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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論丨哲學乃是神學的婢女

2023-12-05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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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教哲學始於論辯,為信仰做辯護,因此崇信邏輯學。

在經院哲學時期,教會學校主要教授「七藝」,其中「三科」包括:文法、修辭、辯證法——它們是為論辯服務的;其中「四學」包括:算數、幾何、天文、音樂——這是為理解上帝之奧妙而服務的。

由於JD教哲學始於論辯(教父哲學),因此不得不借助於理性;又因為JD教哲學是為上帝服務的,因此信仰的地位不得不崇高,必須放在第一位。理性和信仰之間的本質關系在最初就註定了,之後不論何種主張,均是在這個本質之上的發揮。

大艾伯特 (Albertus Magnus,約1200~1280,AD)是德國多明我會一位非常博學的主教,在德國科隆建立了第一個多明我會研究院。多明我會(Dominican Order)又稱道明會,旨在培養雄辯的傳教士,因此極為註重理性。

像亞里斯多德一樣,大艾伯特是一位百科全書式的人物。

一般這樣的人都對物理世界有著極大的敬畏,而不會輕浮的把一切都交給上帝。與此同時,如果他們信仰上帝,他們一般會調和理性和信仰的關系,這屬於認識論的論域。

人是如何認識事物的?

在【神學大全】的開篇(註:作者是湯瑪斯·阿奎納),大艾伯特指出:

啟示有兩種,一種是自然之光照耀著現實世界,哲學據此認識事物;一種是超自然之光照耀著理念世界,神學據此認識信仰。兩種光都來自上帝,因此哲學和神學殊途同歸。

這種主張布滿了柏拉圖、亞里斯多德、普羅提諾、奧古斯丁的影子,綜合了哲學和神學。

理性(哲學)和信仰(神學)之間存在天然的沖突,關於誰先誰後的問題是首先要說明的,這便是大艾伯特的任務,他要在上帝信仰和亞里斯多德理性之間進行調和。後來這個任務由他的弟子湯瑪斯·阿奎那接手並作出重大成績,開創了湯瑪斯理性主義。

相較於大艾伯特,湯瑪斯年輕氣盛,更為激進。他認為:

哲學乃是神學的婢女。

此觀點的核心即是實在論,它像一塊壓艙石一樣,穩住這艘理性的船,好安穩地駛向信仰的彼岸。

安瑟爾謨(繪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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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論的核心是將上帝存在的前提設定為上帝乃是第一實體。基於此:

極端實在論認為這樣的實體(共相或種屬)先於具體事物存在。

溫和實在論則認為上帝乃是第一實體,共相作為實體存在於神的理智之中,先於被造物存在;共相作為被造物的本質或形式,又存在於被造物之中;共相作為人對具體事物抽象歸納的概念,存在於被造物之後。

實在論的觀點認為我們的一般概念和邏輯思想不僅僅是心靈的主觀觀念,而且自身具有獨立於心靈的實在性,這一觀點意味著共相是合理和可知的。因此,真理就不只是主觀意見,存在著客觀的普遍有效的真理,哲學的任務就是要透過概念思考獲得這一真理。

實在論還意味著,除了產生又消失的具體的個別現象之外,存在著永恒不滅的實在。

最早主張實在論的經院哲學家是安瑟爾謨(Anselm of Canterbury,1033年~1109年),又譯作安瑟倫。安瑟爾謨以他對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證明」而著名。他從分析概念(而不是依靠經驗)就直接得出了上帝是實際存在的。

安瑟爾謨傾向於接受柏拉圖的理念論,並完全贊同奧古斯丁的「信仰尋求理解」。受柏拉圖理念論的啟發,安瑟爾謨認為世界上有最高級的完滿存在的善,可感事物層層分有這個完滿的理念。因此,共相必然是實在而非概念,善顯然不僅是一個詞,而且是最高的實在——上帝。

安瑟爾謨試圖將信仰充分理性化,他將上帝存在、靈魂得救、三位一體、道成肉身和恩典與救贖等教義全部進行了論證。對他來說,實在論是一種信仰,理性的意義在於給信仰的內容一個說法。

安瑟爾謨的實在論屬於極端實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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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安瑟爾謨相比,湯瑪斯給予理性以更多的領地。

對於那些具有信仰的人來說,他們的理效能夠以自己的方式做些什麽或嘗試做什麽?理性所關心的是什麽?理性要如何限制自己?

他發現只有很少的真理是理性所不能獲得的——諸如三位一體、道成肉身和啟示的奧秘是理性不能證明的,所以要交給信仰。而除此之外,理性具有相當大的活動範圍,並且應當去追求理解。

湯瑪斯的主要觀點是:信仰和理性一致,信仰獲得在今生的優越性,而理性獲得在來世的優越性。

理性探究意誌,而意誌欲求理性。

上帝透過自己的方式影響所有事物……但是人的本性擁有自由的選擇能力,這是適當的。因此如果沒有自由選擇的活動,上帝正義的意向就不可能在使用自由選擇權的人那裏實作;但是上帝在賦予人以正當的恩賜禮物的同時,又促使人們用自由選擇權來接受這一恩賜的禮物,從而能夠接受上帝的這一影響。

簡單來說,湯瑪斯認為理性是保證信仰的一個重大前提,雖然理性是在信仰的幫助下獲得的——這種擰巴是JD教哲學與生俱來的,越是要辯護,就越是突出。

湯瑪斯·阿奎那的實在論屬於溫和實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