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防空警報試鳴暫行規定】,為了加強國防教育宣傳,提高人民群眾的國防觀念,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空意識,檢驗防空警報器材效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定於2024年9月18日12時在全區人防重點城市統一試鳴防空警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報試鳴時間
2024年9月18日上午12時00分至12時19分
二、防空警報試鳴種類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重復3次為一個周期(時間為3分鐘);
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重復15次為一個周期(時間為3分鐘);
解除警報:連續鳴響3分鐘。
每種警報間隔5分鐘。
三、防空警報試鳴範圍
烏魯木齊市、昌吉市、奎屯市、克拉瑪依市、伊寧市、庫爾勒市、塔城市、哈密市、吐魯番市、阿克蘇市、喀什市、博樂市、和田市、阿圖什市、阿勒泰市、烏蘇市。
全體公民要註意辨識和熟知人民防空警報訊號種類,保持正常生活、生產和工作秩序。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