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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不是人生,但它有时候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

2024-05-08文化

【写作这回事】,作者是斯蒂芬·金。很多人说这是他看过讲写作讲得最好的书之一。

那我就得先给你说说,斯蒂芬·金这个人到底有多厉害。

首先,他是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之一。他的作品数量多到什么程度呢?有200多部短篇小说和40部书,全世界总销售量超过3.5亿册。注意啊,3.5亿是个什么概念呢?如果放在美国,那这就相当于是人手一本斯蒂芬·金的小说。

而且光数量多还不够,斯蒂芬·金的每一本书质量都奇高,有超过70部的电影和电视节目改编自他的作品,因此创下了吉尼斯世界纪录。我简单说几部你肯定就心里有数了。比如【肖申克的救赎】【伴我同行】【迷雾】,还有公认的世界上最恐怖的电影之一——【闪灵】等等。

好,数量多质量高,是不是也有江郎才尽的时候?结果我发现这事在他身上还从来没发生过,他一直持续写了40多年,基本上每年都有一部新作品。当然,现在他的个人财富稳居全球收入最高的作家榜单前五名。

其实我觉得这本书的标题更适合叫【斯蒂芬·金和写作这回事】。因为你可以把这本书理解成一半自传,是斯蒂芬·金对于自己创作生涯的回忆录;另一半写作指南,带你上一节斯蒂芬·金这位畅销作家的小说课。

一本讲写作的书,为什么要这样设计内容呢?这就要说到斯蒂芬·金自己对写作最核心的洞察了。他认为写作和生活从来都是分不开的。

过去我们都觉得写作是一个灵感涌现的过程,或者是一项专门的工作。但是在斯蒂芬·金看来,并不是这样,写作和生活本来就是一体的。

要想成为一个作家,把写作当作自己的终身事业,就得把它和生活紧紧绑定在一起。写作不是一个需要刻意经营的事,而是一种长期稳定的状态,像吃饭睡觉一样支撑着生活继续。

读完这本书,我甚至发现,斯蒂芬·金的自传部分,就已经把他所有要教的写作方法,给我们做了一个真正的示范。从你开始了解他的人生故事,到一页页想要继续读下去的这个过程中,你就在不知不觉中学到了斯蒂芬·金式的写作方法。

好,接下来,我将分成两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

第一部分,我们先来说说,斯蒂芬·金的成长经历,以及他是如何成为一名写作大师的?

第二部分,我们来看看,对于写作,他有哪些不一样的感悟和方法?

第一部分

关于斯蒂芬·金这个人,其实他的童年过得古怪又跌宕,用他自己的原话是这么说的:「我的童年是一片雾色弥漫的风景,零星的记忆片段就像孤零零的树木掩映其间……仿佛会一把攫住然后把你吃掉的那种树。」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听起来很抽象,下面我给你具体说说。

斯蒂芬·金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他两岁的时候,父亲欠了一大笔债离家出走后再也没回来,所以斯蒂芬·金一直是跟着母亲和哥哥生活,在单亲家庭里长大。

他印象中,小时候总是在搬家。母亲靠到处打工的微薄收入来抚养两个孩子,忙不过来的时候,就把他们丢到朋友家住一阵子。如果你之前看过很多斯蒂芬·金的作品,就会发现他在小说里常常把小孩作为重要角色,但是这些角色又普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就像是自己动荡不安的童年生活。

斯蒂芬·金说他最早的记忆来自于想象自己是其他人——比如一些特别厉害的角色。有一次,斯蒂芬·金在姨妈家的车库里搬一块水泥板,他就想象自己是马戏团里的大力士,在舞台上身穿一件兽皮背心,蓝白双色的追光灯一直对着他,台下还有许多观众捧场。

就在这时候,水泥板背后有一只马蜂突然蜇了他的耳朵,他疼得赶紧把水泥板扔到地上,结果几秒后新的疼痛记录就诞生了,因为他不小心砸到了自己的脚,实在是令人感到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他和哥哥在家后面的一块荒地上探险,突然想上大号。但是哥哥又不想因为要带弟弟回家蹲坑,抛弃这么好的时光,于是哥哥就给斯蒂芬·金出主意:「你可以在树林里解决,拿树叶当纸,牛仔和印第安人都是这么干的。」

