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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祖屋被征收,既有征收款又有安置房,可老大卻不分給弟弟妹妹

2024-06-28文化

鄧家四姊妹原本關系十分的和睦,可就在兩年前,兄弟姐妹之間卻到了反目成仇的地步!

弟弟妹妹們激憤的控訴道:「我們老家的祖屋被征收後,既給了征收款,又得了安置房,可大哥卻不顧我們的反對,一意孤行的將三百多萬的征收款和一套安置房強勢的據為己有,他的做法實在是自私無情,令我們感到寒心非常!」

鄧家老大為何要獨占征收款呢?

他們四姊妹半輩子的親情,是否還能修復如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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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前的這個男人就是鄧老三,如今的他已經年過六旬了

二十八年前,鄧老三的母親去世後,他跟其他的兩個姊妹,就很少在老家居住,只有老大兩口子常年守著老宅

當傳出老房子將要被征收的訊息時,他們幾個做弟弟妹妹的,也並沒有在第一時間知曉

最終,三百多萬的征收款和一套安置房,全被老大獨自拿走了

老大的這個做法,完全不顧弟弟妹妹的感受,自然令三個弟弟妹妹很是氣憤

在鄧老三的印象中,這套老宅是母親在五十多年前,花了兩百九十元購買的

鄧家父親英年早逝,是鄧家母親辛辛苦苦將家中四姊妹拉扯大的,而在母親去世時,她並沒有想到家中的老宅會被征收,所以也並沒有留下遺囑劃分房產

因此,鄧老三一直認為,這套老宅是自己跟其他三姊妹共同擁有的

如今老宅征收了,總共分得了三百多萬征收款和一套安置房,作為鄧家的子女,鄧老三覺得除了大哥之外,自己和另外兩個姊妹同樣享有繼承權,也能正常的拿到屬於自己的那份征收款和安置房的份額,可是鄧家老大卻死活都不同意

這就令人十分的納悶了,為何鄧家老大要不顧親情道義,獨占征收帶來的所有好處呢?

心有不甘的老三,再次找到了老大的家,想就征收款和安置房分配的問題,找老大要一個合理的說法

老大見到老三帶著媳婦過來,他的臉上表現的很是厭煩

對於這個問題,老大表示道:「我曾經試圖私下跟你們幾個進行協商,可你卻一紙訴狀將我告上了法庭,作為大哥,我對你的此舉很是氣憤。」

老大一並埋怨道,在房屋征收之際,要不是因為老三吵鬧不停,家中本可分得更多的征收款

可老三卻總怪老大不念親情,要獨占征收款和安置房,這讓老大倍感無奈

老大堵在門口,繼續朝老三分說道:「當初征收,你要求分得一套房屋,可按照當地征收的政策,每家每戶只能分得一套安置房,對於你提出的要求,我也實在是無能為力。」

對於家中征收的老宅,老大更是表示,那是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跟三個弟弟妹妹完全沒有關系

所以這筆三百多萬的征收款,老大覺得自己完全不必跟弟弟妹妹進行分割

老三連忙爭辯道:「一開始,咱們母親是在外租房住的,隨後咱們父親去世,就靠母親一邊做小生意、一邊靠國家的補助養大我們,並且買了這套房對不對?而買房時,你才十幾歲,根本沒能力出錢,雖然你後來出資翻修了房屋,但房子還是屬於咱們母親的遺產,所以我們四姊妹,都應該享有繼承權。」

可老大卻堅持說,房子是他買的,和母親沒有關系,是屬於他個人所有

老大不願意繼續跟老三溝通,他直接關上了防盜門

老三氣憤的站在門外大聲譴責道:「房子怎麽可能是你買的,當初你才十幾歲,還在做學徒,也賺不了幾個錢,你怎麽能買的起!況且,咱們母親還留有房契,這足以證明老屋是咱們母親的財產,你有什麽理由獨占這一切啊!」

