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推薦

網購平台不能以「僅退款」犧牲商家成全自己

2024-03-01推薦

近日,安徽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資訊網絡買賣合約糾紛案件。10元3副的耳釘包郵到家,淮南一買家收貨後卻「退款不退貨」,浙江義烏商家千裏追到買家所在地起訴,最終在法官調解下,買家同意退貨退款(2月28日【揚子晚報】)。

為了價值10元錢的3副耳釘,商家不惜跨越千裏找買家「討說法」,並且把對方告上法庭。最終的結果,僅是退貨退款。很顯然,商家是「咽不下這口氣」才打官司。千裏維權的背後,折射的是在平台「僅退款」政策之下無數商家的無奈和悲愴。

當事商家千裏維權,成本很高;更多的商家,因為「僅退款」政策,不得不默默承受損失。這說明,部份電商平台看似維護消費者利益的「僅退款」政策,確實有必要被再次打量、再次檢驗。

從去年開始,各大電商平台紛紛推出「僅退款」功能,也就是消費者在網購過程中,如果買到了自己不喜歡或者是出了問題的商品,可以選擇只退款,不退貨。平台推出這一功能的主要目的,顯然是方便顧客,讓顧客可以快速拿回貨款。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這樣的功能對自己有益無害,當然是大力支持的;但對商家而言,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一些愛占便宜的消費者,把平台的「僅退款」功能當成薅商家羊毛的好機會,頻頻透過「僅退款」來占商家的便宜,讓商家承擔了本來不該承擔的損失。

細究起來,這樣的政策,更像平台「借花獻佛」,犧牲了部份商家的利益成全自己的信譽。這對於那些堅持誠信經營、合法經營的商家來說,是不公平、不公正的。購物平台改進服務,最佳化購物退換貨流程,讓消費者有更好的購物體驗,這是好事,但不能因此一味地犧牲商家的利益。

按照常理,部份消費者買到不喜歡、不中意或存在瑕疵的商品,想退貨很正常,但你把貨退給商家,商家才能把貨款退給你,這才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則。現在部份平台推出「僅退款」功能,意味著商家退了款,但買家可以不退貨,這本身就不合情理。現實中,雖然有部份商家因為貨物價值較小,自己嫌麻煩,不要貨物了,或者商家自認為服務、貨物有瑕疵,為留住顧客,不要求顧客退貨,但這應該建立在自願或雙方協商的基礎上,而不是由平台越俎代庖,強行退款,卻不要求買家退貨。

作為買賣雙方之外的第三方,網購平台出台的政策如果過於偏袒一方而犧牲另外一方的利益,那麽這項政策的合理性,就很值得懷疑了。(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