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軍「出旗為民」的政策始於乾隆七年,自本年起,清廷陸續開始將處在八旗內部邊緣地位的漢軍旗人和「開戶人」清退,在將這些人清出旗籍後,一部份歸入民籍,以普通民眾的身份生活,一部份加入綠營,繼續為清廷效力。這項措施導致了八旗的組織結構、民族成分、軍事實力等因素的變化,影響比較深遠,本文就將對乾隆時期「出旗為民」的政策進行討論。
八旗生計問題日益突出,加上乾隆年間軍事格局的調整,促使漢軍大規模「出旗為民」。
乾隆時期,由於承平日久,戰事較少,八旗生計問題日益凸顯,對清廷的財政造成了嚴重的拖累,盡管歷代清帝都十分重視這個問題,並采取過借給俸餉、賑濟八旗銀兩、回贖旗地等方法解決其生計問題,這些措施確實使八旗的生計問題得到一定緩解,但效果終不能讓清廷滿意,有些措施更是與飲鴆止渴無異。就比如說對八旗振濟銀兩,政府支出大批銀兩,旗人便隨手花費,很短時間便化為烏有,重返赤貧, 「兵丁閑散人等惟知鮮衣美食,蕩費貨財相習成風,全不知悔,旗人之貧乏率由於此」 。而回購旗地,不多時又被旗人賣出,為了切實解決旗人的生計問題,緩解財政壓力,清廷不得不將「出旗為民」的計劃提上日程。
【欽定八旗通誌】
又在乾隆二十年,清廷消滅準噶爾蒙古,全有新疆。乾隆二十七年,伊犁將軍府設立,新疆駐防正式設立。其所需兵員不少都是由東北及北部邊疆中挑選撥往,這些官兵要攜眷永駐新疆防禦,錢糧耗費頗為龐大。清廷受八旗生計困擾,20余萬八旗兵額已是極限,再無增加的可能。於是,只好在「減法」上下功夫,空出額缺給新疆的索倫、錫伯、厄魯特、察哈爾等營兵勢在必行,這也是乾隆時期在京師和地方駐防實行大規模「出旗為民」的一大原因。
而身為旗內「邊緣」人群的漢軍旗成為了重點裁撤物件。且由於漢軍的政治地位相對於滿、蒙旗人較低,其升官披甲的機會更少,早在皇太極時期,就規定 「滿洲、蒙古壯丁每二名披甲一副,漢軍壯丁每五名披甲一副」 。其間,屢經調整,在康熙二十一年,又規定 「漢軍每佐領下,仍四名披甲一副。滿洲、蒙古每佐領,亦不得過四十副」 ,以一佐領150丁計算,漢佐領的披甲率依然較滿、蒙佐領低下,披甲率低,就帶來一個問題,就是漢軍旗的余丁人數較多,如福州駐防,當地漢軍旗 「除兩千披甲外,余丁又有二千余人」 ,漢軍旗生計問題最為嚴重,這就更刺激了清朝皇帝將漢軍大規模「出旗為民」的想法。
總體來看,漢八旗由於在旗內屬於邊緣地位以及政治地位低下帶來生計問題最為嚴重,成為了清廷眼中的「出旗」物件。
【八旗通誌初集】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康熙朝就在為漢軍余丁找出路,具體做法是將部份余丁發往綠營當差,這也算是乾隆朝漢軍旗「出旗為民」政策的雛形。
【康熙朝滿文朱批奏折全譯】
乾隆朝的大規模出旗為民。
在乾隆一朝實行「出旗為民」舉措有三次,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這也是乾隆帝時期第一次推行出旗為民的政策。其在乾隆四年頒布【籌漢軍歸籍移居論】,鼓勵除從龍入關的功臣後裔外的在京漢軍旗出旗為民。在這篇諭旨中,乾隆皇帝聲明因為限於八旗成例(清廷對旗人實行包養政策,導致了旗人經商置產,謀生糊口有諸多限制),使漢軍旗人生計困難,故為了漢軍旗人著想,允許漢軍旗人出旗另謀出路, 「朕意欲稍為變通,以廣其謀生之路」 ,並說明 「所有願改歸民籍,與願移居外省者,無論京外官兵閑散,皆限一年內呈明本管官具奏」 。在乾隆八年,又再次補充 「文官自同知等官以上,武官自守備等官以上,皆不必改歸民籍」 。
【清會典事例】
