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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一代賢臣包拯,為何最終以一個「青天判官」的形象留存民間

2024-07-17歷史

包拯,字希文,公元999年真宗鹹平二年生於廬州合肥縣, 公元1062年仁宗嘉祐七年死於北宋首都開封府,終年六十四歲。

包拯的青少年是在真宗一朝度過的,而其大部份年月則是生活在仁宗朝。二十九歲由進士及第仕宦,授大理評事,知建昌縣,但父母年高,辭官歸裏,後又守父母之喪,在家整整十年,以孝聞於鄉裏。

此時的北宋,自真宗死後,仁宗幼小,一切軍國大事,取決於劉太後。明道二年(1033年)劉太後死,仁宗親政,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守喪畢,三十九歲重新入仕。

再次入仕後的包拯,歷職多次變化,一生十三次遷轉大致作了四類工作:

一是守臣,先後知天長縣、端、瀛、揚、廬、池州、江寧和開封府;

二是台諫官,先後任監察禦史裏行、監察禦史、知諫院、權禦史中丞;

三是監司官,先後任京東、陜西、河北轉運使、河北都轉運使;

四是三司官,先後任勾當京東排岸司、權度支判官、戶部判官、戶部副使、權三司使、三司使。

最後任樞密副使管軍政,僅一年左右時間。

仁宗時期,可謂人才濟濟,像範仲淹、歐陽修、韓琦、王安石、司馬光、蘇軾等都嶄露頭角、揮斥方遒,指點江山。

北宋中期,士大夫及知識分子很重視名節,但從官僚士風上講,一方面是部份官僚因循守舊,無所作為,甚至貪墨頹惰,士氣不振,另一方面是部份官僚要重新振作士氣,銳意改革,使國家富強。兩種情況同時存在。

包拯守喪後第二次仕宦時作了一首詩,深受後者風氣的影響:

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幹終成楝,精鋼不作鉤。

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無貽來者羞。

「直道謀身」是包拯做官的信條,但並不是每個官員都能做到的。「曲道」謀身者多,「直道」謀身者少,正因為如此,包拯在北宋官僚中是少數的一員,難能可貴。

因此,不論官職還是在當時的影響力,王安石、範仲淹、司馬光等等眾人都超過包拯,但只有包拯成了百姓頂禮膜拜的「青天」偶像。究其原因,大概只有一點,即「直道是身謀」的處世原則。

嘉祐二年三月(1057年)到嘉祐三年六月(105年)包拯任權知開封府,任期不過一年零三個月,隨後又升遷到右諫議大夫、權禦史中丞,但今天我們最熟知的仍是「開封府尹包大人」。

北宋時期的東京開封府經過隋唐以來數百年的發展和積累,達到鼎盛,成為了規模巨大、人口眾多、經濟繁榮的大城市。縱觀仁宗朝, 四十一年間先後有五十八人擔任過開封府府尹,而「開封府尹包大人」在其二十五年的仕宦生涯中,實在不算長。

歷史上包拯作為官員,政績除了外派地方之外,集中在禦史監察、諫官和財政等幾個方面,興利除弊為民造福,犯顏直諫疾惡如仇,勤於政事鞠躬盡力。

真實的包拯除【宋史】有一則「割牛舌」外,並沒有留下多少破案的資料,也沒有什麽「三口鍘刀」「打王鞭」「勢劍金牌」,更不曾斬包勉、斬國舅。民間流傳的斷案不是特別突出。

後世【百家公案】【龍圖公案】【三俠五義】將許多與包拯毫不相幹的斷案故事匯於他的名下,借這位著名人物以擴大影響,反過來,形形色色的斷案故事又使包拯成為一個集偵破、審訊、判決於一身的法官形象。

包拯仕途期間,恰逢範仲淹的「慶歷新政」,其上奏議【論取士】【論縣令輕授】【請免江淮兩浙折變】【請法外斷魏兼】【請勘閻土良】【論保州事】【論契丹事宜】等約四十余篇,內容主要是評論朝廷用人得失、彈劾不法官吏、整頓地方吏治、賑災、平亂及與契丹、西夏議和諸事,盡力興利除弊,充滿改革和實幹精神,但他沒能象範仲淹、富弼、韓琦等人那樣提出宏大而系統的改革理論與方案。

這是因為新政推行時,包拯年已四十五,在此以前他長期在家鄉侍養父母,後來歷知天長縣和端州,僅五六年時間,到中央任職時,官資較淺,對全域情況缺乏了解,對歷史與現實社會問題的理論研究也不太深,所以沒能提出系統的改革方案。

