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合租的时候,上一任合租室友是楼下ktv的,也比较着急走,我要搬到她那个屋子。
收拾屋子的时候捡到了一小包白色粉末,也不能说一小包,剩下是一点点而已,在床头柜里。
没有告诉房东,没有打110,也没有打派出所电话。而是打了朋友的电话,他是刑警队的。
他当时来的比兔子还快啊,后来朋友告诉我那个妹子加上她对象是连贩带吸。他先请我吃了一顿大餐,又送给我一串7辫的金刚菩提+不少好茶叶+两条和天下。
当然,那个房子我也没有住下去,火速搬家。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作为一个「老社会人」,朋友嘛,我是知道他需要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