你别说,这个主意还真挺让斯蒂芬·金着迷。他假装自己是一个牛仔英雄,把枪拿在手上蹲在灌木丛里,在这种私人时刻也不能放松警惕,按照大哥的建议拿了片亮闪闪的树叶擦干净就搞定了。结果没想到那是一片有毒的叶子,两天后,斯蒂芬·金从屁股一直痒到胸腔,而且最糟糕的是擦屁股的那只手,肿得跟米老鼠的手一样。

你看,就算这么厉害的角色,小时候也会出丑,而且还经常生病。斯蒂芬·金在该上一年级的那年,基本上都休学卧病在家。那段时间他读了大概有六吨重的连环漫画书,粗略估算得有一万本以上。后来某个时刻,他忽然开始连抄带编自己写故事了。很多创作都是从模仿开始的。

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妈妈读了这些故事后实在太喜欢了,于是问斯蒂芬·金这些是不是自己写的,虽然面子上确实有些过不去,但斯蒂芬·金还是老老实实承认大部分是从漫画书里抄的。结果妈妈不但没责怪他,反而鼓励斯蒂芬·金说:「你自己写一个,斯蒂芬,我打赌你会写得更好。」

尽管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但斯蒂芬·金仍然没有忘记那刻他妈妈脸上的笑容,他太喜欢这种神情了。斯蒂芬·金觉得自己一下子拥有了无限的选择,仿佛被领进了一幢有很多门的大房子,他喜欢哪扇门,就可以随便打开哪扇,而且他一辈子恐怕都开不完这些门。

很快,斯蒂芬·金赚到了做这行的第一桶金——一块钱。他写了四个魔法动物的故事,拿给妈妈一口气读完了。在所有他精心设计能逗人开心的地方,妈妈都笑了。而且还用每个故事两毛五的价钱买了4本,分别寄给了她的四个姐妹,她想让大家都看看,自己的儿子是个天才。

1958年,也就是斯蒂芬·金11岁的时候,家里有了第一台电视机,十四英寸的黑白屏幕里装满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故事,而且妈妈还给他送了个圣诞礼物——一台皇家牌打字机。这一下可把斯蒂芬·金高兴坏了,他可以用这台打字机来写故事了。

斯蒂芬·金的少年时光,离不开「电影」和「报纸」这两个关键词。

他喜欢看的电影可不是那种历史片和音乐片,这些片子太乏味太健康。最让他来劲的还是那种恐怖片、科幻片、讲少年拉帮结伙、在外头晃荡的故事、还有那种骑摩托车的倒霉小流氓的电影故事。

有一次他看完电影走在回家的路上,灵机一动,突然想到可以把自己看的恐怖电影,写成小说拿到学校卖。于是他说干就干,在学校里赚得盆满钵满。

如果说斯蒂芬·金对恐怖电影是 「一见钟情」,那他和「报纸」之间的关系大概可以用「剪不断理还乱」来形容了。

最早的时候,斯蒂芬·金是在家给他哥哥弄的报纸帮忙。因为他哥觉得上中学实在是太无聊了,于是就鼓捣了一份报纸叫【戴维小报】。每天写些镇子上的新闻八卦或者笑话之类的卖给邻居,斯蒂芬·金负责在那上面写小说连载。

后来,因为有报纸相关经历,斯蒂芬·金念高二的时候成了校报的编辑,但是他对这些采编工作一点也不感兴趣。所以趁着这段时间,他创办了一份自己的讽刺校报,叫【乡村呕吐】。

这个名字一听,你就知道是他的风格,够酷,办报宗旨也从「刊登一切适合印刷的新闻」,画风一转,变成「是屎就要臭」。

报纸的内容基本上是各种虚构的段子,斯蒂芬·金给高中老师取了一些大家都能看懂的假名字,什么老鼠会小姐、蛆虫、牛人等等,还在报纸上署上了自己的总编大名。班上同学看完报纸后笑得前仰后翻,闹得动静太大以至于很快就被老师们发现了。斯蒂芬·金被叫到校长办公室,被罚留校两周的处分,这处分还算是轻的了。

