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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的境界

2023-12-11文化

(家强按:下面这篇文章写成于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后期,发表于【】的读书版。

有那么几年,我写了大量此类读书稿件,在【中华读书报】【文汇读书周报】【文汇报】【散文】【】各处发表,当时大都给我寄了样报样刊,只是我心存新闻理想,对这些文学类的写作从来不怎么在乎,向不以文人自居,也从不收存发表作品的样报样刊。这个过程,我在我的读书笔记集【毕竟书生】一书的自序中坦率剖白过。

我当年的自以为非文人,正是书生气的体现。这是我后来才醒悟过来的。

回首如梦,略存遗憾,但不后悔。没什么可后悔的,每个人的人生与命运,都是自己选择的结果。

这篇文章中我写借书,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借书盛行。我是我所见过并听说过的藏书人中,唯一一个从不拒绝出借图书的人。原因已写在下面的文章里。

现在实体书式微,打开手机和电脑,只有读不过来的书,很少有(也真的有)读不到的书,借书的情况很少出现了。我收藏了整整一层楼的书,有来我家中的客人,大多在初见时表示惊讶,但很少有谁提出借哪本看看,凡有提出的,我大多会直接赠送,然后自己再去网上买回。

我在下面的文章中有对借书境界的看法,二十多年后回读,觉得可以再加上句,那就是回顾时的温暖。)

在一些藏书人的书架上,常常会贴有这样的纸条:「书不外借」。

绝大多数读书人对这四个字都能理解,且绝大多数读书也藏书的人,都曾亲身体验过借书给人的烦恼。总起来说是归还的不多,就是有几个还能想到好借好还者,所还来的书也多是缺头损角,决非原璧,让人看了如看受到委屈的孩子,徒增闷气。

鲁迅先生对自己所珍爱的书一向不借,如果别人一定要借,他宁肯去书店再买一本奉送。我的认识与他人稍稍不同,从我拥有自己的第一本书开始,我从未拒绝过任何人的借阅。

我一直认为,一本书价值的张力是极大的,若始终为一人所拥有,它的价值便只体现在一个人的身上,若能为两人、多人共同欣赏,其价值无疑会大大扩展。

「天一阁」是我国藏书家的骄傲,其最初的主人是明代的范钦。天一阁藏书规矩极严,从不外借。刚好范钦的侄儿范大澈也是一位卓越的藏书家,其人有抄书之癖,每遇未藏之书,必苦借求抄。他便向范钦借书多次,范钦从不答应。范大澈遂发愤遍搜海内孤本秘籍,不惜千金购买到手后,凡为天一阁所未有者,范大澈便会置酒将范钦请到家中,故意将书给范钦看到。范钦每每翻过,辄默然离去。

现在推想范钦当时的心理,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想来范钦不会因为侄儿的报复而动摇书不外借的原则。旧时代书不外借,其实保护下的不只是书,也是文化,一种读书人代代相传的文明传统。试想,在那些个兵火频繁、印刷术低下的年代,若没有这些藏书家辛苦一生的事业,我们现在所能面对的传统文明,将会多么贫瘠。

但现在声光电技术的高度发达,已将藏书人的使命冲击殆尽。在清代,一部四库全书只抄录六部,每保存下一部,便是一份珍贵的文化遗产。而现在,几张小小的光盘便将数亿字码的四库全书尽数包罗。而那一张张小小的光盘,实在谈不上什么文化价值,只要需要,一日内复制成千上万套是很轻松的事情。光盘的定价,便是它的全部价值,没有再多的传递价值可言。

所以当代读书人的「书不外借」,只是一种个人习惯而已,丝毫没有其它价值可供拔高。正如我从不拒绝别人的借书,也仅仅是一种习惯,其间毫无经世致用的抱负在。

当然,每一种习惯都要付出一些代价,书不外借的代价可能是让一些不常读书的人觉得别扭:不就是几本书嘛,摆的什么臭架子。也可能还有其它一些个人心理负担上的代价,因我非个中之人,不解个中之味,故无发言权。

但不拒绝借书则要付出经济上的代价。自我开始买书以来,至今二十年,先后购书约万册,至今室中所存,仅其半数,另半数小部分是在屡次搬迁中散失,大部分则是在外借时流散。有时深宵无事,想起某书某事,兴致勃然,去架上遍寻却无踪可觅;有时文章写至中途,用到某事某典,欲核对原文却无书可翻。当其时也,情绪遭破坏,思路被打断,极不是滋味。如果书虽不在我手,在他人处亦能派上用场,还可自慰,可惜的是大多数不还书的借书人是没有多少时候用到书的。

这些烦恼当然不会是我不拒绝借书的理由,前面所说对书的共同使用价值的认识也不是不拒绝借书的最主要理由。我的理由是:不拒绝借书,也就是不拒绝友情、不拒绝信任。

只这一条理由,便够了。

当然,不是所有的借书人都是朋友,都是出于对你的信任,但只要其中有一部分,甚至千百次借阅中只有一次闪耀友情的光辉,就足以让我永远不能拒绝。

还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曾在一本古代笔记中读到一个关于书的故事,印象深刻:明代的藏书家沈周,曾以重金购得一古书,甚宝爱,常置案头。一次,一位朋友造访,于案前见此书,审视良久,方问及书的来历。沈周很奇怪,反问客人关注书的来历是何缘故。客人说:书是我以前所有,后来丢失,至今已很长时间了,一直不能释怀,所以一见就认了出来。沈周又问:你说书是你的,可有证据?那位朋友回答:在书的某卷某页,我曾亲笔记录有某事,想来现在还有。沈周翻书一看,果然不假。他当即将书交还朋友,绝口不提买这本书花了大钱的事。

虽然沈周是还书而非借书,但我一直认为,即使这本书属沈周所有,他也不会拒绝朋友的借阅,因为在他的心中,友情的位置,远在图书之上。

虽然为了买书,从童年至参加工作,我从未将属于我个人所有的一角以上的钱派作其它用场;虽然工作后,因为买书的原因,我失去了许多可以用钱买到的体面,但我始终未将书锁定在自家的书房内、书柜里。

因为在我的心中,始终有一样东西要高出于书的价值,那就是友情与信任。

因为我们买书读书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收藏,更重要的是为了完善我们的知识、道德、良知啊。

壹点号许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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