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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陶思瑾同性情杀案,也许是民国时代最叫人唏嘘的一段多角恋

2024-10-07文化

民国时节,西风日盛,凡有学问之青年男女,无不积极效法西方,大胆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大有不浪漫毋宁死的架势。

出身豪门的陶思瑾小姐,便是当时唯浪漫不妥协者之一,为能够与心爱的女生刘梦莹长相厮守,一怒做出荒唐之举,不求同生,但愿同死,宁可去黄泉做一对鬼鸳鸯,也好过在人间被人硬生生拆散。

这便是当年轰动全国的 「陶思瑾同性情杀案。」

陶思瑾与刘梦莹

案发时间为三十年代初,彼时同性文化在校园当中非常流行,尤其是女学生,更是不避讳别人的眼球和口舌,大胆交往,勇于求爱,以至当时有报纸专栏非常直接地说:

「女学校的寄宿生中,常时会听到些某人与某人,爱到了不能再爱的程度,校委员苦口规劝毫无作用,该爱仍爱,且愈爱愈深,好叫人着急哩。」

殊不知,当时的人们,尤其是有身份有学识的新派人物,对于这种事情并不感到有多不可思议,反倒是呈理解与支持的态度,尽管许多古板老学究纷纷在报纸上撰稿加以批判,但并不能阻碍这种现象的蔓延。

而案件的主角陶思瑾与刘梦莹正是这样的时代女性,两人同在杭州国立艺术专科学校就读,同住一个宿舍,终日形影不离,好得如同一个人。

思瑾病了,梦莹守在身边,喂汤喂药,照顾的无微不至。

梦莹有了苦恼,思瑾则耐心开导,多会儿梦莹笑了,思瑾也才会笑。

若听到有人在背后说闲话,便一同找说闲话那人的麻烦。倘那人要打其中一个,另一个便与之拼命。

如此一对恩爱情深的雌鸾,你要分开她们,请问又怎么分得开呢?

陶思瑾的哥哥陶元庆,当时身份是杭州国立艺术专科学校的一名教师,与妹妹一样,陶元庆同样对异性持抵触态度,一生只对同性有好感,与当时名重一时的作家许钦文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许钦文在自己的作品中总要以陶元庆的形象虚构出一个人物,且无比呵护书中的人物,如同呵护陶元庆一般无二。

陶氏兄妹的问题在学校当中人尽皆知,很多人也都清楚陶思瑾与刘梦莹去教堂私订终身,并邀请信奉天主教的同学担任她们的证婚人。

陶思瑾曾在日记中写道:

「我与莹是已经订了条约的,我俩是永远不会与男子结婚的,我们预备新年去买两枚戒指,表示我们已经订婚了,是我们的纪念呀!我是多么的高兴呀!我们的爱,是多么伟大与圣洁呀!」。

本来,陶思瑾希望哥哥能参加自己的婚礼,奈何陶元庆突发急病,不幸英年早逝,未能给予妹妹祝福。

陶元庆病逝后,许钦文痛不欲生,陶思瑾劝其看开,也不知道是因为太爱陶元庆的缘故,亦或是从陶思瑾的身上看到了陶元庆的影子,本来对陶元庆的矢志不渝的许先生竟对陶思瑾发动猛烈攻势,这叫对陶思瑾一往情深的刘梦莹难以接受,数次找到许钦文,要其放过陶思瑾。

刘梦莹做梦也不会想到,许钦文居然想要通吃,在追求陶思瑾的同时,对她也开始吐露心扉,希望可以与她谈爱。

如此一来,陶思瑾恼火了,很快就与刘梦莹由热恋情人,变成不知心该恨谁的苦恋鸳鸯。而许钦文又偏偏不惜成本地处处介入破坏,最终迫使陶思瑾与刘梦莹血溅当场,一段爱情故事以最大悲剧落幕。

案发之后,陶思瑾被校务处送交警局,开篇第一张图片既当日陶思瑾在学校被警察带走的画面,由当时听到消息赶来的记者徐雁影拍摄,并于隔天刊登于报纸之上。

而刘梦莹的遗照,同样为徐雁影拍摄。据说是刘梦莹有一天泪眼婆娑地找到徐雁影,请求徐雁影为自己拍一张好看的照片。

照片上的刘梦莹内穿白色学生服,外罩黑色呢子大衣,面容清秀,落落大方,即使放在今天,依旧不输她人。奈何执念太深,以至香消玉殒,叫人不禁一声叹息。

陶思瑾在入狱后不断忏悔,本来家中为她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她打赢官司,她却坚决要「下去」陪伴梦莹,她对前来探望的家人说:

「我不想莹一个人孤独。她怕黑,她会冷。」

只道是:乱乱乱,叹叹叹,因爱生情,为爱生怨,索爱不成,一刀两断,哀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