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下這個標題的時候,其實不是一時的沖動,而是我很多年以來的觀察和思考,結合最近一年多以來,國家醫保的改革和監管,所以我認為,藥店未來的發展路線,一定是兩個方向:專業的更專業、多元的更多元。具體解釋就是:專業處方藥店和多元化經營的藥店。理由主要如下:
1、醫保門診統籌藥店定點地推進。 先解釋一下,這個門診統籌和以往的醫保個人帳戶有什麽區別。我們國家的醫保資金由個人和企業按一定比例繳存,繳存的錢一部份進了個人帳戶,用於支付個人日常的購藥需求,剩余的另一部份則納入國家統籌進行管理,叫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主要用於解決大病需求,以往這部份資金只能在醫院看病時使用,在藥店是無法使用的。
(註:地的情況不太一樣,有些地方藥店也是可以使用這筆資金支付的,有些地方個別藥店可以使用這筆資金,比如長沙的特殊門診定點藥店,但一般都監管比較嚴格,必須憑定點醫院的處方才能使用,而且大部份地方要求藥店的收銀系統與醫保中心聯網,所有的銷售流水上傳醫保中心,且只能使用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藥品。
順便說一下,個人帳戶的錢,國家一般不會嚴格管控,反正在你個人賬上,你用了是你的,不用還是你的,統籌基金就不一樣,你不用,就會給有需要的病人用了,我們平常所謂的套取醫保基本上就是指藥店偽造銷售流水的方式,套刷醫保目錄外的藥品、更有甚者收取一定的費用直接給刷卡者現金,把國家醫保統籌基金的錢變成個人的)。
所以,以前的藥店其實是分了三六九等的,以長沙為例,有:沒有醫保定點資格的、有醫保個人帳戶定點資格的、有特殊門店定點資格的等,有沒有這些資格,對藥店業績的影響是相當大的。總之,全國除個別地方外,藥店基本上沒有門診統籌基金的定點刷卡資格。
去年我們放開藥店醫保統籌定點的資格,就是把這三六九等的門檻給取消了,只剩下兩等:有醫保、沒有醫保,只要你符合資格,就可以申請,這下就不是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這麽簡單,可以說是顛覆了原有的利益格局,當然,最後的結果我們也知道了,各地放開的速度不一、審批的門檻不一,然後,放開的地方大多數出了大亂子,不法藥店利用政策的漏洞大肆套刷醫保統籌基金,尤其是很多地方,允許互聯網醫院的處方在藥店使用統籌基金,互聯網醫院是怎麽回事?大家可能不知道,我敢說,99%的互聯網醫院都是幫藥店合法開具處方、銷售處方藥、合法刷醫保的「白手套」,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一夜之間,政策突變,幾乎所有的統籌定點資格又全停了。
但這個事情,雖然執行面是停了,但政策面仍然是允許的,我覺得,大機率還會放開,但從監管的角度,會更嚴格,門檻也會更高,只有極少數規範經營的藥店能獲得這個資格,而沒有獲得這個資格的藥店,銷售會受到巨大影響,因為沒有定點資格,個人帳戶可能也不能刷了,如果想生存下去,沒有了醫保的限制,多元化經營是一條可行的道路。藥店多元化經營,在藥監層面是沒有問題的,主要的問題在於醫保部門,很多地方的醫保部門要求,你賣非藥品就不能獲得定點資格,這逼迫藥店放棄多元化。
2、處方藥在藥店的銷售更加嚴格。 我們的政策有時很有意思,為了老百姓的用藥安全,把藥品分為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法律法規要求銷售處方藥必須憑處方藥銷售,這是非常好的,但在執行的時候,又擔心這樣一來藥店的生意沒法做了,加上確實監管的力度有時有漏洞,所以在具體工作中,往往睜一眼閉一眼,加上互聯網醫院出來後,可以借道獲得「合法」的處方,「合法」地銷售處方藥。
合法是合法了,但當初立法區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原意就失去了,市場上還有很多專門為藥店開處方的平台,他們一方嫁接醫院的醫生、一方嫁接藥店,顧客要買處方藥,就上平台找個醫生開個處方,醫生基本不管顧客的實際需求,平台按醫生開處方的多少付錢給醫生,然後向按藥店使用的處方數量收錢,所以處方藥憑處方銷售在藥店執行得並不嚴格。
當然,改革總有一個過程,隨著監管提速,處方藥憑處方銷售會慢慢變得越來越嚴格,而藥店獲得處方的渠道始終是一個無解的題,這將進一步限制藥店的銷售業績。
沒有了醫保、再失去處方藥的銷售,藥店的業績下滑50%沒有什麽問題,50%的業績下滑,足以促使這一部份藥店做出巨大改變了,此時他們的出路只有2個:一是關門;二是轉型、多元化,你不讓我刷醫保、不讓我賣處方藥,我賣非處方藥、賣非藥品總可以吧?!
所以,對於藥店的未來,如果目前改革的趨勢繼續下去,大機率就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路線,一種是專業處方藥店,既有處方藥、也有非處方藥,不允許銷售非藥品、還有醫保定點資格,這部份藥店受到嚴格監管;另一部門就是多元化藥店,就像我前幾天發的日本的藥店一樣,有非處方藥、非藥品(包括保健品、醫療器械、日化用品等等),這部份藥店無法取得醫保定點,但也有它的生存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