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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哪些怒怼那些拽得上天的柜姐的经历?

2018-02-09时尚

我印象深刻的怼人经历,还是下面这个,是真实事情,品牌方很拽:

分享:我们行业那位「扫雪博士」,怒怼品牌方,却被罚8万人民币!

「如果未来还需要为孩子们扫雪,我还会拿起扫帚。」-大嘴博士

一、道歉声明

在抖音、小红书、微博等网络平台,共计拥有约280万粉丝,美妆领域知名的KOL 大嘴博士 ,于2023年3月18日发布了一则道歉声明。

大嘴博士平台账号截图

这是怎么回事呢?根据公开报道,事情起因是2020年3月,大嘴博士在网络平台发布了关于 「广东康婴宝紫草膏非法添加激素地塞米松被药监局查处」 的视频,视频中博士言辞激烈,列举了产品诸多问题。随后康婴宝公司起诉称大嘴博士在视频中捏造事实,导致其商誉严重受损,并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经过3年广东省地方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法院认为广东康婴宝紫草膏非法添加激素是事实,但大嘴博士带有扩大事实,诋毁康婴宝公司名誉倾向。 最终大嘴博士被判赔8万 ,并要向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道歉 。在道歉声明中,大嘴博士称自己以后还会为孩子们「扫雪」,获得了大众舆论、行业人士的普遍支持。反观康婴宝公司虽然胜诉,却失去了消费者们的信任。

二、大嘴博士or康婴宝,谁之过也?

大嘴博士是化妆品研发科学家、香港大学化学博士,曾任欧莱雅中国科学传播负责人,拥有17年化妆品研发及科普知识。他还是全平台科学美妆科普达人。

在2020年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抽检公告中,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两批次的康婴健婴儿紫草膏含 违禁激素「地塞米松」 。专业本能使他进行了深入调查,通过药监局的公开信息,他查出了这家企业一系列违规记录:

1.曾因质量管理体系不合格被停产整改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4日发布的 【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19年第 113期)】中,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出有质量管理体系问题,严重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广东省局责令该企业暂停所有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后续企业完成整改并经过现场检查验收,恢复了生产。

2.再次被药监局查出产品含有违禁激素成分

2020年2月14日,广东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监督拍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期】,其中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为A9120/0001、A9101/1002的康婴健婴儿紫草膏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含激素「地塞米松」。

公开资料显示,地塞米松属于激素类成分,滥用可能会导致皮肤变薄、颜色变浅,甚至红肿发炎,对于儿童来说,该成分会影响生长发育,必须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

除了上面两个黑历史,这家公司的罪证远不仅如此,可以说是违规累累,漠视法规:

违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行政处罚

2019年9月2日,国家药监局【对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中写明:企业不能提供召回的康婴健婴儿紫草湿疹膏不合格处理记录。婴儿紫草膏等产品的销售明细中无产品生产批号,多批次均用同一条形码标识,无法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图源:澎湃新闻
图源:澎湃新闻
图源:聚美丽

大嘴博士在道歉声明中写到:

「面对这样的反复被查处罚结果,我本着媒体责任,以及这些产品可能会涉及很多不知情的家长和无辜孩子,我在2020年3月14日,录制视频报道了这次药监局的查处公告,并激烈抨击了这家企业。」

三、到底谁应该道歉?公道自在人心!

在博士发出视频后,广东康婴宝公司在汕头当地法院起诉大嘴博士诽谤、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博士在各平台向他们道歉并对他们的退货负责,赔偿暂计500万元。

经过3年的官司纠缠,法院审理最终认为,康婴宝公司生产批次为 A9120/0001、A9101/1002 的康婴健婴儿紫草膏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 「地塞米松」的事实成立

但法院认为,视频中大嘴博士称「累计销量超过了18万件」未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容易导致公众误解;还使用了例如「......最伤天害理的假货」、「如果你关系通天、死不认错、拒不改正」等 夸张激烈的言辞 ,的确带有扩大事实,诋毁康婴宝公司名誉的倾向。这导致康婴宝公司的客观社会评价降低,构成了对广东康婴宝公司的名誉权侵犯。

故法院判决郝宇、上海亿色化妆品有限公司以用户名「大嘴博士」在微博、抖音、小红书上刊登声明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公告时间30天,并共同赔偿原告损失8万元。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大嘴博士在2023年3月18日声明道歉并支付了8万元赔偿金。但他表示,如果有孩子因为他的报道没有再继续使用非法激素婴儿霜,那就值了。

此事件经过公开,多位行业资深人士都表示支持大嘴博士直言,指出以产品安全为出发点,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而发声的举动,是行业监督的正常举动。在抖音、微博、小红书平台上,大众网民与消费者在评论区同样是「一边倒」的支持。

「鲜少评论的,我看到这一篇,忍不住,说几句,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很庆幸,关注到一位不忘初心的博主,真怕受到打击就没有人帮我们消费者「扫雪了」。黑心商家,即使赢了所有的官司,最终也是死路一条;所以非常支持良心博主,请您们加油坚定!正义从来都是不违背良心,良心的企业也从来不怕影子斜!」

在这里,我也想问一句, 法院这样判公平吗? 一方面这些不法商家利用婴幼儿不会说话的弱点进行侵害,另一方面不良企业面临的行政处罚过于轻微,仅被工商局处罚一万元整, 康婴宝未因此付出应有的代价,也不用向社会公众道歉。 【化妆品监管条例】明确规定: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等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终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而大嘴博士不仅作为一名专业的KOL,同时也是一名普通消费者,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公告,发表自己对违法产品的意见,本应受到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却受到商家起诉侵犯了其名誉权。这透露出中国现在的舆论环境,对于媒体监督,特别是自媒体博主来说,还是有很多的法律限制。博主们要非常注意行业监督与依法依规发表观点的平衡点,不然也有可能要承担因为其言论而导致的企业商誉损失的赔偿。

当然,在康婴宝与大嘴博士的这一事件中,公众似乎都一边倒,认为康婴宝公司名誉受损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其未能做到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弃婴幼儿生命健康于不顾, 彻底抛弃了一个良心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 ,才引发博主义愤填膺的过激言论。

四、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揭露不良企业,反而需要道歉赔偿,是你你还会坚持吗?

大嘴博士在道歉声明中写到:「我们大家在本着媒体责任做报道的时候,也要注意用词,做好保护,但是我更希望各位不要因为我的案子,而畏手畏脚。因为这个世界有些事情,不应该被掩盖,不应该被忘记,更不应该被放弃。」

【等风来】中的一段话说得好:我们要做扫雪工,把那些诱惑的假象清扫掉,就算在扫雪的时候有人会骂我们, 但是我们心里清楚,我们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


(内容有复制我的文章:即使败诉道歉也要做好一名扫雪工- 美妆博主直击康婴宝品牌违禁添加激素反倒被法院判罚8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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