好的頁面裝訂在活頁資料夾中,蓋世太保每天都會將其發送給德國高級官員。他們提供了跟隨德國軍隊進入蘇聯的黨衛軍消滅小隊在東線大規模槍殺猶太人、吉普賽人和其他平民「敵人」的全部細節。

當費倫茨清點報告中列出的受害者人數時,他驚呆了。「當我知道這個數碼超過一百萬時,我就不再看了,這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他回憶道在隨後的審判中,國際軍事法庭認定近200萬猶太人被特別行動隊殺害。但據【華盛頓郵報】報道,隨著包括赫爾曼·戈林和魯道夫·赫斯在內的德國最高層 已經被起訴,英國、法國和蘇聯開始關註其他戰後問題 。這使得美國可以監督紐倫堡的任何進一步起訴。

與此同時,泰勒將軍面臨著結束法庭訴訟的巨大壓力,其中包括起訴對囚犯進行醫學實驗的德國醫生,以及針對特別行動隊的流動殺手的大量證據。

最左是當時在工作的費倫茨

當時,泰勒的工作人員已經不堪重負(可以想象一下他們每天面對的照片,錄影,檔的數量以及難以讓人接受的程度),而且裝備不足,因此無法處理另一起案件。

「我開始尖叫,」費倫茨 在 2017 年接受【60 分鐘】節目 采訪時說道,「我說,‘看,這裏發生了大規模謀殺,規模空前的大規模謀殺。’」 [泰勒]說,「除了你的其他工作之外,你還能做這個嗎?」 我說:「我當然可以。」 他說:「好吧。」 所以,你就這麽做吧。」

費倫茨當時年僅 27 歲,之前沒有任何審判經驗,但他在被認為是歷史上最重要的「謀殺案」審判之一中成為首席檢察官。理論上,這位年輕律師本可以指控數千人犯罪。事實上,法庭的座位數量有限——只有24個。

被特別行動隊處決的蘇聯平民

費倫茨根據級別和教育程度選擇被告。最初選定起訴的 24 人中,一名在審判前自殺,另一名在審判後不久因健康狀況不佳而死亡,費倫茨因此要以反人類罪起訴 22 名男子。在審判期間,費倫茨成為第一個在法庭上使用「種族滅絕」一詞的人——該詞由波蘭猶太難民律師拉斐爾·萊姆金創造。

在美國 訴 奧托·奧倫多夫 等人案的開庭陳述中 。費倫茨告訴法官,「在戰爭期間殺害手無寸鐵的平民可能是戰爭罪,但同樣的殺戮是另一種罪行的一部份,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認為這是一種更嚴重的罪行,種族滅絕罪或反人類罪。這是我們在訴狀中所做的區分。這是真實的,也是最重要的。」

「死亡是他們的工具,生命是他們的玩具,」他繼續說道。「如果這些人被判無罪,那麽法律就失去了意義,人們必須生活在恐懼之中。」費倫茨起訴的 22 名戰犯全部被定罪。大多數人被判處了死刑。被告埃米爾·鄂圖曼在審判前死亡。

在與 歷史學家安德魯·納戈爾斯基的一次討論中,費倫茨回憶道,「我有 3,000多名特別行動隊成員,他們提到他們每天都會出去射殺盡可能多的猶太人和吉普賽人。我只(也只能)審判了其中的22人,定罪了22人,其中14人被判處死刑,其中只有4人被實際處決,其余的人幾年後就出獄了。」到 1958 年,最後幸存的被告已成為自由人。

「而另外 3,000 人——他們沒有得到如何懲罰,就像這一切都沒發生過一樣,」費倫茨憂郁地補充道(可以想象多麽無奈)。「盡管之前他們每天都在犯下大規模謀殺。」(這主要是在那時比較熱門的一個問題:執行命令的士兵應不應該為他們服從的命令而負責,有爭議所以大部份被處理被審判的是下命令的德軍以及罪行證據十分確鑿的,當然主要指審判。)

毫無疑問,費倫茨和他的上司特爾福德·泰勒將軍一樣,對這場審判不滿意,但他也和他的上司一樣他認為審判是成功的,因為它們開創了先例,並為危害和平與人類罪定義了法律基礎。1950 年,聯合國將這些審判中最重要的聲明編入【紐倫堡七項原則】。

他與妻子

紐倫堡審判後,費倫茨和他的妻子格特魯德一起留在德國,他們於 1946 年 3 月 31 日在紐約結婚 。 他與庫爾特·梅等人一起參與了成立NC迫害受害者的賠償和康復計劃,並參與了以色列和西德於 1952 年 9 月 10 日簽署【賠償協定】的談判,以及1953 年第一部德國歸還法。 1956 年,一家人(當時他們已經有四個孩子)返回美國,費倫茨在那裏作為他前上司特爾福德·泰勒(準將) 的合夥人進入私人律師事務所。

在針對弗歷克問題(弗歷克審判的主題)追究猶太勞工的索賠時,費倫茨觀察到「歷史和心理學上的有趣現象,即罪犯經常將自己視為受害者」。國際刑事法院確實於2002年7月1日【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生效時成立。在布殊政府時期,美國簽署了該條約,但沒有批準。政府與其他國家締結了大量雙邊協定,比如禁止將美國公民帶上國際刑事法院。

費倫茨多次反對這一程式,並建議美國毫無保留地加入國際刑事法院,因為「法律必須平等地適用於所有人」是一項長期確立的法治,在國際背景下也是如此。本著這一精神,他在2006年8月25日接受采訪時建議,不僅應該審判薩達姆·侯賽因,還應該審判喬治·W·布殊,因為美國在沒有得到聯合國安理會批準的情況下就發動了伊拉克戰爭。他還建議布殊因與伊拉克戰爭有關的「269項戰爭罪指控」而在國際刑事法院接受審判。

2013年,費倫茨再次表示,「使用武力實作政治目標應作為國際和國家犯罪受到譴責」。

費倫茨於 2018 年在一本關於國際正義的未來的書的序言中寫道,「發動戰爭本身就是反人類的最高國際罪行,無論何時何地逮捕罪犯,都應該透過普遍的懲罰來阻止戰爭」

直到去世為止他一直在倡導使用國際法解決沖突而不是發動戰爭,制造出更多的罪行再透過一場形式審判來了結。(當然我也知道這多少有點理想了)

還是要認可這位老先生做的事,因為即使是巴勒斯坦的發言人,巴勒斯坦聯合國常駐大使都在他去世當天對他提出的法案以及對他做出的貢獻進行了肯定,並為他的去世哀悼 。

好了我們下期再見!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