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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取關B站UP主「羅翔說刑法」的原因

2024-01-20歷史

我看到知乎有人說羅翔持有這個觀點,我為避免是謠言,特意來搜了羅翔的這個視訊看。

【【羅翔】當我們討論罪責自負,我們在關註什麽?】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ns4y1o7bD/?share_source=copy_web&vd_source=4674ac04c506f95c529813b4953b3c9e

錯了,因為貪官犯罪,所以給貪官判刑,並未給其子女判刑。日後其子女考公、應聘等進行政審,是為防止風險大的分子混入公務員體制或混入國有企業,以實作保護人民共同利益的目的。這是兩個環節,後一環節不是前一環節的附加刑罰。所以這並非「牽連制度」違背了「無罪不罰」——因為確實沒有因為貪官犯罪而給其子女判刑。

其實說到底,這是一個立場問題,立場決定理論,你立場站在「支持對犯罪貪官子女進行政審」或「不支持對犯罪貪官子女進行政審」,都能找到很多理由,只靠辯論的話雙方誰也無法說服誰。很顯然,羅翔所站的立場,並不是我這種普通老百姓所在的那一邊。

取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