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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效不更方」談起:臨床用藥的策略與智慧

2024-01-04養生

從「效不更方」談起:臨床用藥的策略與智慧

在中醫臨床實踐中,用藥是極其講究的。一方面,「效不更方」是臨床遵循的基本原則,體現著對他人醫療成果的尊重;另一方面,臨床用藥需要根據患者的具體病情及時調整,這便有了「效要更方」的必要性。本文將深入探討這兩個看似矛盾的原則,揭示其在臨床實踐中的智慧。

堅守「效不更方」的原則

「效不更方」意味著在患者服藥後,原有癥狀部份改善,有的癥狀消失,而疾病病因、病機的實質沒有改變的情況下,應當堅守原方,不輕易更動。這需要醫生在臨床實踐中,對患者的病情有深入的了解和準確的判斷。

然而,在臨床實踐中,我們發現「效不更方」並非一成不變。當次要癥狀改善或消失,而主要癥狀無明顯好轉時;當疾病的病因病機、病證均有改善,部份癥狀消失而未能達到痊愈時;當疾病的階段不同,治療方法各異時;當疾病由原始病因引起新的病因,發生另一種病變時,我們都需要重新審視原有的治療方案,考慮是否需要「效要更方」。

「效要更方」的智慧

「效要更方」則強調在某些情況下,即使病情有所改善,也需要考慮更改治療方案。例如,當或有癥狀已解,必有癥狀未消除時;當治療腎陰陽兩虛而偏於陰虛的病癥後,陰虛陽亢的癥狀消失,但要填精補髓、恢復真元時;當因肝氣郁結引起的脅脹疼痛、寒熱往來病情進一步由氣滯發展至血瘀時;當臟腑同病,病異而癥同,病證混淆時,都需要適時調整治療方案。

此外,「不效更方」也是臨床實踐中必須面對的問題。周氏指出,「不效更方」,看起來容易,實際上要改得準確,並不是一念所得。

首先,我們需要考慮不效的原因在哪裏。大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方證相違:這是指辨證時對疾病的病因、病機、病證認識不清,或被假象所迷惑,治療時采用了與病證相反的方法。如虛證誤用瀉法,實證誤用補法,寒證投以涼劑,熱證用了溫藥,患者服藥後不但不見效果,反而出現惡心嘔吐、昏瞀瞑眩、滿悶腹瀉、汗出肢冷等危急癥象。

2. 方藥組合失宜:這是指病重藥輕,不及病所;病輕藥重,過於傷正;病證虛實混淆,方藥主次顛倒;法對方不對以及方對量不符等情況。

3. 不效不更方:有的疾病發展至真元虧乏,成為沈屙痼疾,即使藥證相符,「而積日之虛,豈能暫補所能挽回」,近期也難以顯效。醫生對久虛正衰之沈屙痼疾,必須有明確的認識和長期施治的規劃,否則,常因「不效更方」而失誤。

在面對「不效更方」的情況時,醫生需要具備明確的判斷和決策能力。首先,對於方證相違的情況,需要糾正逆亂,穩定病情,而後調治。對於方藥組合失宜的情況,需要重新審視處方藥物的劑量、配伍以及使用方法等。對於不效不更方的情況,需要制定長期的治療計劃,並告知患者治療的難度和可能的效果。

總之,「效不更方」、「效要更方」和「不效更方」是臨床用藥的三個重要原則。醫生需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和病情變化,靈活運用這三個原則,以達到最佳的治療效果。

在臨床實踐中,醫生還需要註意以下幾點,以確保用藥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1. **個體化治療**:每個患者的體質、年齡、性別、生活方式和飲食習慣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制定治療方案時,需要考慮個體差異,做到精準施治。

2. **註重整體觀念**:中醫強調整體觀念,認為人體內部各臟腑、經絡等相互關聯、相互影響。因此,在治療時,需要綜合考慮患者的整體情況,而不僅僅是針對某一癥狀進行治療。

3. **合理使用藥物**:每種藥物都有其適應癥和禁忌癥,醫生需要了解藥物的性質和作用機制,合理使用藥物,避免不良反應的發生。

4. **重視病後調理**:疾病治愈後,患者需要一段時間的調理來恢復身體。醫生需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調理方案,幫助患者逐漸康復。

5. **不斷學習和探索**:醫學是一個不斷發展和進步的學科,醫生需要不斷學習和探索新的治療方法和藥物,提高自己的診療水平,為患者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

綜上所述,「效不更方」、「效要更方」和「不效更方」是臨床用藥的三個重要原則,醫生需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和病情變化,靈活運用這三個原則。同時,還需要註意個體化治療、整體觀念、合理使用藥物、病後調理以及不斷學習和探索等方面,以確保用藥的準確性和有效性,為患者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