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祖、太宗時期,不是「母憑子貴」,而是「子憑母貴」,庶妃生的兒子,爵位不會很高。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一共有16個兒子,其中,8個嫡出,7個庶出。努爾哈赤的第6子 塔拜 ,就是庶妃所生,他生前的爵位,只到三等輔國將軍。
不過,塔拜的後代中,倒是出了幾位大官,只可惜,他們的官位,沒有保持到最後。
01
塔拜,出生於萬歷十七年(1589年)二月十八日,在其兄弟中,排行第6,他的生母,是努爾哈赤的庶妃鈕祜祿氏(博克瞻的女兒)。塔拜還有一個同母哥哥——湯古代,是努爾哈赤的第4子,出生於萬歷十三年(1585年)十一月初四。
塔拜的生母,只是一個庶妃,所以,塔拜比他那些嫡出的異母兄弟們,地位要低。甚至於,塔拜那些嫡出的侄子們,地位都比他高。
塔拜與他的同母哥哥湯古代,一開始,是隸屬於代善。天聰九年(1635年)十月二十九日,湯古代狀告大貝勒代善徇私,起因是,湯古代曾經在天聰四年(1630年),因為在灤州永平之戰中,貽誤軍機,被革去了總官兵職,還被沒收了家產。當時身為副將的布爾吉,因為沒有勸諫湯古代,也被革職、沒收所屬人口。可是,布爾吉那些被沒收的屬人,代善還給了他,卻沒有歸還湯古代的屬人。
湯古代阿格,訐大貝勒代善,言昔我與布爾吉俱獲罪,同時籍沒屬員。今忽令布爾吉復管其屬員,未聞布爾吉得罪以後,立何功績,乃獨給還,顯屬徇私。
——【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五】
眾人經過討論,都認為代善不應該厚此薄彼、擅自處置沒收上來的屬人。皇太極便下令,將之前從湯古代那裏沒收的屬員、家仆、財產等,都還給湯古代,並讓湯古代與塔拜,不再跟著代善,可以自行選擇,要隸屬於哪一位貝勒。湯古代與塔拜,最終選擇跟著多爾袞,改入鑲白旗。
湯古代阿格先籍沒之牛錄屬員、及其家奴仆、牲畜、財物,俱著取還,許離紅旗,仍照定例,同其弟塔拜阿格,聽所欲往。於是,湯古代阿格等往依鑲白旗和碩墨爾根戴青貝勒多爾袞居住。
——【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五】
不過,塔拜好歹是汗王的兒子,所以,也不是隨便什麽人,都能欺負他的。
例如,天命六年(1621年)十二月,一個叫崩闊裏的,說他的兒媳婦,與塔拜私通,那一年,塔拜是33(虛)歲,已經有5個兒子、4個女兒了,而塔拜的長子喇拜(嫡出),正好在上一年,即天命五年(1620年)八月初十,去世了,只有16(虛)歲,還沒來得及娶妻。崩闊裏最終被判誣告罪,遭鞭打100,並將他給大貝勒當奴才。
崩闊裏告塔拜阿哥與其兒媳私通,經法司審,擬崩闊裏誣告罪,鞭一百,給大貝勒為奴。
——【滿文老檔】
再比如,天命七年(1622年)正月,一個叫博和裏的人,因為與塔拜打架,先是被判鞭打100、沒收家產、交給大貝勒為奴,之後,又被判死罪。最終,博和裏免死,不過,要被「箭刺耳鼻」。
博和裏因與塔拜阿哥毆鬥,先擬其罪,鞭責一百,籍沒家產,其身賞給大貝勒為奴,後復擬死,旋免其死,箭刺耳鼻,釋放。
——【滿文老檔】
天命九年(1624年)正月,36(虛)歲的塔拜,才被授予「備禦銜」(牛錄章京)。
因塔拜阿哥尚未得(男丁),故請示之,給備禦銜。
——【滿文老檔】
天命十年(1625年),努爾哈赤讓塔拜,與阿拜(努爾哈赤第3子)、巴布泰(努爾哈赤第9子)一起,帶領1千人,去征討東海虎爾哈部。塔拜他們打了勝仗,俘虜了1500人回來。同年的十月,塔拜就被升為遊擊。
初命子阿拜、塔拜、巴布泰,領兵一千,征東海瑚爾哈部,二路進兵,俘其眾一千五百。
——【滿洲實錄】
天聰八年(1634年)四月,皇太極將塔拜,由遊擊,升為一等參將。
升遊擊塔拜、備禦巴布海,俱為一等參將。
——【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十八】
崇德四年(1639年)八月初九,51(虛)歲的塔拜去世。塔拜離世時,他的爵位是 三等輔國將軍 ,這個爵位,由塔拜的次子額克親承襲。額克親原本已有的一個 三等奉國將軍 爵位,就轉給了塔拜的第4子班布爾善(也寫作巴穆布爾善)。
三等輔國將軍塔拜病故。以其子額克親襲爵。其額克親三等奉國將軍爵,命其弟班布爾善襲替。
——【清實錄·太宗文皇帝實錄·卷之四十八】
