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有少数人法律意识淡薄,在民警执法时无理取闹,甚至对民警恶言相向、出手伤人阻碍民警执法,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妨害民警执行公务案件,有力维护了民辅警的合法权益。 8月29日,观山湖公安分局世纪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区有人发生矛盾纠纷,需要民警帮助。接警后,值班民警毛永华立即赶往现场,将当事人赵某丹、陈某东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在派出所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赵某丹的家属段某义、赵某、韩某、赵某雅一行四人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期间,段某义等四人情绪激动、言语粗暴、扰乱秩序、推搡民辅警。民警随即对四人进行告诫,不得阻碍公安机关进行执法,但段某义依旧情绪激动,不听民警劝阻,拒不配合,冲撞并掌掴辅警张永亮。
事件发生后,观山湖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立即展开调查,固定证据。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段某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赵某雅、韩某、赵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段某义因涉嫌袭警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多一份理解,尊重每位警察的执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袭警必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