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裹脚,就算嫁不出去,我也不裹!死都不裹!」1896年,五岁的郑毓秀因为不肯裹小脚,奋力反抗,不仅乱打乱踢,还将给她裹脚的人咬伤。
郑毓秀1891年出生于广州一个富商家庭,从小就特立独行,不喜欢封建礼教的束缚。
她非常排斥裹小脚,于是逃过了缠足;不满意父母给自己定的婚事,她直接写信给男方解除婚姻;再大一点的时候,她干脆离家,到了天津接受西式教育。
后来,郑毓秀接触到了进步思想,毅然加入同盟会,投身于革 命,屡次参加刺杀清廷要员以及军阀头目的活动,被称为「民 国第 一女杀 手」。
由于刺杀袁世凯失败,为躲避袁世凯政 府的追杀,1914年,郑毓秀来到法国留学。她聪慧又努力,很快就取得了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了中国首 位女博士。
1919年1月,一战的胜利国在巴黎召开会议,精通中、法、日等国语言的郑毓秀受邀成为会议的翻译。
虽然同为战胜国,但由于国力羸弱,中国在会议上完全没有话语权。西方国家企图将原来被德国占领的山东半岛,划归日本管辖。
得知此事后,郑毓秀焦急万分,她立刻将消息传回国内,国内因此爆发了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给北洋政 府施加压力。
然而,北洋政 府太过腐 败,他们派来参加巴黎和会的中方代表陆征祥也软弱无 能,居然同意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这让郑毓秀气愤不已,她决定去找陆征祥谈判。
正式签订合约的前一天,郑毓秀终于打听到,陆征祥躲在巴黎近郊的圣克卢德医院里。她火速赶去医院,在路过花 园时,她看到了美丽的玫瑰花,忽然有了主意。
她折下一根玫瑰花,藏进自己的衣袖里,悄悄从陆征祥的背后接近,忽然用玫瑰花枝抵住他的后背,厉声威胁道:「你明天要是敢在条约上签字,我就一枪崩了你!」
陆征祥被她的这一举动吓破了胆,第 二天直接缺席了巴黎和会,丢了魂似的逃回了国内。
没有我国代表的签字,不平等合约无法生效,我国因此保有了收回山东半岛的基本权利。这就是历史上著 名的「玫瑰枪事件」。
这根小小的「玫瑰花枝条」,为我国避免了巨大的损失,充分显露了郑毓秀的惊人勇气和智慧,向有勇有谋的她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