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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2月下鄉,一年的勞動收益

2024-02-09生活

1971年下鄉笫一年分紅款所購紅燈牌收音機

我抱著早下鄉,早回城當工人的初心,於1970年初中兩年制畢業後,與班主任老師軟磨硬泡,終於實作了不被推薦讀高中,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的願望,為實作早下鄉,早招工回城邁出了第一步。

1971年1月27日春節後,元宵節之前,我們一行知青踏上了下鄉的征程。

1972年2月15日春節前夕,下鄉一年余的我,告假回家探親。

一年來的知青生活,我物資收獲頗豐。

一,透過勞動自勞自給地解決了吃飯問題。

二,年終小隊分了10斤糯米,10斤豬肉,5斤帶籽棉,30斤晚稻米,五斤棉油。

三,幫班主任買了兩只老母雞,他夫人年後生產(班主任放棄了推薦我讀高中的初衷,助我實作早下鄉早招工回城的願望)。

四,荷包裏還揣了年終分紅所得80多元現金。過年期間我花了70余元為家裏買了一台紅燈牌收音機。

上述除分紅是按勞分配所得外,其它均是按人頭分配。

我們小隊在大隊處中等水平,我們大隊在公社處中等水平。我們公社在區裏處中下水平。有的公社10分分值可達一元多。

知青朋友們,談談你們的下鄉收入,好嗎?

網友們,下鄉這一年的物資收益,你們覺得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