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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被逼运毒,一过关就投案自首,会是啥结果?

2024-05-28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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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披露案例:李某是我国某领域专家,在该领域拥有多项高端科研成果,著述颇丰,享誉海内外。一次,李某因工作需要,持护照赴某国开展实地调研,却没想到原以为十分正常的公务出行竟落入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窃密「陷阱」

到达后不久,该国间谍情报机关就借检查出入境证件为由约李某会面,并在会面现场以其所持证件存在问题,可能从事危害该国国家安全活动为由,胁迫李某前往隐秘场所开展「秘密审查」。

审查期间,该国间谍情报机关态度强硬,粗暴搜查并扣押李某个人物品,诬称李某的调研工作实为开展情报搜集等危害该国国家安全的活动。李某起初还据理力争,拒绝承认对方安插在自己身上的莫须有罪名,但在对方长时间以「不保障其生命安全」和「终身监禁」等威胁恐吓下, 李某为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只得被迫签署「自愿」与该国间谍情报机关合作的协议,并按要求向该国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了一些内部科研信息

回国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李某紧追不舍,以「合作协议」和李某前期提供的内部科研信息等为要挟,命令其回国后继续按特定联络方式提供情报,否则将向我有关部门揭发检举。

李某深知,如果出卖国家秘密不但将葬送多年学术研究心血,还将给我国科技安全带来巨大威胁隐患。李某回国后,内心深感不安自责,不愿再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任何危害我国家安全的信息, 并第一时间与国家安全机关取得联系 ,详细说明其在境外遭遇情况,特别是被胁迫参加间谍组织、提供情报的来龙去脉,并主动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对自身行为给国家安全造成的损害表示强烈悔恨。

国家安全机关经缜密侦查、综合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对李某作出不予追究决定,并将为其后续工作提供保护

李某被迫透露内部消息,回国后就立刻和有关部门联系,没被追究,反而提供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