讲到这,你是不是觉得像很多传说中的天才一样,斯蒂芬·金有一系列奇特的经历,造就了这个天才的灵光一现,让他能写出惊世骇俗的作品。

但这个说法只对了一小半。对于斯蒂芬·金来说,能够成为一个大作家,从来靠的不是灵光一现的瞬间,而是不停地累积。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只有持续不断地跑,才能有越过终点线的那一刻。

斯蒂芬·金从13岁开始向杂志社投稿,故事一直被拒。他就在房间的墙上敲了个钉子,专门用于挂那些退稿条。直到墙上的钉子已经承受不住更多退稿条的重量了,斯蒂芬·金就换了个大钉子继续写,继续挂。

终于,十六岁那年,出现了第一个让他感到有希望的退稿条,内容是这么写的:「故事不错。不适合我们,但确实不错。你有天分。继续来稿」。短短钢笔写的潦草四句话,照亮了他那年阴霾的冬天。

这次投稿最后还有个小插曲,大概是过了十多年,斯蒂芬·金已经卖出了几部小说,在一堆旧手稿中发现了那个故事。结果他重写了一遍又寄给了原来的杂志社,可想而知这次的结局顺利多了。

斯蒂芬·金就感叹:当你取得了一点成功之后,一般杂志社就很少对你说「不适合我们」这样的话了。

读到这一刻,作为一个写作者,其实我一直在提醒自己,斯蒂芬·金墙上挂着的不是一张长长的纸条,而是一堆很短的纸条。如果他在一篇稿子上无限度地修改,止步不前,还会有现在的斯蒂芬·金吗?他告诉我们,作为一个作者,不要在意每一篇的得失,更重要的是长期量的累积。

那斯蒂芬·金是什么时候真正达到量变产生质变,成为写作大师的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斯蒂芬·金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如果说他的母亲是为他推开写作这扇门的人,那么他的妻子就是陪他在写作这条路上坚定不移走下去的人。

斯蒂芬·金和他妻子塔碧莎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认识的,他们都喜欢读书和摇滚。从看到这个女生的第一眼,到他们在一起谈诗歌谈写作,斯蒂芬·金几乎确信,爱情并非偶然。

结婚后,斯蒂芬·金先是找了个洗衣房的工作,中午吃饭休息和下班的功夫就用来写作。在洗衣房里,他见识了各种诡异的东西,比如爬满蛆虫的桌布、医院里被污染的床单、还有夹杂着一整口人牙的病号服,斯蒂芬·金一度幽默地觉得或许还能把这些假牙做成挺别致的项链。

但是某些时候,斯蒂芬·金觉得自己还是在重复母亲的生活。他需要抚养两个孩子,如果正好碰上很多账单没钱支付,或者孩子生病的时候,他也会有些难过。他说:「我会想,我们的生活不该这样过,然后我又会想,半个世界的人都会有同样的想法。」

确实,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斯蒂芬·金平生头一次对自己想当作家的梦想感到绝望,是在他找到了一份英语老师的工作后。他觉得仿佛看到了三十年后的自己,身穿同样的旧呢子外套,耷拉着的啤酒肚,因为抽太多香烟常年咳嗽,眼镜更厚,头皮屑更多。

那段时间,斯蒂芬·金正在创作【魔女嘉莉】这部小说,第一稿写满了三页纸,但他实在不满意,把稿纸捏成一团扔掉了。第二天他晚上下班回家,发现妻子从垃圾桶里捡回了这几页纸,甚至还很好奇这个故事的结局是什么。塔碧莎朝他笑着说:「斯蒂芬,你这个故事很有料,我真这么觉得。」

写作是一种孤单的工作,而斯蒂芬·金的妻子对他的支持却始终不改。他在书里写道:「哪怕我太太曾经透露出那么一点点意思,觉得我写作是在浪费时间,我的这份心肯定早就失了大半。有人相信你,对你至关重要,他们不需要发表演讲,只要信任你就足够了。」

后来,也正是【魔女嘉莉】这部小说让斯蒂芬·金一举成名,获得众多读者的青睐。你看,多亏了他妻子挽救了这个好故事。

成名后的斯蒂芬·金保持着旺盛的创作能力,作品不断。不过他也开始了和酒精药物作斗争的岁月。

他回忆自己当时疯狂的状态大概是:「大楼已经起火了,而我站在楼顶上,直升机来救我,在我头顶上盘旋扔下了一条绳梯。结果我却说,再给我两个星期想清楚。」

你看,他真的就是这样坦诚又幽默,像一位老朋友,向你毫无保留地讲述他的写作和生活。而且在这本书里,斯蒂芬·金还把许多小心思写在了带括号的句子里,效果大概跟自带弹幕差不多。

第二部分

好,前面我们说完了斯蒂芬·金的成长经历以及他是如何成为写作大师的。接下来,我就给你说说斯蒂芬·金对于写作,有哪些不一样的感悟和方法?

