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席桌子
設計特點:審判席的桌子通常比較寬大、莊重。它一般采用實木材質,如橡木、胡桃木等,這些木材不僅質地堅硬、耐用,而且具有較好的質感,能夠體現法庭的威嚴。桌子表面會經過精細的打磨和拋光處理,顏色多為深色系,如深棕色、暗紅色等,給人一種沈穩、嚴肅的感覺。
功能用途:審判席桌子主要用於放置法官審理案件所需的各種物品。桌面上會有放置檔、卷宗的區域,通常有專門的資料夾或資料夾來整理案件材料,方便法官隨時查閱。還會配備電腦裝置,用於檢視電子證據、法律法規資料庫以及記錄庭審資訊等。此外,桌子上會有法槌放置的位置,法槌是法官用來維持法庭秩序的重要工具。
書記員桌子
設計特點:書記員桌子的尺寸相對審判席桌子較小,但同樣註重實用性和整潔性。材質也多為實木或高品質的人造板材,顏色與審判席桌子相協調。它一般比較規整,有足夠的桌面空間用於放置電腦、印表機、速錄機等裝置。
功能用途:書記員的主要工作是記錄庭審過程,所以桌子上的電腦用於錄入庭審筆錄。速錄機是快速記錄發言內容的關鍵工具,其放置位置要便於書記員操作。印表機則用於及時打印庭審相關檔,如庭審記錄、證據清單等。此外,桌子上還會有放置文具、紙張等辦公用品的區域。
律師桌
設計特點:律師桌通常是成對出現,供雙方律師使用。桌子的風格簡潔大方,材質一般為木質或鋼木結合。其設計註重方便律師放置檔、膝上型電腦等物品,可能會有抽屜或檔格來存放資料。桌面的尺寸足夠寬敞,以滿足律師在庭審過程中展開檔、檢視證據等操作。
功能用途:律師在庭審期間需要頻繁地查閱法律法規條文、案件卷宗、證據材料等,桌子為這些操作提供了空間。律師桌上可以放置膝上型電腦,用於展示電子證據、查閱法律資料庫等。同時,還有放置筆、便簽紙等文具的區域,方便律師隨時記錄重要資訊。
證人席桌子
設計特點:證人席桌子相對較小,主要是為了方便證人放置個人物品,如手包、水杯等。它的設計比較簡單,材質一般為木質或塑膠。桌子的高度適中,便於證人在做證時自然地將手臂放置在桌面上。
功能用途:證人在法庭上主要是提供證言,桌子的存在一是為證人提供一定的心理安慰,讓其感覺有一個相對獨立的空間;二是方便證人在需要時參考自己帶來的書面材料,如事先準備的證詞提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