順治十年(1653年)五月二十日,順治皇帝追封舒爾哈齊等幾位宗室成員。塔拜也在被追封之列。那時,塔拜的兒子班布爾善,是輔國公,所以,塔拜就被追封為 輔國公 ,並得到謚號「愨厚」。
三等輔國將軍塔拜,視其子輔國公班布爾善爵為輔國公,謚愨(què)厚。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五】
02
塔拜一共有8個兒子,都是他的正妻 烏蘇氏 所生。
因為塔拜的長子早亡,所以,塔拜去世後,崇德四年(1639年)九月二十二日,承襲塔拜三等輔國將軍爵位的,是他的次子——額克親。
額克親,出生於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十一月初八,比他的同母大哥喇拜小4歲。
額克親多次隨軍出征。順治二年(1645年)三月二十四日,他以軍功,從三等輔國將軍,升為二等輔國將軍。
敘征錦州、杏山、山海等處破敵功。以三等輔國將軍宗室額克親為二等輔國將軍。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十五】
順治四年(1647年)九月十六日,額克親又被升為一等輔國將軍。
二等輔國將軍額克親,為一等輔國將軍。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三十四】
之後,額克親又被封為輔國公,然後在順治六年(1649年)十月初三,又被晉封為 鎮國公 。
輔國公巴布泰、德馬護、聶克塞、額克親、席特庫、宗室恭阿、馬爾圖、僧額、馬山,俱為鎮國公。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四十六】
順治七年(1650年)八月初七,額克親被授為,正白旗滿洲固山額真(都統)。
以正白旗滿洲鎮國公額克親,為本旗固山額真。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五十】
也是在順治七年(1650年),額克親又被晉封為 固山貝子 。
(順治)七年八月,(額克親)擢正白旗滿洲固山額真,尋封固山貝子。
——【八旗通誌初集·卷一百三十九】
不過,額克親這個固山貝子,並沒有當多久。順治七年(1650年)十二月初九,多爾袞去世。順治八年(1651年)二月初五,身為多爾袞近臣之一的額克親,與其他4位元多爾袞近臣——羅什、博爾惠、吳拜、蘇拜,均被治罪。羅什、博爾惠,都被處死。額克親,雖然逃過一死,但被趕出宗室,還被沒收了所有屬人、以及一半的家產。
額克親,從直供吐,且原非奸佞巧辯之人,應除宗室為民,籍家產一半,全奪所屬人役。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三】
順治九年(1652年)二月,額克親又被恢復了宗籍,並且被授予內大臣一職。但順治皇帝,並沒有恢復他的爵位。
額克親先後娶了4位元正妻。他的第2任正妻、第4任正妻,都是 瓜爾佳·石廷柱 的女兒。石廷柱一族,雖然隸屬於漢軍正白旗,但其祖上,是來自蘇完地方,為此,在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石廷柱的第3個兒子華善(娶多鐸第3女郡主為妻)上奏,說他們家是滿人,應該改回滿洲旗籍。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石廷柱的曾孫女、即華善的孫女——瓜爾佳氏,被康熙皇帝,冊封為太子胤礽的正妃。
戶部議覆,原任內大臣和碩額駙華善等疏言,臣族本系滿洲,請改為滿洲旗下。
——【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三十五】
額克親在順治八年(1651年)被趕出宗室的時候,他的弟弟中,就只有4弟班布爾善、6弟拔都海,還活在世上。不過,額克親的同母弟弟們,並沒有受到額克親的牽連。順治八年(1651年)閏二月十一日,班布爾善、拔都海,都從三等鎮國將軍,升為輔國公。
三等鎮國將軍阿喇密、幹圖、華善、齊齊布、噶布喇、班布爾善、拔都海、來祜,三等輔國將軍海蘭、席布錫倫、宋固圖、能格、英額理,為輔國公。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五十四】