本次出旗不帶有任何強迫性質,而出旗時又有官職、年歷的限制規定,故效果非常一般,人數很少,到限期一年截止時,各旗申報出旗的僅僅只有1396人,其中有現任旗缺官3人,漢缺官17人,進士、舉人、候補、監生、降調官員等117人,共137人,占到出旗人數的十分之一。可見,此次出旗對家資饒有實力的旗人官紳很有吸重力。據史學家白新良推測,包括親屬、奴仆在內的出旗全部人數在2萬人左右。
【清高宗實錄】
乾隆七、八年間,清廷頒命京師漢軍出旗,但並未達到預期效果。於是乎,在乾隆十九年到二十年,清廷又開啟了針對各地駐防漢軍旗人的第二波「出旗為民」。
乾隆十九年,清廷命閩浙總督喀爾吉善與福州將軍新柱籌議將福州漢軍出旗,就議定了六條事宜,其核心宗旨主要就是一個: 駐防漢軍出旗後或為民,或補綠旗,而駐防漢軍的缺額則由京師的滿八旗頂補 。很明顯,駐防漢軍出旗為民,在降低財政壓力的同時,也有解決京師滿洲兵丁生計問題的目的。當然,以下六條也成為駐防八旗「出旗為民」政策的核心精神,其他駐防城的漢軍「出旗為民」政策也是按此執行。唯一有所變化的,就是隨著新疆駐防的建立,導致駐防兵力調整過大,將駐防漢軍大規模出旗為民,不拘於 「先改一半」 之例。
【滿漢名臣傳】
這次針對駐防漢軍的「出旗為民」的政策執行的極其堅決,與京師八旗自願原則不同,帶強迫性質,綠營缺額又有定限,並不能全部吸納出旗漢軍。由此,導致了一大堆旗人為民後生活無著,陷入了困頓之中,像江南總督尹繼善對此事是顧慮重重,裁汰江寧、京口駐防的漢軍時對江南都司白雲上說道: 「旗人藉錢糧為生,稍不公輒起物議。」 ,白雲上對此事的看法可謂是一針見血,道盡了駐防漢軍旗出旗為民後的窘境。
【清史列傳·卷七十五】:我朝幅員萬裏,歲賦所入,豈不能贍此數旗人耶?旗人不註四民籍,汰之則強者盜,弱者丐。京口當沖塗,外藩貢使,由此往還。旗婦章服與民人異,沿街乞丐,恐有傷國體,為外夷所笑。
【清史列傳】
駐防漢軍一旦出旗之後,加入民籍的漢軍就與普通民人無異,隨著個人能力和機遇不同逐漸出現分化,開始「七分靠打拼,三分天註定」的生活,或富貴,或貧賤。富者如廣州駐防漢軍正白旗人劉承緒在出旗後, 「遂專力貨殖」 ,由於其頗有經商頭腦, 「不十年,家遂饒裕」 。劉起雄是廣州駐防漢軍正白旗人,出旗後, 「以善營運後業鹺致富」 。貴者如福州漢軍旗之後, 「薩軍門鎮冰,張侍郎亨佳,楊太史宗玉,於太史君彥,皆人中佼佼者,亦可為吾漢軍吐氣也」 。
【琴江誌】
【駐粵八旗誌】
而更多挑補不上綠營的出旗漢軍則施展十八般武藝在社會上糊個口。據【杭州旗營掌故】記載,有賣畫為生者,有雲遊四方教棋賣字者,有自耕自種力農者,畢竟活人不能給尿憋死,總得想辦法活著。
【一士類稿】
此次駐防漢軍出旗規模遠比第一次大的多,用「大刀闊斧」來形容並不過分。以下開列部份駐防城漢軍的出旗規模。
廣州駐防的漢軍旗原有額兵3000人,一下子就被裁掉了領催80人、騎兵1420人,共計1500人。
【清會典事例】
綏遠駐防漢軍旗2117人, 「悉數出旗,分撥直隸、山西二省,改補綠旗營」。
【綏遠駐防誌】
京口駐防漢軍旗,原額3300人,出旗人數為2300人。杭州駐防漢軍旗出旗人數為1900人。
【清高宗實錄】
西安由於是西北的軍事要地,當地駐防與準噶爾汗國長期交鋒,幾代人為清朝效死疆場,烈士遺屬較多,清廷對當地的駐防漢軍旗相當謹慎,「出旗為民」持續時間也最久,一直都是零星出旗。直到乾隆四十三年才對當地的漢軍旗進行大規模出旗,裁 「漢軍馬步甲二千三百名,炮甲二十四名,弓匠二十四名,改充綠旗營兵」 。
【清會典事例】
其余如福州、右衛、天津、莊浪、涼州、熱河、鄭家莊等地駐防漢軍都有不同程度的被出旗為民。
