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一家人去往某景區遊玩,想著景區裏賣水貴,他們就每人買了兩瓶裝在包裏。
可是當進入景區時,卻被景區的工作人員告知不可以攜帶飲品進去。
小王一家人十分生氣,認為景區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那麽,進景區不讓內建飲品,違法嗎?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的有關 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這包括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以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因此,小王一家人有權自主決定是否攜帶飲品進入景區。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第二十六條 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註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素、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註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權平有話說
進景區不讓內建飲品是違法的。消費者在面對此類情況時,可以向工商機關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