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能想象嗎?
深夜
老虎鉗、扳手、卷尺等物品
竟然從高樓被拋下!
近日,上海閔行公安分局杜行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鹽鐵塘路某小區一樓棟有人高空拋物,停在樓下的兩輛轎車被砸壞。
地面上各種被拋下的物品
接警民警迅速到場開展調查,在對該樓棟總共18層的住戶逐一走訪排查過程中,高層住戶柴先生主動向民警表示,是自己4歲的兒子扔下去的。
柴先生表示,當時正巧妻子外出了,他自己又在忙,沒顧著孩子,當時孩子獨自在玩耍,不知什麽時候就將工具箱內的老虎鉗、扳手、卷尺等工具從窗戶扔下樓。民警針對柴先生的說辭,會同刑偵民警開展了進一步調查,最終查明確為柴先生兒子所為。
孩子扔下樓的東西
因物損涉及兩輛轎車
其中一輛轎車車頂甚至被砸穿!
作為孩子監護人的柴先生憂慮經濟上可能無法負擔產生的高額賠償。而兩位車主則擔心對方會把責任推脫給孩子,不願賠償車損。
被砸壞的車
為盡快化解矛盾,社區民警陶佳偉立即會同鎮司法所、駐所律師等啟動「三所聯動」機制,經多次協商,充分聽取雙方訴求,結合4S店出具的車輛維修費用評估,最終在各方的共同努力與耐心協調下,達成雙方都滿意的調解賠償方案。
柴先生向兩位車主車輛被砸以及因此造成的不便表達了歉意,同時向民警、調解員和律師表達了感謝,民警也對柴先生進行了告誡教育。
啟動「三所聯動」機制,多次協商後,達成雙方都滿意的調解賠償方案
警方提醒
↓↓↓
高空拋物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各位家長一定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禁止高空拋物的教育引導,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
網友:
監護人應承擔責任!
此事也引起了網友熱議
大家紛紛表示後怕:
只砸中車已是萬幸,
砸到人後果不堪設想!
監護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也有網友表示
家長看護不到位,
對孩子自身來說
也有一定受傷的可能性。
還有網友提出,
不要以為孩子小不懂事,
安全意識應該從小教育!
不過這件事發生後,
家長主動承擔責任
並帶著孩子一起接受教育,
還是不錯的榜樣。
其實就在前幾日,
家住安徽合肥
的孫先生和懷孕34周的妻子
下樓散步時,
妻子被高處扔下的
芝麻油玻璃瓶碎片擊中右腳,
由於嚴重受傷無法重新接上,
兩根腳趾均只剩半截左右。
近年來,
因高空拋物、墜物
導致的安全事故頻頻發生,
後果令人心痛。
高空拋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拋物的殺傷力有多大?
據專業實驗測算,
一枚重30克的雞蛋從18樓拋下
能砸破人的頭骨,
而從25樓拋下,
沖擊力足以致人死亡!
消防人員用實驗告訴你
高空拋物的可怕性↓
高空拋物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
【高空拋物罪】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拒絕高空拋物
守護 「頭頂安全」!
綜合自新聞坊、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