反倒是額克親的堂兄、即塔拜同母兄湯古代的長子——聶克塞,在順治八年(1651年)三月二十一日,由鎮國公,被降為輔國公,還被罰了1千兩銀子。這也怪聶克塞本人不厚道。聶克塞因為一直沒有兒子,曾將額克親的一個兒子,當作自己的子嗣,但是,當額克親被趕出宗室後,聶克塞怕受到牽連,就上奏說,他與額克親關系不好。
戊戌。先是,鎮國公聶克塞,養額克親子為嗣。後因額克親得罪,乃妄奏與額克親不協。命降聶克塞為輔國公,罰銀一千兩。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五十五】
聶克塞在他51(虛)歲那年,即順治八年(1651年)六月十九日,終於老來得子,但聶克塞這個唯一的兒子,卻沒有子嗣。最終,額克親的孫子——額騰機(也寫作額騰義、額騰吉,額克親嫡長子額奇的第4子),還是被過繼給了聶克塞為嗣。額騰機在雍正三年(1725年)十月初九,被授為鑲黃旗領侍衛內大臣。
以散秩大臣宗室額騰吉,為鑲黃旗領侍衛內大臣。
——【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七】
順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十七日,額克親去世,終年48(虛)歲。順治十七年(1660年)四月初九,塔拜第6子——輔國公拔都海去世,終年39(虛)歲。這樣,塔拜的兒子中,就只剩下輔國公班布爾善,活到了康熙朝,但可惜,班布爾善,不是善終的。
03
康熙四年(1665年),49(虛)歲的輔國公 班布爾善 ,被授為領侍衛內大臣。康熙六年(1667年)二月二十二日,班布爾善又被授為內秘書院大學士。
以輔國公領侍衛內大臣班布爾善,為內秘書院大學士。
——【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一】
不過到了康熙八年(1669年),班布爾善被算作是鰲拜的黨羽,被列了二十一條罪狀,說他討好鰲拜、藐視皇帝、結黨行私,應該被絞死。同年的五月二十八日,康熙皇帝沒有判鰲拜死罪,卻同意處死班布爾善。
班布爾善,著革職,即行處絞。
——【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九】
班布爾善共有14個兒子,但成活率不高,班布爾善獲罪時,只有第4子華塞(也寫作化色、巴爾岱)、第5子塞圖、第6子郭禮(也寫作國禮)、第9子博禮、第10子七十五、第14子觀音保,還活著。
原本,郭禮、博禮、七十五、觀音保,這4個還未到分家年紀的兒子、外加班布爾善的一個女兒,受到班布爾善的牽連,是被趕出宗室的。不過,康熙八年(1669年)六月二十七日,康熙皇帝下旨給宗人府,將那些在順治十八年以後、削除宗籍的宗室人員,是因何罪被趕出宗室的,列個單子,報給他。同年的八月初二,康熙皇帝告訴宗人府,說是不必將班布爾善的兒子、女兒,趕出宗室,讓他們當個閑散宗室。
得旨:班布爾善之子,本應依議,念系宗室,朕心不忍。郭禮、博禮、七十五、觀音保、及女,俱著為閑散宗室。
——【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一】
順便插一句,【愛新覺羅宗譜】中記載,班布爾善的繼妻富察氏,是「內大臣哈錫屯之女」。這位哈錫屯,應該就是乾隆皇帝孝賢皇後的曾祖父。
班布爾善的第5子塞圖,原本在順治十六年(1659年)正月十二日,被封為三等輔國將軍。塞圖的第1任正妻董鄂氏,被記作是「輕車都尉羅碩之女」。這個董鄂·羅碩,應該是順治皇帝寵妃董鄂氏的伯父。順治十七年(1660年)九月初二,因為董鄂妃被追封為皇後,羅碩就被晉封為一等阿達哈哈番(即一等輕車都尉)。
得旨:羅碩,著加三級,授為一等阿達哈哈番。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四十】
班布爾善獲罪後,塞圖的爵位,也隨之被革。塞圖的長子楚宗(也寫作褚宗),不太受康熙皇帝的喜歡。康熙皇帝第1次廢太子時,楚宗牽扯進了張明德給老八胤禩看相這一事件,為此,楚宗被康熙皇帝,關進了宗人府。
其普奇、楚宗斷非安靜之人,俱係八阿哥相面案內株連之輩,諸事無不悉知。
——【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三十六】
不過,到了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初一,康熙皇帝恢復了楚宗的副都統職銜。
