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春江水暖,春季正是钓鱼的好时节,晒着不毒辣的太阳,吹着柔软的春风,欣赏岸边的垂柳发绿芽,还有一些不知名的路花,红的,黄的,白的,紫的争相绽放,心情都会莫名的舒畅,如果还能守到一两条大鱼上钩,那就更好了。
为了保护鱼类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鄱阳湖水域目前处于禁渔期,禁止捕鱼,打鱼,电鱼等也包括钓鱼。
但一些钓鱼可能抱着侥幸或者法不责众的心理,在禁鱼期禁鱼水域偷偷钓鱼,这不,一群钓鱼爱好者在上饶市余干县信江河水域钓鱼,被渔政执法人员发现,当场踩断钓友们的鱼竿,被网友拍视频上传到网上,引起网友的关注。
图片来源于网络,违权即册
网友们纷纷发出疑问,渔政人员是否有权销毁渔竿?
官方给出了回答,是有点粗鲁,但有权销毁,以后会文明执法。
我来表达一下我对这件事件的一些看法。首先我并不是一个专业的法律从业者,只是基于个人的一些常识。
钓友在禁渔期禁渔水域垂钓肯定是违法了,这一点大家都没有异议。
再来分析下,网友们集中关注的地方,渔政管理人员有没有权利踩断渔竿执法?根据渔政行政部门的官方回应,有权销毁。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违规垂钓的行为,他们依法拥有查处并没收钓具的权力,包括销毁现场发现的鱼竿,以此来来强化禁渔令的执行力度。
盖棺定论,渔政人员有权这样处理。只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可以采取更加文明,合理的手段来进行执法,如先行劝导,警告,再进行没收或暂扣钓具等。
不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们没有看到整个事件的完整版,只是看到网友拍的踩断渔竿的部分。也许,执法人员前面可能来过,进行了劝导或者警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那些钓鱼爱好者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件事件最高兴的,最支持渔政执法的莫过于「贺强」老婆之流的,「贺强,你给老子死回来」。
「贺强」们死回来了。
渔政执法人员干了她们想干又不敢干,干不了的事。
全国各地的「贺强」老婆们纷纷发去贺电:干的漂亮!
(注,贺强是网上一个比较有名的钓鱼发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