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晚期的創作狀態便可以看作是一種迷狂,在其作品中到處可以看到一種充沛的力量,這本質上是因為其內在的感性力量大於理性,這種力量落在畫面上仍然在追求著各種可能的實作方式,於是一種物象之中便會包含種種豐富性並成就為高級的藝術作品,而這些作品又反過來見證創作者所曾達到的靈魂高度。
在這論述的過程中,快樂問題不知不覺變成了一個實作的問題,低層次的實作對應著低層次的快樂,其往往是物質性的;高層次的實作對應著高層次的快樂,其必然是精神或靈魂性的,而且高層次的快樂往往已經不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快樂,甚至會舍棄掉低層次的快樂以追求更為永恒的愉悅。
永恒的愉悅又來自於真理的永恒性,所以靈感本質上是對於永恒真理更高層面(更高必然帶來更多)的把握,而更高層面的真理往往具有更大的普遍性,也即會超越種種的個性,包括創作者本人的個性。於是便會出現就這樣的悖論,一個人只有超越其個性才能彰顯其個性。
當一個人如果只從其個人的狹小認知空間進行藝術創作是很難打動他人的,所以他必須打破個體局限,將精神認知提升到一定高度,才能獲得真正有價值的表達內容和表達方式。也即藝術創作就是超越小我,成就大我,這也是藝術為什麽需要想象的一個原因,因為想象能夠有效突破個體的狹隘性和局限性。
註:本文根據大愚觀點整理
本文為【東西方美學參證】系列文章之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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