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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健身房训练后猝死,家属要求赔偿149万!

2024-06-04推荐

近日

无锡李某参加拳击训练后猝死

对于这样让人痛心的状况

健身房需要承担责任吗?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葛伟:

李某首次去健身房,健身房为他配了一名私教。教练在训练前简单询问了李某的体能情况,并且询问是否有过拳击经验。李某说自己有过两到三年的拳击经历。

拳击训练结束后

李某到拉伸室放松

可此时,李某突感不适

倒地抽搐

健身房工作人员紧急施救

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

进行了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

但最终李某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

李某家属将健身房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共计149万余元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葛伟:

家属认为拳击属于强度较大的运动,健身房在训练前没有询问李某的既往病史,也没有对李某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测,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审理查明

李某既往有心梗病史

有支架植入史

死亡原因系呼吸心跳骤停

对于首次到场馆的李某

健身房未进行详细登记

未询问是否有高血压等基础疾病

也没有了解李某是否适宜剧烈运动

同时未告知相关风险和注意事项

健身房存在一定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葛伟:

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充分考虑自身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运动。明知自身存在心脏疾病,仍然剧烈运动,自身存在主要过错。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健身房对李某的死亡

承担2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