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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視點|違規停放和充電如何治理?——電動單車安全隱患系列調查之三

2024-03-21推薦

新華社北京3月20日電題:違規停放和充電如何治理?——電動單車安全隱患系列調查之三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在電動單車火災事故中,由違規停放和充電引發的案例並不少見。

「新華視點」記者近期在多地走訪發現,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現象屢禁不絕,隱患重重。

隱患重重:如同「不定時炸彈」

2021年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單車或充電。

然而,記者近日走訪多地小區發現,電動單車違規停放和充電現象比比皆是,帶來多重安全隱患。

記者在長春市東灣半島A區隨機找到一棟單元樓,從1樓走到33樓,發現至少有七八戶居民在樓道內停放電動單車,也有業主將車停在自家門外。不少小區住戶吐槽,鄰居不僅在消防通道停放電動單車,有時還會推進屋內充電,感覺家對面有顆「不定時炸彈」。

電動單車為何不能「進樓入戶」「人車同屋」?

數據顯示,電動單車火災致人員傷亡的,90%是因為停放在門廳、過道等部位。

北京市西城區消防救援支隊火調技術處副處長耿軍龍說,電動單車火災多在充電過程中發生,起火後燃燒迅速、難以撲救。一旦發生在室內,會嚴重威脅人身安全。電動單車部件起火也會產生大量有毒煙氣,導致窒息死亡。無論是電動單車還是電池,都不可進樓入戶。

在多地小區,將家用插座與便攜式充電器用電纜連線、為電動單車充電的「飛線」現象也屢禁不絕。

記者在海口市甸花新村小區看到,盡管有「嚴禁私自拉線充電」的警示牌,但幾乎每棟樓都有「飛線」從高空垂下,固定在單元樓出入口墻壁上。

「飛線」充電潛藏電線老化、摩擦、短路失火等風險。「私拉電線到樓道是極大的隱患。」杭州市北山街道應急消防管理站站長葛正清說,一旦著火,樓道有煙囪效應,火和毒煙會迅速向上躥。

此外,聚集充電也潛藏較大隱患。北山街道松木場社區黨委書記陳麗紅註意到,一些居民樓的底商設有電動單車售賣維修點,開展充電、維修業務,一旦著火極易危及樓上居民。

治理堵點:管理「跟不上」執法「難落地」

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

而在現實中,部份物業公司並未及時制止違規停放和充電行為,或未向相關部門及時報告、協助處理;一些社區和消防人員也面臨「舉證難、罰不動」的窘境。

記者在不少小區走訪發現,對於私拉電線充電等現象,物業公司更多只是張貼告示,或在業主群內釋出警示訊息,並不派人真管。有物業人員表示,如果嚴格管理,派人盯守樓門口,恐怕天天都會有「罵戰」,人員和薪金支出也要增加。

「電動單車管理規範化迫在眉睫。」葛正清說,對於亂停亂放、私拉電線等情況,一是難以尋找車主;二是居民如果不承認,舉證或「抓現行」難度較大。

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了解到,從行政處罰看,根據相關規定,對居民違規停放和充電的行為,最多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難以有效發揮規範約束作用。記者從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獲悉,從刑事處罰看,對於電動車違規使用引發火災,多以失火罪判刑,2019年至2023年實踐中判處刑期最高僅6年,與造成的嚴重傷亡後果不相匹配。

此外,規定真正落地也面臨重重阻力。葛正清說,對於私拉電線的行為,應急消防管理站可處罰50元,但需被處罰人提供身份證。「沿街店面還會配合執法,但如果違規的是住戶,把門一關,敲門都敲不進去。」

葛正清坦言,目前執法仍以告誡為主,對於老舊小區住戶,往往「罰不動、罰不了」。

現實問題:停放難、充電難、充電貴

明明隱患重重,為何違規現象屢禁不絕?

治理難題背後,凸顯出電動單車停放難、充電難的困境。不少物業人員坦言,如果不能更方便地停放和充電,被搬走的電動單車,就隨時可能回來。

在海口,一些老舊小區沒有地方建充電車棚;新建小區如要占用綠化用地建停車棚,需業主投票同意,往往不了了之。長春市一名基層社區幹部介紹,近期社區走訪摸排發現,轄區內共有電動單車100多輛,可沒有充電設施,居民只能靠「飛線」或入戶充電。

即便在建有充電設施的小區,從「有沒有」到「用不用」也有一定距離。

杭州市回瀾南苑社區相關負責人表示,回瀾南苑小區有1300多戶居民,幾乎一戶一輛電動單車,雖有停車棚,但只有20%能集中充電,「飛線」充電現象不時發生。海口市萬恒城市花園專案物業負責人王經理說,小區內有電動單車位,但有些業主覺得離樓棟較遠,為圖方便將車停在樓內。

最高法相關部門開展的一項調研發現,關於增設集中充電設施,尚無法律效力層級較高的規範辦法,缺乏強制性的充電技術標準和規劃審批機制,實踐中有的在架空層等區域設定,滋生新的安全隱患;有的充電設施安全性缺乏保障,充電效果不佳。

一些居民不願使用充電樁,還有電價方面的因素。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消防監督員閻曉棟曾撰文提出,一般充電樁電費按商業用電標準計費,當地商業用電電費為每度0.6715元;而居民用電實施兩段制分時電價,谷段位(21點至次日8點)低至每度0.3583元,夜間「飛線」充電費用約為充電樁的一半。

堵疏結合:防患於未「燃」

如何找到系統的解決方案,而不僅僅依靠懲罰手段?

「基層治理要有一個抓手。」陳麗紅表示,針對管理、舉證和處罰的現實難點,需進一步明確監管主體和法律後果,以更有力的舉措,有效遏制不安全行為。

最高法相關部門開展的一項調研建議,探索建立物業引導、業委會約束、職能部門執法的綜合管理模式,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巡查、值班值守制度和操作規程,及時發現不規範停放和充電行為;做好消防設施日常維護,及時發現和整改消防安全隱患,並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

記者調研了解到,不少地方正以「智慧化治理」手段完善監管。透過安裝智慧電梯、智能充電樁、預警平台等「人防+技防」舉措,持續推進管理。

在治理過程中,更多基層工作人員感受到,「堵」是權宜之計,「疏」才是根本之策。

「完善相關配套設施,才能實作良好的治理效果。」海口市住建局物業科科長劉亮武認為,應將集中充換電設施納入住宅小區規劃設計中。不少受訪者也提出,建設更多智能化、消防措施更完備的充換電設施。

為鼓勵居民使用充電樁,閻曉棟建議,以社區為主體向供電公司申請供電,電費可按居民用電收取。

基層工作人員認為,很多車主對電動單車電池用電安全缺乏足夠重視,要透過警示教育和常態化宣傳,持續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針對電動單車起火爆炸事故頻發,此前中消協專門提醒消費者,註意避免過度充電,電量充滿後要及時切斷電源;切勿貪圖方便而私拉亂接或「飛線」充電,建議加裝短路和漏電保護裝置。

「是時候吸取教訓、解決頑疾了。畢竟,誰也承擔不起悲劇的重演。」北京市一名小區居民說。(記者舒靜、趙葉蘋、李平、羅沙、趙丹丹、吳文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