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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抄家是连衣服都扒下来吗?

2024-07-11时尚

抄家最早叫「籍没」( 或籍没入官) ,籍没的特征往往是家口、财产并称,妻子、儿女皆为没收对象; 这也是籍没的本义。直到清代雍正之后随着抄案大量出现, 「抄家」作为约定俗成的语汇才逐渐见于正式文献。

题主这个问题具体可参考乾隆四十七年某道关于抄家的谕旨里「向来查抄物件,原止应将粗重器皿及糟旧衣服留外估变,若细毛皮张及呢锦等件俱应行解京呈览」,别说绫罗绸缎要快递回京城入库了,就连丫鬟下人穿的糟旧衣服也同样不放过,收缴后直接在当地估价变现。

清代皇帝对待抄家的态度是:抄家的罪名可以随意设定,但抄家的财物不能有「漏网之鱼」。比如乾隆时代抄没谕旨常有的表述即是「如有丝毫隐匿寄顿,惟该抚是问」,唯恐抄没不够彻底。

有经验的地方官员往往不待皇帝谕旨明示,即刻自觉先往嫌犯住址将家产查封,以防后者隐匿转移资产。在抄没的谕旨发布后,皇帝一般会特派执行查抄任务的钦差执行,钦差和地方官员会奏报查抄经过,并出示详细无遗的财产清单,如【山西巡抚和其衷奏呈查封朱立基等七人资产清单】记载了1763年查抄的因亏欠帑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