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
现金交付
证据留存意识不足
见证担保混淆不清
日常生活中
常见 6 大民间借贷风险
一起了解
风险一:「砍头息」
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本金时预先扣除利息的行为,被称做 「砍头息」 。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人民法院以 实际出借金额 认定本金并以此偿还利息。
「砍头息」不能计入本金 ,起诉时予以隐瞒的,涉嫌虚假诉讼。
风险二:担保
借条上以「保证人」名义出现的,应承担保证责任,而非单纯见证人,在债务人无法还款时, 保证人应承担偿还责任 ,若进入执行阶段无法清偿债务的, 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注意 ,借条上「见证人」未表明身份,在借款人或担保人签名较近处签名捺印,根据习惯易被认为共同借款人或共同担保人。
风险三:口头借贷
借贷形式简单随意 ,发生纠纷,难以证明借贷事实。 现金交付难留痕 ,如果借贷双方以现金方式交付大额款项,可能陷入关于款项来源及支付的举证困境。
风险四:银行转贷
银行转贷、职业放贷等,
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资金应为
自有闲散资金
,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获利较大的,还将构成高利转贷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风险五:借条、欠条、收条混淆不清
注意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 借条 是简化的借款合同,可以反映借贷关系; 欠条 只能证明欠款事实,形成原因可以是借贷、买卖、承揽等法律关系; 收条 是债权人收到钱款时向债务人出具证明还款事实的凭证,反映的是给付关系,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
风险六:债权诉讼时效
出借人应当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或者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后 三年内 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出借人在约定还款期限届满或者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后,三年内未向法院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法官提醒
核实基本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借贷合意
款项转账汇款,形成交付痕迹
合理约定利息,降低借贷风险
到期及时催要,注意诉讼时效
妥善设置担保,谨慎提供担保
谨防上当受骗,涉刑及时报警
恪守诚信底线,维护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