原任副都統宗室楚宗,著仍授為副都統,遇缺即補。
——【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十一】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時任正白旗漢軍副都統的楚宗,上奏請求,給其曾祖父——奉恩輔國公塔拜,撰文立碑。同年的四月二十九日,康熙皇帝批準了。
先是,正白旗漢軍副都統楚宗奏:伊曾祖塔拜,於太祖高皇帝時,建立功績,懇請撰文立碑。奉有該衙門議奏之旨。至是,宗人府覆奏,臣等查實錄內,太祖高皇帝時,令塔拜率兵一千,剿東海呼爾亥部落,克之,降其眾一千五百人。塔拜系輔國將軍,歿後追贈為輔國公,應如楚宗所奏,準賜撰文立碑。從之。
——【清實錄·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十四】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楚宗由鑲白旗護軍統領,升為歸化城都統。
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二十九日,雍正皇帝派楚宗,去老九胤禟所在的西寧,約束胤禟的屬下。這一年,楚宗已是60歲。
朕曾令楚宗來京,今不必來京,著往允禟處,約束其屬下人等。如有擾亂等事,即行攔阻,允禟如不聽從,即行參奏。楚宗若不嚴行約束,事覺一並治罪。
——【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八】
楚宗,在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二十七日,抵達西大通,三月十一日,他就向雍正皇帝上奏,說胤禟並沒有派人,出城去迎接他。當楚宗自己到了胤禟府門口後,又遭到了侍衛的阻攔,說胤禟誰也不見。楚宗對侍衛說,他是皇帝派來的,但也是在門口等了好久,才被允許進入胤禟的府邸。楚宗向胤禟宣讀完聖旨後,胤禟顯得很淡定,也不叩拜,還說他都打算出家了,怎麽會做悖亂的事。
今據楚宗摺奏:臣至西大通,允禟並不出迎請安,良久,始令臣進見。允禟氣概強盛,形色如前,並無憂懼之容。臣令出院跪聆諭旨,允禟並未叩頭,即起立向臣雲:諭旨皆是,我有何說?我已欲出家離世,有何亂行之處?其屬下人等,亦毫無敬畏之色等語。
——【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九】
雍正四年(1726年),雍正皇帝讓楚宗、侍衛胡什禮,將胤禟,從西大通,押到河北保定,由直隸總督李紱,嚴加看管。在李紱的嚴苛看管下,雍正四年(1726年)八月二十七日,胤禟在囚禁之所去世,終年44(虛)歲。八月二十八日,雍正皇帝在諭旨中說,胤禟被押解進京途中,是被鎖著的,這都是楚宗與侍衛胡什禮,私自決定的,但楚宗他們,後來並沒有將胤禟給鎖死,以致可以自行脫卸。雍正皇帝認為,楚宗他們這樣做,表明他們立場不堅定,便將楚宗、胡什禮,給抓了起來。
今薩夫黑既伏冥誅,則從前胡什禮楚宗等,擅將薩夫黑上鎖,後又私自寬釋,明系有意欺罔,罪不可逭(huàn),著將胡什禮鎖拏,交與副都禦史常泰,帶往保定,並將楚宗鎖拏,一同明白嚴審具奏。即將二人留於保定候旨。
——【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七】
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初九,雍正皇帝沒有處死楚宗,而是將他發配到「艾爾泰種地處」。
得旨:楚宗,從寬免死,發往艾爾泰種地處效力。
——【清實錄·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九】
結束語
楚宗最後,還是被正法了,並且被趕出了宗室。史料中,有雍正十年(1732年)九月二十四日,題為「為 宗室楚宗 從右衛擅自回京,著開除宗室、戴九條鐵索,交參贊大臣會同三法司嚴審擬罪事」的明發上諭。同年的十一月十七日,又有題為「為將楚宗、吳章阿正法時,召集歸化城大臣及屯田人等看視事」的明發上諭。不過,雍正皇帝只是將楚宗本人,削去了宗籍,並沒有牽連楚宗的子孫。
(註:本文由[頭條@熱愛瘦身的魚]原創,禁止抄襲,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