老三的怒火正盛,可屋裏卻靜悄悄的,老大完全不做任何理會,老三吵鬧夠了,見老大仍然沒有任何的表態,只得帶著媳婦悻悻的回了家

老三兩口子都是退休工人,夫妻倆的女兒剛剛大學畢業,目前,一家三口仍舊蝸居在一套五十幾平米的小房屋中,要不是想改善居住環境,老三是斷然不會向老大索要財產的

老三回家後,又拿出了老房的房契仔細的觀摩了起來

老三表示,當初他的父親英年早逝,而母親購房時不方便以自己的名字購房,於是便在房契中註明,是由鄧姓出資購買,而並非某一人單獨購買

老三認為,這份房契足以證明老屋是屬於四姊妹的共有財產,而並非老大的私有財產

隨後,老三揣著房契,又來到了四妹家中

老四也言之鑿鑿的說:「不僅只有你覺得老宅是屬於我們四姊妹的,我和二姐同樣清楚的記得,房屋是母親購買的,當初在房屋沒有征收之前,我們四姊妹一直相安無事,只是令我沒想到的是,當面臨巨大的利益時,大哥卻不顧姊妹之情,強行將祖業占為己有。」

老四一並表示,自己作為女兒,不曾想過要分得娘家的家產,但考慮到老二的條件拮據,她一直希望老大能看重親情,給予老二一部份征收款

可之前老四苦口婆心的勸過老大,卻依然無濟於事

當老三和老四揣著協定,再度找到老大家中,並質問他為何要說房產是屬於他個人的時候,他終於做出了解釋

老大細細的對弟弟妹妹說:「自從咱們父親去世後,我便成了家裏的頂梁柱,當年為了能讓你們不餓肚子,我十三四歲起,就一邊做學徒、一邊做搬運,拼了命的為家裏掙錢,直到十八歲那年,我才攢夠了錢交給母親,為家裏購買了一套破舊的老屋。」

隨後,老大將五十多年的原房契拿了出來

這份房契是以賣家的口吻寫下的,內容中明確註明是賣給了鄧偉林為業,由鄧姓付的款

而房契上的這個鄧偉林,就是鄧家老大的名字

老大斥責老三說:「你說房契上寫的是鄧姓付款,就覺得是母親的資產,這完全是你在斷章取義,你根本沒有好好解讀房契上的全部內容!如果說老屋真的是咱們母親的資產,我作為大哥,肯定會合理的跟你們做弟弟妹妹的進行財產分割。」

雖然老三曲解房契將老大告上法庭,但老大在氣憤之余,卻並沒有過多的責怪老三

如今即便弟弟妹妹誤解了自己,但老大卻依舊願意選擇理解與包容,他不希望因為這點事跟弟弟妹妹徹底決裂

老大語重心長的對老三說:「只要你能認清現實,跟我好好道個歉,不再冤枉我,我還是願意拿出一點錢,幫助你改善生活的,畢竟房契上的白紙黑字,寫著房子是賣給我為業,法院也判了你敗訴,我們還是要尊重法律和事實的!」

老大的媳婦接著對老三說:「你實在是不理解你大哥的苦心,當初答應給你三十萬,你居然還嫌少,又去打官司爭更多的錢,所以才一步步把原本和睦的兄弟情,鬧成了如今這般田地,你說我們兩口子辛苦一世搞好的房子,怎麽可能平分給你嘛!」

可老三卻始終認為,如果是老大出錢購買的房屋,完全可以單獨寫老大的名字,根本不需要加上鄧姓出資

老三對老大提道:「如果你真的有心修復我們手足間的裂痕,那你就再退一步,給我六十萬,我也不再跟你計較什麽了,大頭讓你占了就占了。」

見此,老大搖搖頭說:「既然你認不清現實,也絲毫沒有歉意,那即便是現在我退一步,拿出六十萬給你,你也不會知道感激,甚至仍舊覺得自己吃了大虧,並對我懷恨在心,那我還拿錢給你有什麽意義,同樣,六十萬也無法挽回我們的兄弟情!」

況且,這三百多萬征收款,已經是屬於老大一家人的資產了,如果現在老大不顧子女們的意思,強行拿六十萬去彌補一段無法修復的親情,實在是讓他得不償失

可金錢有價,親情卻是無價的,只希望鄧家四姊妹能再仔細斟酌掂量,不要為了一時的得失,再次損傷了親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