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
我媳婦算一個,當年使勁手段追到她,大二就騙出來同居了。當時我一個月生活費 1000,我姐偷偷給我 1000,我太奶奶給我兩千。我媳婦據她說是一個月 2000。我們倆的錢都是她保管,所有消費她買單,時不時給我買衣服,出去網紅店吃飯,水果不斷還能經常給我買遊戲。房子是她找的,文慧園,2 室一廳。她跟我說是一個月 2000,我這個 sb 竟然信了。
大學同學,濟寧的,有次來青島找我玩,在悅府二期那邊租了套房,住了 7 天,對那裏是贊不絕口,邊說邊拍大腿,第二天就把房東約出來過戶了。他爸兗礦集團某單位一把手,老媽開洗煤廠的。
大學時候一個內蒙同學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那邊的,學霸,小鎮做題家,比我們小一歲,人特憨厚,直到後來了解到他的成人禮物是兩座鐵礦外加一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