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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計劃生育正名!基本國策無可指責、不容質疑

2024-02-09育兒

計劃生育,顧名思義就是有計劃地生兒養女。曾幾何時,提起計劃生育,人們不禁諱莫如深。現在,再談計劃生育似乎不合時宜,認為計劃生育已經成為歷史。這種思想觀念是錯誤的,是個誤區,應予澄清和校正。

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基本國策,自上世紀七十年代就已經開始實施了。在經歷了五、六十年代人口生育高峰之後,各地對於已經生育多孩的夫婦,提倡和引導施行結紮手術或放環措施,那時並沒有遇到太大的阻力。

1980年前後,各省市陸續頒布【計劃生育條例】,直到2002年9月1日【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正式實施,使得這項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九十年代筆者在鄉鎮機關,就直接參與了這項工作,經歷了計劃生育最艱難、讓人難以回首的歲月。

那些年,正處在縣鄉財政暫時困難、鄉鎮財政包幹自負的時期,計劃外超生征收的「社會撫養費」派上了大用場:

一是,供養了一大批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工作人員,包括臨時工,讓曾經是縣鄉衛生院一個不起眼的、僅具有宣傳指導功能的計劃生育科室,一躍成為鄉鎮最重要的站所——計生辦(站),並升格為副科級單位;縣市區最重要的正科級部門——計生委(局),另附設服務站。

二是,彌補了縣鄉財政資金的不足,成為這兩級政府機關的地方銀行和金庫,只要有需要,不限於與計劃生育相關的社會事業,也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薪金、辦公經費、車輛購置等,都可以隨時調撥或挪用,並由計生部門充銷入賬,可謂「雪中送炭」、「勞苦功高」。

為緩解人口老齡化和勞動力短缺的矛盾,經全國人大修法,自2016年1月開始,國家調整計劃生育政策,逐步開放居民的一孩、二孩、直至三孩生育。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和服務部門,也重新劃歸衛生健康系統、回歸大本營。

這一政策的重大調整和改變,曾讓緊繃「計劃生育」弦的不少育齡夫婦一時還反應不過來,這個彎扭得似乎有點急。而對於那些獨生子女家庭、又錯過生育年齡的夫婦,則是一陣唏噓、百感交集、望洋(生)興嘆!這部份人主要是知識精英階層。

一位曾經參與當年計劃生育政策制訂的專家透露,當年的一孩政策設計預期是20年,之後就應當進行調整。按照這個說法,上世紀80年代的計劃生育政策,應當在2000年之後及時做出調整。而現行政策的出台至少是推遲了10年。

至於原因,除了慣性思維之外,不排除存在某些復雜的現實因素。當轉機來臨之時,由於低估了新形勢、新特點給生育觀念帶來的不利影響,加之各方面準備不足,措施跟進不及時,以至出現開放生育比當年控制生育還要艱難的現象。目前的尷尬和被動在於,能生的不願意生,想生的又失去了生育能力。這是人們所始料未及的。

近期,為鼓勵和刺激人口生育,各地頻頻出招,尋求打破生育冷局之策。如浙江省常山縣自2月5日開始施行的最佳化生育購房補貼新政,就是典型一例。新政規定,對於生育三孩的家庭,符合相關條件要求,在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發給20萬元的購房補貼券,申領農民「集聚券」的家庭,補貼券再增加10萬元。房券僅供抵扣購房款用,不得轉借。

常山縣的新政,雖以「住建」文號出台,卻有著一箭三雕之功效,無疑開了國內先河,令人心頭一震、眼前一亮。第一,以補貼獎勵形式刺激人口生育,而且出手力度較大,嘗試開啟生育缺口。第二,把購房與生育掛鉤,以期消化存量房產、盤活信貸資金鏈、拯救房地產業。第三,增加地方財政稅收,減輕政府負擔。這個操作過程,政府甚至可以不掏一分錢,卻又辦了件三全其美的好事。為什麽這樣說呢?

例如:100平方的新建房,前幾年售價100萬元,目前也就賣80萬元,因為政府有內部指導調控,不允許房企降價出售,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房源存積。現在政府以20萬元房券補貼購房戶,等於讓房企以市場價80萬元售房,既消化了存量、為房企解了困,又增加了政府收入。從表面上看,地方財政稅收有所減少,實際上是丟了芝麻、揀了西瓜。

常山縣以生育補貼購房的試行實踐,究竟是柳暗花明、還是山重水復,尚有待觀察。

過去,控制生育和人口增長,是計劃生育的一種體現;當前,開放生育、控制人口負增長,同樣是計劃生育的一種體現。計劃生育本無錯,也並沒有廢止,可惜的是生育觀念上的過度限制和放任自流,矯枉過正、一刀切。作為基本國策,計劃生育將長期堅持下去,並隨著時代發展、人們思想觀念的更新,以及人口生育和人力資源狀況,不斷地進行調整和完善。

為計劃生育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