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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場大揭秘:花錢買官的另類捷徑 一個官職花多少錢揭曉!

2024-01-02歷史

前言

在古代,做官有兩條路,一條是正道,就是參加考試,過關斬將 ,考上進士以後就可以分派官職,派到縣裏面就可以做七品知縣。考中進士,在清朝前期基本上都可以有一個官做。這個正途是很難的,道光之後 , 每3 年考一次,一次取 300來人,清朝 存續期間,平均一年101 個人都不到。

想要當官,又沒考上,怎麽辦?那就走另一條道,稱之為 「異途」 ,直白的講就是花錢買官。當時的正統名字叫 「捐納」 。一部份人透過科舉取得功名做官,一部份人花錢捐納買官。 正道和異途做官的比例在4:6左右,但是捐納的官主要是中下級官職。

其實捐納不是清朝才有的新鮮事,早在秦朝就有了 。到了漢朝,漢武帝在秦朝的基礎上又加大範圍,於是民間大眾,紛紛響應。之後的歷朝歷代都有捐納,到清朝捐納成為制度。

朝廷缺錢才導致捐納制度的盛行 。因為當時的錢,都是定收制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定數。但是收入定數是常態,可是支出除了固定外,意外的事項需要用錢的地方太多。 如戰爭、自然災害,沒錢怎麽辦呢,想了一個辦法,就是捐納。

清朝捐納的特色

1、五統一。 一是 統一捐項 ,明確捐納計畫。二是 統一主管 。由戶部捐納局管理全國捐納事宜。三是 統一入庫 。捐的錢統一交國庫,後來少部份下撥至各省。四是 統一政策 。就是哪些官可以捐,哪些官不可以捐。五是 統一資證 。捐官也須資格,鄉鄰要具結擔保,附有連帶責任。

2、明碼標價。 對捐納的官銜都按品數進行標準標價。以乾隆年為例,它價錢很復雜,就挑幾個主要的說一下。 典型的五品官,標準價格是 9650 兩紋銀,六品官則要 4600兩,同為四品官的道台和府台則分別為紋銀 16400兩、13500 兩,就連七品芝麻官的知縣,價格為銀 4620 兩。

到了清朝晚期,光緒年間, 五品郎中只要 2050兩,六品就只是 1730 兩,道員 4700 兩,知府 3800 兩,同知 1500兩,知縣999兩。這知縣由 4620 兩,降到 不到1000兩, 捐官越來越不值錢了。

3、人多坑少 。捐官的人多,真正落實到就職就少了。拿知縣來說,到光緒年間,全國的知縣是 1314個,康熙十一年到十四年 ,因為平息「三藩之亂」,捐了知縣 500 多位。全國才 1300 多個知縣,你這一下子就捐了 500 多個知縣, 它那個知縣原來都是有位置的,三年還考一次進士。知縣沒有空位子,你捐了官之後,你沒有官做。最多的有捐了以後60年得不到位置,這人都死了,還沒落實這缺兒呢,官多缺兒少。後來就捐監生,就是花錢買文憑。

4、捐納泛濫。 它開始時,有例捐,有常捐。比如打仗,戰爭結束了,捐納就停了;黃河決口,河口堵上了這捐就停了。後來很多例捐就變成常捐, 比如嘉慶、道光年間,監生捐了20 萬人,全國參加會試多者16000人,是正常考試的10倍之多。 有人對捐納進行了總結:捐官就是做官;捐復;捐升,就是升官;捐補;捐級,捐加級:捐銜,不捐官光捐銜;捐監,國子監的監生;捐正,副職捐正印:捐減,官犯了罪了,花錢捐了減等,或者減免;捐典,死了之後捐的封典榮譽,後來就不是官了,特別是有些官犯了罪了,革職了,捐點錢又復職了。 想升級,捐了錢以後就升級。這樣就濫了。

捐納制度的弊端

1、斯文掃地。 本來透過正規途徑考上來的人都要等候,有了空缺才可以補位。 最大的年齡 59 歲考中進士再等個一兩年,才能開始做知縣,不是十年寒窗,是一輩子寒窗中一個進士,才可以做一個知縣。 你花了點錢就捐了個知縣,當上了還去撈錢。一些人苦讀寒窗,窮經皓首,考個功名,你這花一點銀子就得到一個舉人、進士。 甚至還有白丁,花錢買了一個筆帖式,貪了錢,再花錢再買一個知縣,撈了錢,再花錢買個知府,再撈錢再花錢買個道員這不是斯文掃地嗎?

2、經濟上的飲鴆止渴。 本來是為了彌補財政。但是這樣的做法就相當於飲鴆止渴。比如,乾隆打大小和卓時,軍糧告缺,就捐糧食, 捐個縣官,只要40擔米,捐一個京官 20擔米。有些人,北京市有米,錢,用那個老陳米湊 20 擔就捐個京官,湊 40 擔就捐個縣官 。當上後就想法撈錢,把捐官的錢連本帶利的賺回來,對於這種弊端,建議可以采取別的辦法,第一節省,第二搞貿易,增加收入來充盈國庫,皇帝不同意,還是要捐。

3、貪汙腐敗成風 。 捐一個知縣要4620兩銀子,知縣的一年收入才 60 兩銀子 。他做了知縣就貪,先把捐官的本金賺回,再貪,貪了再搞個知府,再按老辦法繼續圈錢,然後再捐個更高的官階,惡性迴圈,吏治腐敗,貪汙成風。不僅如此,捐官還肥了居間人。據考,一個中間人,來做這個事情,查出來的交通關節得到的銀子, 是白銀 20 萬兩 。所以清朝有人說:「 部院衙門大弊,無過於捐納一事」 。

4、喪失民心。 因為貪官比較普遍,貪汙比較嚴重,賄賂比較猖獗,這個事情天長日久,從南到北,從地方到中央「,最後就變成一個政治問題了。所以清朝人他自己說了句話,他原話是這樣子,他說,盜賊之起,由於吏治之壞,吏治之壞由於捐納之濫。 貪官太多,貪得無厭,老百姓生活不下去了,官富民反,就變成政治問題了。

這麽嚴重的問題不是沒有人提,有人提。 乾隆期間有一個姓賀的書生,寫了一篇文章,大舉捐納之弊。 他所在縣的未陽縣知縣知道了,就把他抓了,嚴刑拷打,問他,你說捐官,誰捐官了?由於沒有明確其人.他是籠統地揭發捐納制度的弊病。縣官呢? 就給他加了一個罪叫「妄詆朝政,肆其悖逆」, 完了就上奏,要求對其本人處於淩遲之刑, 16 歲以上的家屬男丁處斬,16 歲以下和妻子給功臣家為奴,奏章上報中央刑部,最後三司會審,和坤等 40個大員簽署同意,最後報到乾隆那兒,乾隆皇帝還是心軟, 改批斬首,還是處死了。對弊政不檢討不解決,反而把提出批評的人殺了

結語

清朝的皇帝沒有吸取正確的意見,廢除捐納制度,而是對批評捐納制度的人以殺頭來進行回答,結果,問題愈來愈嚴重, 朝政腐敗,民心喪盡,再加上閉關鎖國,內政雕敝,清朝200多年的基業就滅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