盡管如此,由於包拯性格峭直剛嚴,與人不茍合,始終以「直道是身謀」為處世原則,對新政時期朋黨宗派的鬥爭從不摻入,以自己的立場、世界觀觀察問題,發表意見,是則是,非則非,旗幟鮮明,敢作敢為,在行動上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念行事

不過,在「慶歷新政」徹底失敗的情勢下,包拯沒有隨波逐流,也沒有消沈不振,敢於對受朋黨之誣的新政官員予以正面肯定,大力反對因循姑息、緘默自守的士風,保護新政官員收到一定的效果。

作為諫官,包拯七次彈劾張堯佐,七次彈劾王逵,都是震動全國的大案。彈劾這些人,要有膽量,要有勇氣,要有正直無私的精神,得罪他們,有時還會得罪皇帝,還會得罪他們的朋黨及利益共同體。包拯置這些於不顧,不避權貴,敢於鬥爭,,對其後各代的政治生活帶來積極的影響。

特別是多次彈劾宰相宋庠,說他當政七年,陰拱持祿,竊位素餐,安處洋洋,以為得策,固位無恥。其實,宋庠只是屬於庸碌無能的大臣型別,並沒有什麽違法亂紀的嚴重罪過,這種人在皇上及朝臣的心目中說不上有太大的問題。但包拯認為宰相不能像小官那樣,必須有貪贓枉法的才能算有罪過,國家重臣沒有政績就是大過。

在仁宗朝從政20余年,包拯的仕宦生涯有高潮,也有低谷,但總的來說官運暢通,波折不多。

然而,包拯在為官的後期,直諫精神是有所減弱的,他也擔心過於得罪仁宗皇帝,過於得罪同朝的臣僚們,使自己處於風口浪尖之上。

史書記載:在包拯升任樞密副使後,參知政事空缺,仁宗問誰可任此職。禦史韓縝非常直率地說:「包拯可以。」仁宗笑著說:「今日包拯,非昔之包拯矣。」這說明在仁宗的心目中,包拯已經發生了變化,同過去有所不同。也可能多年官場生涯,使得包拯保全自身成分逐漸增長,換句話說諫官包拯退化了。

包拯去世時,全部官銜是樞密副使(差遣)、朝散大夫(散官)、給事中(官)、上輕車都尉(勛)、東海郡開國侯(爵)、食邑一千八百戶(食邑)、食實封四百戶(食實封)、賜紫金魚袋(賜)、贈禮部尚書(贈官)。

包拯死後,葬在何處有兩說:

一處坐落在安徽合肥市。明天順五年(公元1461年)【大明一統誌·廬州】載:「包拯墓在府城東十八裏,地名雙闕。」明崇禎【廬州府誌·合肥縣】載:「參政包孝肅公拯墓,在縣東十五裏,自子以下皆附葬。」嘉慶八年【合肥縣誌】也有類似記載。而【包氏宗譜】包拯墓圖上註「墓在廬州府城東隅十五裏,土名汪家圩,原名夏家崗。」即今合肥郊區。

另一處則在河南鞏縣。【河南府誌·鞏縣】內載:「龍圖學士包拯墓,在縣西南孝義保。」【鞏縣誌】轉引【施府誌】:「鞏西南後泉溝,有孝肅墓,亦陪葬真宗陵也。」

這兩處包拯墓孰真孰假,千年莫定。於是在民間有包拯死後「七門(舊合肥城有七坐城門)出棺,真墓難找」的說法,更有相傳「包公睡的石頭棺材,永不超生」「包公墳裏有龍頭、虎頭、狗頭三把銅鍘,無人敢挖」等傳說,為包拯披上了層層神秘外衣,成為千年不解之謎。

對於包拯這個人,舊史稱其「閭裏童稚婦人,亦知其名」,或謂「小夫賤隸,類能談之」。在中國歷史上,英雄偉人,帝王將相,官高功大,對歷史作出過重大貢獻者代不乏人,而其在民間的影響卻遠遠比不上包拯。

包拯在世時,實際上他在民間就已經有了一定的影響力。【宋史】中記載:「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宋代的沈括【夢溪筆談】、朱牟的【曲洧舊聞】均記載過包拯斷案的故事。

但在南宋元明的民間話本、戲曲、元曲中,包拯的形象被神化,以超凡的智慧來日斷陽夜斷陰、甚至明代的包拯捉妖除魔上天入地無所不能。

直至清代出現【三俠五義】,包拯才回歸到清官、能吏形象,破案靠的不再神力,而是自己的智慧,以及展昭、公孫策甚至是王朝、馬漢、張龍、趙虎等眾人的幫助。

一介賢臣包拯,最終以一個「青天判官」的形象長久留存於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