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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与尼姑热恋被抓,县官作诗一首,句句幽默捧腹,太有意思了!

2024-04-25文化

从本质上看,宗教是禁欲主义的,那么一般来说,和尚、尼姑、道士等人一般都要舍弃情欲,否则就是玷污佛门,有辱教规。那么,如果真的发生了和尚与尼姑相恋的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

清代县官郑板桥就碰上了这样的荒唐事,那么他是怎样处理的,如何为后世留下一段佳话的呢?

郑板桥,提起这个名字,很多人会想到他是清代书画家、文学家,扬州八怪之一。

没错,郑板桥以文艺见长,正是在绘画、书法、诗词等方面成就使之名垂青史。

不过,郑板桥也曾为官十二年,虽然只是小小七品知县,却不乏闪光的亮点。

清代有个叫曾衍东的人,写了一本叫【小豆棚】的书,书里面记载了郑板桥的许多逸事。

其中有一则说,他任山东潍县县令时,判过的一桩「僧尼私恋案」:

一天,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说他们私通,要郑县令判罪。

本来这可算是件有伤风化的大事,既违清规,又犯王法。

可是,郑板桥讯问后得知,两人未出家时是同村人,青梅竹马私定终身,但女方父母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女儿誓死不从,离家奔桃花庵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

谁知,在来年潍县三月三的风筝会上,这对苦命鸳鸯竟又碰了面,旧情难忘,于是趁夜色幽会,不想被人当场抓住。

郑板桥动了恻隐之心,于是下令先让他俩还俗,去掉僧、尼身份,然后判二人结为夫妻,并提笔写下判词,诗题便是【僧尼私恋案判词】:

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这句诗的第一、二句,读来就让人忍俊不禁。

首先,和尚和尼姑都是光头,两个人的发型像是一半的葫芦,和一半的瓢,两人站在一起,拼凑起来的形状就像是一个桃子。

「桃子」,在古代有着「生育和吉祥」的寓意,所以这前两句看似是玩笑之语,其实已经表明了郑板桥的态度,就是促成两人这桩美事。

诗的第三、四句是说,这件事已经有了眉目,你二人要稳住心神,以后谈恋爱就不要偷偷摸摸的了。

而第五、六句更是进一步描述爱情,鸟高兴的时候,就会欢快地鸣叫,这是本性使然。

莲花坐落的地方,正好是安静的地方,看似是写鸟,写莲花,实则是在借物喻人,两人的相恋,是你情我愿的天性。

郑板桥在这里用人性的角度去理解,处处充满着人情味。

最后一句,更是绝了,他直言不讳,这个「风流案」就是我郑板桥判下的,而且大笔一挥,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在那样的封建年代,郑板桥当真是艺高人胆大,不畏惧那些条条框框,甚至留下了姓名,足以让人钦佩!

「多依情理,少按法令,述情而不引法」,郑板桥的断案看似随意,实则爱民。

【清朝野史大观】卷十一【郑板桥判案】也记载了类似的故事:

郑板桥为了保护家贫才子的婚姻,巧妙地骗得嫌贫的岳父「千金易婚」,即以「千金」作为陪嫁,当堂判令完婚,令贫士「就堂上为青庐,携女及金而去,此事颇快人意」。

由此可见,这位风流县令胸中究是何物!

郑板桥在潍县当了七年知县,离任时,他没有积余钱财,「囊中萧然,图书数卷而已」。眼看郑板桥如此寒碜,乡亲们流泪挽留,依依不舍。

有道是,人走茶凉。可是,郑板桥离去之后,潍县百姓自发于潍城海岛寺为他建立生祠,家家画像以祀。

将心比心,潍县民众之所以爱戴郑板桥,只因他心系民众,关注民生。

正如他在一首诗中写下的,表达自己和百姓休戚与共的心境: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

乾隆三十年(1765年)十二月十二日,郑板桥病逝于兴化城内升仙荡畔拥绿园中,但他那纯净如雪的超凡人格、济世怜悯的慈悲情怀却成为千古佳话,与其不朽作品一起流传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