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教写作,可以说是斯蒂芬·金拼上老命完成的,以至于美国【娱乐周刊】在这本书出版的时候大声欢呼:「Long live the King!」一语双关,既代表「国王万岁!」,又代表「斯蒂芬·金万岁!」。

为什么这么说呢?那是因为在创作这本书的过程中,斯蒂芬·金遭遇了一场车祸,也正是因为这场车祸,让斯蒂芬·金彻底明白写作对自己的意义是什么。

1999年的夏天,斯蒂芬·金和往常一样外出散步,结果有一辆小货车突然从马路陡坡的坡顶冲下来,直接撞飞了他。因为伤势太重,辗转了两个医院,主刀大夫发现他右膝盖的骨头碎得像「一只袜子里装满了小石子」。

那时候斯蒂芬·金已经50多岁了,五个马拉松式的漫长手术将他的腿重新接了起来,痛苦之大几乎到了忍耐的极限。说实话,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毅力,因为在这样巨大的痛苦之下,我不敢相信,斯蒂芬·金开始通过写作来自救。

除了他顽强的决心,刚开始的感觉实在可以用糟糕来形容。不过,斯蒂芬·金平时最多只能坚持坐四十分钟,但是他第一次动笔写作竟然硬是撑了一个小时四十分钟。你看,不论做什么事刚起步的时候往往是最吓人的,从你上路之后,形势就只会往好处走了。

这才是写作真正的意义所在。斯蒂芬·金说:「写作对于我,好像是一种坚持信念的行为,是对绝望的挑衅和反抗。为了站起来、好起来、走出来,快乐起来。」

最后,关于写作这回事,我们来重点说说斯蒂芬·金有哪些不一样的写作方法。

第一个要说的方法就是关门写稿,开门改稿。你几乎在哪都可以读书,但你要是写作,斯蒂芬·金建议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关上房门下定决心,定好每天的写作目标,比如每天一千字,不达目标绝不开门。

这我想起了查理·芒格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想要得到某样东西的最好方法,就是让自己配得上它。」早年斯蒂芬·金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一位主持人就问斯蒂芬·金是如何写作的,他回答:「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主持人似乎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斯蒂芬·金确实没开玩笑,他是认真的。不管是一篇短文还是像【魔戒】那样的三部曲史诗巨著,都是作者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

门把世界都关在外面,把你关在里面,你唯一要做的就是集中精力完成它。你坚持的时间越长,写作就会越容易。

好,那肯定有人问了,我每次写5个字删4个字,刚写下来就觉得不好,总是想修改怎么办?

斯蒂芬·金认为,写作这件事,最不缺的就是自我怀疑。尤其是写一些长篇小说,就像是坐在浴缸里穿越大西洋,孤单又艰难。

所以关门写稿的时候,就是把脑子里的想法直接下载到纸上的阶段,你能写多快写多快,速度以自己能承受、不难过为标准。只要你写得足够快,自我怀疑就追不上你,起初的热情也就还在。

写完第一遍稿子,这个时候斯蒂芬·金就建议你先把它收起来,暂时忘了它,哪怕中途会很想打开来看也要克制住,隔一段时间来改第二稿,总共这么两稿也就够了。

开门改稿的核心就是找到一个你的理想读者,是你在乎的人。然后检查出原文中的大漏洞,并且删掉故事本身之外的枝枝蔓蔓。比如:第二稿的字数等于在第一稿的基础上减去10%,才算比较合理。

好,说完了关门写稿,开门改稿。那第二个重要方法就是口语化写作,准确描述。乍一听,如果真要按照我们平时讲话那样来写,那有什么难的?

