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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出手!大基建時代,徹底轉向

2024-09-04推薦

作者| 貓哥

來源| 大貓財經Pro

以前地方拉動經濟,很多靠的是大基建,負債也得把基建搞上去,別說去國外吐槽人家城市老舊,現在很多人來北京旅遊,也紛紛吐槽二環裏的小胡同不如小縣城。

但以後,這種任性的大基建可能不好搞了。

因為中央出手,一份新檔生效了。

這是一份由財政、住建、工信、公安、交通、水利等6部門聯合印發的【市政基礎設施資產管理辦法(試行)】, 47條規定,涉及市政基礎設施的分類、配置管理、維護使用、處置、監督等多方面。

其中的重點,是第13條:

嚴禁為沒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礎設施資產違法違規舉債,不得增加隱性債務。

啥意思呢?

市政基建,比如交通、供排水、能源、環衛、園林綠化、資訊通訊等, 如果你有錢,履行了審批,做了預算,就可以做。

如果是借錢搞,那麽在收益上見真章, 如果真能靠收益還債,也不是不行。

如果又沒錢,專案還沒收益,那麽不好意思,那就別搞了, 搞了之後,就是一堆爛攤子,收拾都收拾不過來。

這樣的例子,還真不少,今年,甘肅天水的有軌電車專案被通報,槽點簡直不要太多:

1、 計劃投資90億,結果中途沒錢了 ,二期工程,就做了一半,繼續建,沒錢,拆了,可惜;

2、一期工程,80萬人次的乘客, 160萬收入,營運成本4000萬, 越營運越虧;

3、有河道,卻沒考慮蓄水問題, 一期工程還有潛在地質風險

4、本來緩解交通的, 爛尾二期工程,成了最大擁堵點 ……

錢花了,本來應該解決問題的專案,成了當前最大的問題。

除了天水,全國90多個城市規劃了有軌電車,20多個城市建成了,而到了今年, 就是有軌電車停運潮……

是時候剎住這股基建無效投資了。

我們是基建狂魔不假,但也該過過緊日子了。

一般來講,基建的錢,有好多來源:中央撥款、地方財政、銀行貸款、專項債券、單位自籌、社會資金……

但是,借錢是要還的,最終, 不少專案的債務,最終都是政府買單

主要是,這些基建專案,都是大投資,號稱「吞金獸」, 就像交通基建,除了有軌電車,還有地鐵、高鐵、運河、跨海大橋……

舉個例子, 地鐵的成本,差不多每公裏7-8億 ,如果地質條件差點,拆遷成本再高點,每公裏能達到20億,這個成本下, 100億只能修5公裏

營運成本更高,業內估算, 30年的營運成本,是建設成本的3.3-3.7倍

而國內的地鐵,只有個別城市能盈利,其余全部虧損,而賬面上好看, 全靠政府補貼。

好在,修地鐵,有硬性標準:GDP 3000億、財政收入300億、市區人口300萬以上,而地鐵的審批權也在中央。

從包頭地鐵開始,中央叫停了不少地鐵專案,不少現有地鐵城市,規劃也在緊縮,大修地鐵的日子,已經過去了。

而高鐵的造價更貴,動輒投資千億起, 今年被爆,不少車站建成,卻一直閑置荒廢。

而在高鐵的長期規劃裏面,也可以看到, 不少路線已經刪減

最近不是又在說嘛,公路高鐵地鐵都修的差不多了,於是又掀起了挖運河的大基建潮流, 不少內陸省份,都開始規劃建設人工運河路線, 800億的江淮運河建成,700億的平陸運河開工,而後續還有數個運河規劃,林林總總下來, 總投資又是1萬多億。

野心都不小,但是問題都不少, 有錢嗎?規劃做好了嗎?技術能實作嗎?能賺到錢嗎?

所以,不少專案至今仍在論證中,說得很熱鬧,拉動這兒、拉動那的,其實這裏面的很多專案,根本等不到開工。

新規出來,就問一句話, 欠下的債還得起嗎? 不少地方都需要打個問號的。

大基建,還是得有雙手能管住了。

為啥這麽說?

還是拿天水為例。

2023年上半年,天水市的預算執行報告就說,天水市18個國有平台,本身沒多少錢,又融不到多少錢,還賺不到多少錢,累積的債務反而一大堆。

而結論是, 無力化解,急需救助。

咋辦呢?

去年底,中央47號文,就說了, 「砸鍋賣鐵全力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重點說了12個省市區。

比如,重慶市發改委編制盤活變現資產資源方案,緊接著璧山區搞了專班,沙坪壩區開展資產處置行動。

此外,像內蒙古烏海、甘肅蘭州、黑龍江佳木斯、吉林遼源、貴州六盤水、湖南張家界,也都有類似的行動。

核心就是,開源節流,多掙錢,少花錢。

最核心的就是盤活存量資產:

1、有實物資產的,可以賣一賣;

2、金融類的股權,也可以轉讓;

3、地方上的資源,使用權可以有償轉讓,比如水、林、礦等。

回籠的資金,可以改善一下財政和債務的壓力。但是,能賣得畢竟有限,壓縮支出,也是重中之重,所以在「不得增加隱性債務」之前,債務的高風險區,已經被點名:

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重慶、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

這些地方,除供水、供暖、供電等基本民生工程外,省部級或市一級 2024年不得出現政府投資新開工專案。

市政基建受限,大基建也要轉向了:

1、靠舉債來拉動基建的路子,要行不通了;

2、審批權上移,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無效投資,可能要從「政績」變問責;

3、基建飽和,那麽後續專案的論證就需要更加嚴格。

這絕對是好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