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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山跨省只為蛇

2024-07-05推薦

野生蛇,變溫動物,一般冬季休眠,春季蘇醒,多個種類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為了獲得非法利益,唐某和施某林等人自制蛇籠遠赴外省捕蛇,並聯系曾某等人非法收購野生蛇。近日,經湖北省利川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1萬元至8000元不等;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曾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二個月,部份適用緩刑,各並處罰金。

2023年2月,家住湖南的唐某和施某林相約外出抓捕野生蛇賣錢,後又邀約李某和施某力加入。4人開車到陜西、重慶、四川多地踩點後,來到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發現這一帶連線湖北省利川市謀道鎮,山高林密,遂決定在附近捕蛇。踩好點後,同年4月初,4人將自制的捕蛇籠和誘餌鵪鶉分別放置在萬州區龍駒鎮、羅田鎮、白土鎮和利川市謀道鎮、建南鎮等地的山林中。一個月後,4人取走籠中的蛇,並聯系好湖南的收購商曾某等人後,再以「甲魚」的名義在某物流App上下單,透過高速貨車物流運輸將所捕野生蛇販賣至湖南省漢壽縣、洞口縣等地,共獲利10萬余元。

2023年5月,當地群眾發現山裏許多籠中有蛇,遂報警。正在收蛇的唐某被民警當場抓獲。公安機關現場查獲唐某等4人放置的蛇籠117個,還未收取的野生蛇115條,經鑒定,王錦蛇和黑眉錦蛇均屬於國家保護的「三有動物」。同年7月,唐某、施某林、李某、施某力被利川市檢察院批準逮捕。案發後,收購蛇的曾某、周某、劉某等8人或投案自首,或被抓獲到案。據統計,唐某等4人非法狩獵野生蛇共計1400條2100斤。

承辦檢察官認為,雖然多名犯罪嫌疑人不是利川本地人,且收購行為發生在湖南,但捕獵行為發生在重慶萬州和湖北利川,該案已形成捕獵、運輸、收購、販賣的交易鏈條。2023年10月,公安機關將捕蛇的唐某等4人和收購野生蛇的曾某等8人移送至利川市檢察院審查起訴。為精準指控犯罪,檢察官列出12條補充偵查提綱,引導辦案民警調取涉案人員手機裏的電子證據,查明被捕蛇的托運情況和銷贓去向,最終確定了上述12人的全部犯罪事實。

在審查起訴階段,除施某林外,其余犯罪嫌疑人均自願認罪認罰。今年3月,利川市檢察院對唐某等4人以涉嫌非法狩獵罪,對曾某等6人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訴。另有兩人因犯罪情節輕微,系初犯,檢察機關對其作出不起訴處理。法院審理後於日前作出上述判決。

不起訴不代表不處罰。野生王錦蛇既是湖北省,也是湖南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針對兩名被不起訴人的收購行為,該院行政檢察部門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擬將相關線索移交給違法行為發生地檢察機關辦理。

同時,為及時解救被困的野生蛇,案發後,利川市森林公安部門和林業部門迅速開展了現場勘驗和物種認定工作,依次將籠子裏查獲的115條野生蛇活體放生到合適的野外棲息地。當地公安機關和林業部門將從買蛇人處扣押的569條野生蛇放生,數百斤的野生蛇死體集中銷毀。(牟丹 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