不过,这件事还真没这么简单。口语化写作可不是一个从书面语退化的过程,而是一个挣脱的过程。它的核心不是从概念到解释再到举例的这个书面逻辑,而是回到日常表达的天然逻辑。那就是,我关心面前的你到底有没有听进去。

你平时怎么说就怎么写,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生动适合就行,别刻意为了落笔时显得高大上,整一些大词虚词来代替你日常说话。

写作水平再高的作家也经常无法传达出全部的意思,所以为什么要退而求其次,不说你真正想表达的意思,而要努力想个近义词呢?摆个小人在你桌上,每次写作就是在和他聊天,这是最靠谱的方法。

这本书有趣的地方不正是在于斯蒂芬·金的所有用词,你看的时候好像他就在和你聊天一样吗?甚至有时候你还会觉得他用词也大胆了,真替他捏把汗。

对于如何准确描述,斯蒂芬·金解释,虽然描述始于作家的想象,但最终还是要落脚于读者的想象中。所以这个时候,分清主次,捡最重要的能吸引人的来写就显得格外重要。

你写少了,看的人仿佛近视眼,看不清或者看不懂你想表达的事物,写多了又会让人淹没在细节和意象中,要么就觉得你太啰嗦,要么就是可能看到后面忘了你前面到底想说什么。

所以一个好的准确的描写,一般是由少数几个精心选择的细节构成的,首先浮在你心头的内容就足够代表其他一切了。

简单来说,比如你看完一本书特别好,书一合上,在你心里还能记得,能说给我听的那些细节就是最真实最出彩的,只要记下来就够了。

第三个要说的方法就是如何把故事讲好,比你在落笔前情节构思更重要。

真实的生活多半是没有经过构思的,很多精心的计划其实对真实生活的影响很小。从一开始就事无巨细地构思好整个故事的发展,当你落笔后写下来后再看,这个故事就会显得笨拙机械,毫无创造性。

故事就像是埋在地下的化石,它们是遗迹,属于一个未经发现但已经存在的世界。而作家的工作就是利用他的工具,把每个故事尽量完好无损地从地里挖出来。

这是什么意思呢?斯蒂芬·金说,他每次刚开始写书的时候,通常只是些很简单的点子。比如故事把一群人放到某种困境中,先从一个挑战开始,然后观察他们如何竭尽全力逃脱出来的。

注意啊,这里我还得再强调一下,情节构思和讲好故事两者到底区别在哪呢?

情节构思就类似于你是作者,你可以操纵他们的命运,或者帮助他们从困境中逃身,结局你可能一开始就构思好了。

而讲好故事是指你是在观察每个角色,让你笔下的人物自己拿主意干自己的事,然后你只负责记录下来而已,这就导致了大多数时候,小说的结局也是完全出乎意料的。

换句话说,真实生活中没有所谓「坏人」或者「最好的朋友」。在真实的生活中,人人都认为我们自己是主角,是主要人物。你只有依照真实人性来塑造人物,矛盾性才会凸现出来,同时也不大容易写出那种单调肤浅的傻瓜人物。

每一个角色都是鲜活复杂的,反面人物也会对自己产生怀疑,也会产生怜悯之情,正面人物有时也想退缩,不想去做他该做的事。

好,最后再总结一下前面我们说的三个方法:第一,关门写稿,开门改稿;第二,口语化写作,准确描述;第三,如何把故事讲好,比你在落笔前情节构思更重要。

总结

到这里,这本【写作这回事】的精华部分我就为你解读完了。不得不说,斯蒂芬·金真的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为了能手把手带我们练习写作,斯蒂芬·金还在书中放出了他小说的原稿和第一版改稿,直接说清楚一个地方到底该怎么修改;另外,他还给我们布置了如何讲故事的练习,感兴趣的话不妨去原书中试一试。

最后,还想和你聊聊,这么多年来人们用各种方式最想八卦斯蒂芬·金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他写书是为了赚钱吗?毕竟他可是从一个生活都成问题的人,变成了世界上最有钱的作家之一。

斯蒂芬·金在这本书里,非常认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我的答案是否定的,以前不是,现在不是,从来都不是。我写作是为了自我满足,为了纯粹的快乐,而能够还清房贷,送孩子们上大学这些都是附加的好处。」

写作不是人生,但它有时候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