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健康

新政試點:全面推進醫療裝置租賃入院

2023-12-07健康

近日,廣東省釋出的【關於在我省衛生健康領域開展裝置租賃試點的工作方案】在業內引起不少關註。

作者|徐毓才

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點選上方頭像關註「看醫界」,每天都有料!

11月29日,多家醫療器械機構收到廣東省釋出的【關於在我省衛生健康領域開展裝置租賃試點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在衛生健康領域開展醫療裝置租賃工作,實施範圍包括省級財政撥款(補助)購置的CT、MRI、DR等醫療裝置。

業內人士認為,「對於因資金短缺且有明確需求的醫療機構而言,開放租賃是非常利好的政策。」然而,對於曾經備受「煎熬」的醫療機構,醫療裝置租賃這事,即使政策鼓勵,可行嗎?

在「禁止」與「鼓勵」之間,醫療機構恐怕有顧慮

一直以來,在筆者的記憶裏,醫療裝置租賃都是有市場的,特別是對於想發展而缺資金的醫療機構更是非常迫切希望透過「租賃」方式來解缺裝置的燃眉之急,然而政策似乎一直都不允許。

2014年6月初,原國家衛計委發文,嚴控公立醫院規模過快擴張。檔指出,近年來,中國公立醫院規模過快擴張,部份醫院單位規模過大,存在追求床位規模、競相購置大型裝置、忽視醫院內部管理和機制建設等粗放式發展的問題,推動了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擠壓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非公立醫院的發展空間,也不利於醫院提高服務品質和管理水平。檔要求,為進一步控制公立醫院規模過快擴張,禁止公立醫院舉債新建醫院或舉債新購置大型醫用裝置。

衛計委相關人士解釋,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對承租人所選定的租賃物件,進行以融資為目的的購買,以收取租金為條件,將租賃物件中長期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醫療機構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其本質是一種貸款融資行為。國家相關政策檔均明確要求公立醫療機構不得貸款購置醫療裝置。

2017年9月,原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醫藥領域不正當競爭案件查處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醫藥領域商業賄賂、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查處,嚴肅查處假借租賃、捐贈、投放裝置等形式,捆綁耗材和配套裝置銷售等涉嫌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行為。

盡管這裏嚴肅查處的是「假借」租賃、捐贈、投放裝置等形式,捆綁耗材和配套裝置銷售等涉嫌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行為,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是否是「假借」很不好界定,因此,對於醫療機構來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有那個願意冒此風險,頂風違紀。

基於此,如今,政府即使鼓勵,恐怕也沒有誰敢真做。

吃一塹長一智,在發展與安全之間需要權衡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那個一次騙了上千家醫院的「遠端視界」。2019年7月31日,遠端視界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韓某某因涉嫌合約詐騙,在北京被抓並押回廣西。至此,曾經為了改變中國醫療現狀,打著融資租賃方式,助力基層醫院發展招牌的龐大帝國徹底走進了墳墓。

據媒體訊息,韓某某名下有幾十家公司,其中多為「遠端」系列,其與醫院開展具體的計畫合作,提供遠端會診中心計畫品牌支持,業務範圍涵蓋心血管、眼科、耳鼻喉科等。

其設計的營運模式是「遠端系」公司聯合金融租賃機構提供相關裝置融資租賃業務,醫院不需要裝置投資,只需從計畫收入中按比例歸還裝置款。

醫院需要做的就是提供裝置融資租賃所需材料,「遠端系」擔保辦理,金融租賃保證金和手續費都由其替醫院支付。這種不花錢就可以獲得裝置並從合作中賺取分成的「空手套白狼」的好事,對於缺錢的基層醫院顯然是太好不過了。

而且「遠端系」公司還與醫院約定,他們可以提供計畫營運支持,參與分配的計畫收入25%用於歸還裝置方裝置融資租賃本息,還完這部份,裝置和裝置方參與分配的計畫收入25%全部轉為醫院所得。而如果前期參與分配的計畫收入25%不足以完成還款計劃,則由「遠端系」負責擔保並墊付不足部份。

當然,作為沒有見過大世面的縣級醫院,面對這種天上掉下的「大餡餅」未必就會百分百相信,但容易迷惑人的是遠端視界有一些官方、準官方機構的月台,有中央級媒體對其商業模式的大篇幅報道,稱其「科學地運用了醫聯體的優勢,為中國逐漸解決醫療資源分布不均、看病難等問題提供了一種思路和方案」。

披上如此光鮮的外衣,就不由得不讓人覺得遠端視界就是站在資訊時代前沿的發展助推器。於是這也不難想象,為什麽公司會短時間與全國900多家縣級醫院確定了合作關系。

後來,由於營運「鏈條」出現斷裂,很多醫院因為簽約後一直收不到裝置而尋求解除合作,並向當地警方報案稱遭遇合約詐騙;租賃公司也因收不到裝置租賃款而將大量醫院告上法庭。

於是乎,這一看起來美好的夢終於破滅,而這便是迄今為止裝置租賃的一大慘案,目前仍然讓當事人記憶猶新。

試點可以,全面推行仍需細則

如今,廣東等地再一次開展醫療裝置租賃試點,也是基於目前市場各方的現實需求,一方面一些醫療機構需要裝置更新,另一方面一些企業裝置需要「賣出去」,而按照政策,公立醫院裝置購置的資金應該由政府財政拿錢,而當下國家經濟困難情況下,財政資金也極其緊張,基於此,運用租賃模式則可以極大緩解資金壓力,租賃公司可以根據醫院要求購進選定的醫療裝置,由醫院在使用期內分期支付一定金額的租金,以此取得裝置的使用權和收益權,顯然是一舉三得的好事。

事實上,關於醫療裝置租賃國家早已有政策。2016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就提出,探索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與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合作,為各類所有制醫療機構提供分期付款采購大型醫療裝置的服務。

一些地方,比如上海和天津也先後出台了相應的醫療器械融資租賃監管規定,強調融資租賃企業需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授權證】,同時對融資租賃企業的設施裝置條件和品質管理提出了進一步要求。

這一次,廣東規定,醫療裝置租賃試點2023年先行在廣東藥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南方醫科大學第五附屬醫院試點,2024年將全面推廣至全省各級醫療衛生機構。

下一步,將加強引導租賃企業保本微利營運,裝置生命周期內所支付的租金現值合計原則上不超過裝置采購現值,財政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運用財稅金融工具引導租賃企業保本微利營運,在保障公共服務穩定供給的同時,平滑財務支出壓力。

不過,雖有政策鼓勵,由於缺乏明確的規範指引,醫療機構往往較為謹慎,特別是在目前醫藥購銷領域反腐敗正在如火如荼進行的情況下,更多醫院管理者需要在發展與安全中做好抉擇。(本文為【看醫界】釋出,轉載須經授權,並在文章開頭註明作者和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