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黄乒宾
2019年11月21日,山东省兰陵县男子李某用石头将父亲的头部砸伤,然后嫁祸于邻居刘某,导致对方被警方拘留8天,并被法院判赔经济损失7500多元。2022年12月,刘某以李某父子犯虚假诉讼罪向法院提起控诉。
今年9月2日上午,这起刑事自诉案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进行法庭调查。
「你打了你爹,只为陷害我」
事发兰陵县庄坞镇后銮墩村,李某现年64岁,其父亲85岁,邻居刘某84岁。多年来,两家因污水排放问题存在纠纷。
2019年9月15日,李、刘两家发生争执,李某报警称自己被刘某打伤。兰陵县公安局层山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刘某并未殴打李某,未立案。
2019年11月21日上午9时许,两家再次发生争执。李家安装的监控设备显示,刘某用上身拱着李某的父亲兜圈,李父在监控盲区倒地,但双腿仍显示在画面中。刘某随即离开监控盲区,出现在监控画面中,李某弯腰捡起脚下的石块,向父亲倒地的方向冲过去,接着李父的双腿出现抽搐。
▲刘某(左)用身体拱李父。监控视频截图
▲李某弯腰捡起石块。监控视频截图
刘某见状,用手指着李某方向并进入监控盲区。据刘某事后讲述,他当时指着李某说:「你太狠了,你打了你爹,只为陷害我。」
当天,李父被送往医院,被诊断为脑震荡、头皮裂伤,住院治疗12天。
邻居被警方拘留,法院判赔7500多元
事后,李某报警称:「刘某把我父亲拱倒了,又摸了一块石头打在我父亲头上。」兰陵县公安局对刘某作出了行政拘留8天的行政处罚。因刘某已年满70周岁,依法不送拘留所执行。
2021年4月,李某捏造父亲被刘某打伤的事实,以其父的名义将刘某起诉至兰陵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据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判决刘某赔偿医疗费等经济损失7500多元。刘某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2021年11月29日,兰陵县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司法鉴定意见:儿子打伤父亲
2021年9月,刘某通过相关机构,对李父头部的伤势形成机制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书载明,事发时李父戴着较厚的帽子,被刘某用身体拱倒不能造成头皮裂伤,他的头部伤势应当是他人用石块等物体打击形成,从监控来看,符合李某所为。
2022年12月,刘某以李某、李父犯虚假诉讼罪向兰陵县人民法院提起控诉。2023年12月15日,此案第二次开庭。兰陵县人民法院决定以涉嫌虚假诉讼罪逮捕李某。
2023年12月15日,李某被执行逮捕,羁押于兰陵县看守所。
一审判决:李某犯虚假诉讼罪
今年7月底,兰陵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为李某在公安机关调查以及在民事诉讼中称自己的父亲是刘某打伤的,不符合常理,不具有真实性。
法院认为,结合在案证据以及自诉人当庭陈述、被告人当庭供述,足以查明李某在刘某与自己的父亲争执期间,借机用石头砸伤父亲头部,然后捏造刘某打伤父亲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李某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免于刑事处罚,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一审判决,刘某认为,李某没有理由获得免刑。为此,刘某提出上诉。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也提出上诉。目前,此案进入二审阶段,由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黄乒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