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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何必须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

2024-04-11历史

懂一点历史的朋友都知道,我国在解放战争期间,就已经在北方各解放区实行了土改,农村家家户户都分到了土地,摆脱了给人当佃户的局面。要知道在国民党统治期间,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要把七成的粮食交给地主,作为地租。

那么既然农民都分到了土地,为什么后来我们又选择了把土地收回集体,重新分配呢?通过查看刚建国时的资料,大家就能得出结论了。

根据东北局1952年的调查报告,东北农村在1952年已经有1%的人变成了富农。华北局的调查报告,河北、山西、察哈尔三省的富农比例已经超过2%。

由于刚建国的时候,几乎没有农业机械,也没有化肥、农药,大部分农民也就是刚吃饱饭的水平。但是有一部分富农靠着祖辈的资金和农具,通过雇佣短工、放高利贷等手段,迅速又富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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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由于农村干旱、水涝等问题,一部分农民已经由于入不敷出,开始变卖土地,借高利贷,重新变成了佃户。尤其是老解放区,华北和西北本来干旱少雨,刚刚建国2年的时间,农村的阶级分化就已经有扩大的趋势了。

如果继续放任下去,每年都会有一部分农民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变卖土地,那就真的一夜回到解放前了,富农会通过资本优势,重新成为新的地主,之前的努力就白废了。

最后的结果大家也很清楚了,我们的农村土地改成了集体所有制,即便后来实行了承包责任制,但是土地的产权是属于村集体的,个人不允许买卖,这一政策一直还要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