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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寧到底是什麽國籍?李寧體育等公司到底是中國企業還是外國企業?

2021-03-28時尚

本以為與「名企」為伍,多有發展機會,可是自從河南省南陽市的嶽先生與李寧基金會南陽市耀星輝體育園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南陽李寧體育園」)發生第一筆業務,就深陷官司泥潭。打著「李寧」的旗號先是欠嶽先生飯店的酒錢,而後欺騙嶽先生在園區投資飯店;事後才知道該體育園是非法占地計畫,無法辦理營業執照,飯店也無法開業,投入400萬元最終血本無歸,官司一打就是8年;原本有車有房生活富足的嶽先生,落得個四處漂泊,一身債務,年近半百卻不得不走上維權上訪道路。

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這一切還要從2012年嶽先生賒銷給河南省南陽市南陽李寧體育園第一單紅酒開始。

嶽先生名叫嶽偉,河南省南陽市人,今年50歲,年輕時候做生意攢得一些錢,就到南陽市內開了一家高檔紅酒專賣店。

2012年南陽農運會,李寧基金會在南陽投資建了南陽李寧體育園。時任南陽體育園業務經理李文婷,以李寧基金會這樣的大公司為名,以業務招待為由,找到嶽先生買茅台葡萄酒,價值幾萬元,不過都是賒賬。嶽先生多次催要,她解釋說因為「李寧」是上市公司財務流程問題需要停一段時間付款,每次她都用巧舌蒙蔽良善。出於對「李寧體育園」品牌的信任,嶽先生相信了她。

然而,酒款一拖就是將近一年,隨後李文婷找到嶽先生說,體育園有大量的會員運動鍛煉後需要用餐,幹脆讓嶽先生租賃體育園羽球館開個餐館,她特意說「體育園是招商引資計畫,房屋一切手續齊全。」還說,把體育園欠嶽先生的酒錢作為租賃房屋的押金(附後)。嶽先生相信了她。至此徹底陷入李文婷用謊言編織的圈套。

事後在法庭上才知道該體育園手續不全,僅僅有一個臨時建築授權證(期限兩年),並沒有取得房屋建設手續,通俗講屬於非法建築,根本不具備房屋出租的資格。

2013年4月19日嶽先生與南陽李寧體育園簽了房屋租賃協定,期限為8年,2021年8月1日到期。2014年6月1日正式營業,並在合約中約定,南陽體育園保證房屋擁有合法的權屬和資格,正式營業後開始交房租。隨後嶽先生投資400多萬經過幾個月的裝修總算可以試營業了,期間李文婷又以組織活動為名安排一百多人去吃喝,餐費至今未付,又是白吃白喝。(餐票為證 附後)。

正式開業前,需辦理營業執照,要送出所租房屋的房產證影印件,但是南陽李寧體育園什麽手續也沒有,自然無法辦理營業執照。2014年5月23日工商部門因此勒令嶽先生停止經營,投資400多萬,還沒有正式營業就胎死腹中。

不得已,嶽先生起訴至南陽市宛城區法院要求南陽體育園提供房屋合法手續。訴訟始終,南陽李寧體育園都未送出任何關於案涉房屋,能夠合法出租的手續、證據。即便這樣,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紅泥灣法庭最終以「該房屋雖然沒有取得產權,但是不影響正常經營使用」為由判嶽先生敗訴(市中院、省高院不出意外的也敗訴)。

這樣的結果確實讓人哭笑不得,這難道就是 「神仙打架、百姓遭殃」 嗎?

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明明是南陽李寧體育園利用非法建築出租,合約應無效應賠償嶽先生一切損失。這在全國都有判例,國家法律法規亦有規定。但是南陽李寧體育園竟然倒打一耙手持早已過期在臨時用地手續起訴嶽先生付房租,南陽李寧體育園在2012年8月23日取得【建設用地規劃授權證】顯示李寧體育園用地屬於臨時用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 :臨時用地期限為不超過二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

李寧體育園用地在2014年8月22日就已經到期,而李寧體育園為了達到非法獲取高額房租的目的,用僅有一年就到期的非法建築跟嶽先生簽訂了八年的租房合約,致使嶽先生遭受巨大損失,其行為是明顯的合約欺騙。但是南陽市宛城區環城法院法官在嶽先生不在場、不知情、沒出庭的情況下戲劇性的判定嶽先生向南陽李寧體育園支付一百多萬的房租,後嶽先生據理力爭,南陽市宛城區法院法官把嶽先生列為被執行人,對嶽先生在身心和生活造成了無法彌補在傷害(同樣市中院、省高院不出意外的也敗訴)。

河南省南陽市的個別法官不知為何不顧事實和法律規定,無視法律尊嚴和百姓利益,明顯一邊倒枉法裁判,甘為南陽李寧體育園服務,個中內情恐怕只有他們雙方才知道。

還有更為惡毒的是,2020年1月23日(農歷臘月二十九),李文婷指使李寧體育園工作人員對嶽先生的姐姐大打出手,六個「男子漢」把一個將近60的女同誌從樓梯上打到在地,然後揚長而去。嶽先生的姐姐打了5個電話報警,15分鐘的路程,南陽市宛城區仲景派出所的出警人員在出警後用了將近6個小時才見到嶽先生的姐姐草草問問就走了,造成打人兇手逃跑,監控視訊無故遺失的嚴重後果。2020年的春節別人家人歡聚一堂開心過年,而嶽先生的姐姐卻渾身疼痛天天躺在床上流淚度過。事後嶽先生的姐姐多次去南陽市公安部門討要說法,都是百般推諉扯皮,至今不管不問。

以公益服務計畫進入南陽,原本只能用於公益服務服務市民的南陽李寧體育園,實際上是商業性經營,獲利驚人,這其中究竟隱藏著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

南陽李寧體育園明知案涉體育園用地期限僅剩不到一年,卻與嶽先生簽訂長達8年租賃合約致使嶽先生投入幾百萬是否屬於明顯合約欺騙?

南陽李寧體育園背後究竟是何方神聖竟然把少部份執法人員玩於鼓掌之間?

李寧集團、李寧基金會、李寧體育園一直都是弘揚民族精神,不遺余力地開展慈善公益事業,共建和諧社會做貢獻的民族企業的代表、典範,所有人都不願意相信李寧基金會、李寧體育園這樣的民族企業的旗下會有如此行為存在。

作為在全民中有著良好口碑的李寧體育園李寧基金會以及李寧先生,是可否知道南陽李寧體育園在南陽變了味,其所作為是否與集團理念背道而馳?

事情已經過去了多年,隨著南陽李寧體育園事件也重新暴露在群眾的面前,相信社會也對此案件有了更多的關註。雖然事情已經過去了許久,但是我們有理由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相關部門一定會給嶽先生一個公道,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治的尊嚴與權威,而受害者嶽先生一直企盼的公道,也終有來臨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