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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的沿革和地名的由来

2023-12-13文化

文/陈先枢

秦汉时浏阳属临湘县(今长沙)。何时置县,尚无确考。明嘉靖【浏阳县志】称,置于三国吴太平二年(257)。清康熙至同治各志只泛言三国吴置,均无具体年份。【三国志•吴志•周瑜传】载东汉建安十四年(209),孙权拜周瑜为偏将军领南郡太守,以浏阳为其四俸邑之一。浏阳之名最早见于此处,比吴太平二年早48年。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黄徽所纂【浏阳乡土志】断言置县「必始于是时」。置县时,因县城在浏水北岸,而古人以北面为阳,南面为阴,遂以浏阳为县名。

浏阳最先曾叫刘阳。据【三国志•吴书】记载:「权拜瑜偏将军,领南郡太守。以下隽、汉昌、刘阳、州陵为奉邑,屯据江陵。」【晋书】也记载「长沙郡」统县十,「刘阳」是其一。最有力的证明是文物的佐证。长沙走马楼出土的三国吴简是三国东吴关于长沙地区的档案文书。木牍【右郎中窦通举谢达为私学文书】中就出现了「长沙刘阳谢达」字样,反映的应是置县之初的客观情况。据专家披露,「刘阳」之名仅在吴简壹、贰、叁中就出现30多次,而且还有「刘阳侯」和「刘阳县」。这不但说明「刘阳」为地名,而且可以肯定是县级政区。

旧志据此断言,浏阳之浏原无水旁。世代相沿,似成定论。但浏阳河在北魏郦道元著【水经注】中载为浏水。为何会有「刘阳」之称,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因旧籍中屡有用同音字写地名的现象,如【晋书】记载「长沙郡」统县十,「刘阳」是其一,但在有的人物传中也用了「浏阳」,同一志书出现两种写法。清道光十七年(1837)出版的【历代地理韵编今释】,在「刘阳」条下注云:「浏阳之讹」。也就是说,【晋书•地理志】等中的「刘阳」,实为误写。后人修志以讹传讹,遂有「刘阳」改「浏阳」之说。另一种原因是浏河在三国以前可能就叫刘河,汉字演化规律常在把河流名的汉字加水旁,刘字加水旁便成了浏字。浏,清亮也。如果不是刘河,那么「刘阳」就不好解释。这样的例子,其他河流也存在,如湘西有条㵲水,原名即为舞水。

到南北朝时,典籍中再也没有出现「刘阳」。【宋书】载州郡「长沙」所领县七,「浏阳侯相」是其一;【南史】卷五十四载「浏阳公大雅字云风,简文第十二子也」,刘旁均有水。「宋」「齐」「梁」「陈」及以后各代均为「浏阳」

在为周瑜俸邑时,浏阳隶属关系不详,黄徽【浏阳乡土志】以周瑜既为南郡太守,其俸邑浏阳当属南郡。建安十五年(210),鲁肃继周瑜,置汉昌郡,为太守,四俸邑依旧,此时浏阳当属汉昌郡。建安二十二年(217)吕蒙继鲁肃,夺得荆州,长沙郡为吴所有,于是废汉昌郡,浏阳属长沙郡。隋开皇九年(589),改临湘县为长沙县。隋大业三年(607)废浏阳,并入长沙县。唐景龙二年(708)复置浏阳县。元元贞元年(1295)升为州。明洪武二年(1369)复降为县。

宋元时,全县有75个都。明代,ll0户为一里,城区叫坊,郊区叫厢。全县原编75里3坊。明嘉靖十一年(1532),行「倒甲法」,将逃绝户之田归于存户,全县存48里2坊,其中东乡20里,南乡7里,西乡6里,北乡l5里,城区2坊。清康熙十九年(1680)县志载,全县原编都44,外加坊厢都6,共50个都,每都10甲,共500甲。其分布为:东乡l都l甲至l2都5甲,南乡l2都6甲至l7都10甲,西乡l8都1甲至27都4甲,北乡27都5甲至44都10甲,坊厢45都1甲至50都10甲。清同治【浏阳县志】载,康熙三十年(1691)增加7个都,雍正十一年(1733)又增6个都,并原都共63个。

在长沙为长沙郡,为湘州,为潭州,为长沙府时,浏阳均为其属县。民国元年(1912),浏阳属长宝道。三年更道名为湘江道。七年更道名为湘东道。民国十五年(1926)起,浏阳属第一行政督察区,并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成为督察专员公署治所。1949年7月19日浏阳解放。8月浏阳属长沙专区。1952年9月长沙专区更名湘潭专区,l968年又更名湘潭地区,浏阳隶属关系均未变。1983年2月,撤销湘潭地区,浏阳县回归长沙市管辖,是年7月正式接管。1993年1月,撤销浏阳县,设浏阳市(县级),由长沙市代管。

摘自【访古湖湘集】,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