上文已經講過,清廷強令駐防漢軍出旗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將京師滿八旗兵丁調往駐防來充補缺額,以解決京師滿洲兵丁的生計問題。 但這個目的並沒有完全達成,因為京師滿八旗兵和其家眷們在京師居住數世,早將京師視為故土,將前往京師外的駐防點視為畏途和流放,根本不願意去。清廷將京旗派往地方駐防的過程中,簡直堪比大型押運現場,兵部派員加各地地方官全程監視,以防外派駐防點的京旗逃回,如若中途逃脫被捉,則要軍法處置。 「各旗派往官兵,如有中途脫逃者,拏獲之日,即按軍法辦理,決不寬貸」 。
【清高宗實錄】
調遣京旗去地方駐防既然如此困難,當然就沒法補足駐防漢軍空出來的缺額,如廣州駐防八旗早在乾隆二十一年就裁去了1500名漢軍,十年後居然還沒補上缺額, 「而京旗實難抽撥,亦未便再行奏請」 。直至乾隆四十一年,還有426個缺額補不上。
【駐粵八旗誌】
總體看來,這次駐防漢軍的「出旗為民」力度很大,過程也非常順利,確實能有效降低清廷的財政負擔,但其利用駐防缺額解決京師八旗兵生計問題的目的卻達成的並不圓滿,這反而有利於駐防滿、蒙八旗,這些沒有補上的缺額,反而落到了他們手裏,成了最大的受益者。
在辦理漢軍出旗為民的事宜取得一定成效的情況下,乾隆二十一年,清廷又以京師和駐防的開戶人做為主要物件進行了第三次出旗為民的活動。所謂「開戶人」,據乾隆朝【大清會典】記載,為 「凡八旗氏族,載在冊籍者,曰正戶;僮仆而本主聽出戶者,曰開戶」 ,所謂「正戶」,是擁有正式戶籍的正身旗人。「開戶」,則具有八旗奴仆的性質,而「八旗奴仆」又分兩種:一種是屬於皇帝和王公的佐領下人;另外一種則是普通旗人的旗下家奴,此次所謂的「開戶人出旗」針對的就是後一種的「普通旗人的旗下家奴」。
乾隆朝【大清會典】
「開戶人」這樣的八旗奴仆性質的人戶,和正身旗人地位完全不能相比,正身旗人好歹能以「披甲」做為前途,而「開戶人」則留在旗內不準披甲,可謂是前途黯淡,後清廷稍微放開禁令,規定, 在正身旗人「挑甲」後,如有剩余的額缺,「開戶人」才能遞補。 但即便如此,仍然難以解決「開戶人」生計困難的問題。於是,在漢軍駐防旗人紛紛出旗的背景下,乾隆二十一年,乾隆帝下發諭旨,將「開戶人」也大規模的出旗為民。
【清高宗實錄】
辦法和處理駐防漢軍缺額的程式差不多,具體有二: 第一、將京師八旗的「開戶人」充實駐防八旗的兵額,上文提到京師滿八旗旗人不願意去地方,他們就頂替原來準備前往補漢軍之缺的滿八旗兵丁。第二、各駐防「開戶人」均令出旗,或為普通民籍,或加入綠營繼續效力。
綜合來看,清廷在出旗物件的選擇上是針對在京和地方駐防的漢軍旗,以及具有八旗奴仆性質的「開戶人」。在出旗的選擇上采用了「先親後疏」的原則,存在著階級和民族偏見,而對清軍的戰鬥力也有著巨大的傷害,漢軍八旗和「開戶人」的大規模出旗,無疑讓清廷損失了一支有生力量,尤其是給駐防八旗的戰鬥力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
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說,「出旗」之舉盡管使漢軍和開戶人的生活水平在一定時期內有所下降,但同時也使他們擺脫了八旗制度的束縛,有利於將來的謀生和發展。對於清廷來說,三次「出旗」後,起到了減輕清廷財政負擔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清朝國勢的繼續強盛,也算是有一些積極意義。
參照文獻:【清高宗實錄】、【清會典事例】、【康熙朝滿文朱批奏折全譯】、【欽定八旗通誌】、【八旗通誌初集】、乾隆朝【大清會典】、【駐粵八旗誌】、【綏遠駐防誌】、【琴江誌】、【一士類稿】、【清史列傳】、【滿漢名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