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头条 > 推荐

【民法典】明确规定 老百姓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任何人不得干涉

2024-03-05推荐

在现代社会,无论是购买日常用品,还是签订复杂的商业合同,都属于民事活动。这时,【民法典】第五条中所规定的 自愿原则 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它意味着,在民事活动中我们有权 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来做出选择 ,无论是选择交易的对象、方式,还是决定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不违反法律规定 不违反公序良俗 ,这一权利不容任何人或组织非法干涉,以 欺诈 强迫 威胁 等违背我们真实意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对此,朋友们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积极留言讨论,留下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