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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觀應【盛世危言】卷三吏政

2024-01-08歷史

吏治

地方之治亂,視官吏之賢否為轉移。朝廷求治,亦視用人何如耳。一縣得人則一縣治;一郡得人則一郡治;一省得人則一省治;天下得人則天下治。

中樞之與督撫,朝庭之腹心,官守之師帥,操用人行政之大權者也。夫國家沒官,本以為民,其與民最親,而賢否得失之間,動關國家之治亂者,尤在州縣。

何則?天下者,州縣之所積也。內而六部,外而兩司、道府諸官皆為考察此州縣者耳。

伊古以來,未有民不聊生,而國家可以稱治者,亦未有牧令非人,而疆臣政府可以坐致太平者。獨奈何進身之始,科甲保舉捐納既已不一其途,而吏部銓選之章,率範之於掣簽按輪之中,而不復問其人之賢否,及選補得缺則需次。日久負債累累,廉俸不足以養其身家;黜陟不足以勵其誌氣,不肖者恣睢暴戾如蛇蠍、如虎狼。即上司風聞參撤,而鄉裏小民之死者,已不可復生;斷者已不可復續矣。

間有廉能之吏,一意興利除弊、教養斯民,而知府之意見不同也,司道之威嚴可畏也,上官掎之同寅,笑之眾庶,疑之必潰,其成而後已。故今之巧宦,莫妙於陽避處分,而陰濟奸貪,一事不為,而無惡不作,上朘國計,下剝民生,但能博上憲之歡心,得同官之要譽,則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君恩不足念,民怨不足憂,作官十年而家富身肥,囊橐累累,然數十萬金在握矣。於是而上司薦之曰幹員,同僚推之曰能吏,小民之受其魚肉者,雖痛心疾首,箝口側目,而無如何也。噫!上下之間,相蒙相遁至於如此,而猶日日言自治,是猶南轅而比其轍也,其必無成也,決矣。

況上之任人也,不專用人也,既不盡其才,又不問其能否。陸路之將可改水師,水師之將,可調陸路,刑部之員可調工部,兵部之員可調吏部,強以所不能,而不專任其所以能。豈果有兼人之資,無事不精,故能隨事勝任耶?正慮其所謂無不能者,乃竟無一能耳,徒伴食貽譏,一任顛倒於胥吏之手,為可嘆也。

溯唐虞之世,設官分職,各有專司,不相兼統。如契為司徒,臯陶為司寇,伯夷作秩宗,夔典樂之類,皆以其所優為者任之。未聞以敷教之事強臯陶,以刑名之事強伯夷,以典禮之事強夔也。是以百職庶司,皆能各稱其職。

今泰西各國用人行政亦如足,其戶部人員不能調刑部,陸路人員不能調水師,學古人官,量才授職,自何部何署出身,日久開遷,終於此部之首領而已,爵可崇,俸可增,而官不遷移。故職既專而事無曠廢,任愈久而識更精深,富強之原,實基於此也。查戶部之外有農部,專考樹藝之徑;工部之外有商部,專講貿易之道;兵部之外有郵政部,專管驛地之往來。外部即我之譯署,內部即我之吏部,獨無禮部之設,亦我銓選之條,百僚升降,權歸議院。用土人或久居其地者為官,無本省迴避之例,蓋洞悉其風土人情,自易收駕輕就熟之效。聽訟之事派以陪審,而肆威作福之弊祛;列以見證,而妄指誣陷之弊絕。所謂爵人於朝,與眾共之;刑人於市,與眾棄之。兼聽則明,偏聽則暗者,昔聞其語,今見其事,而且俸精優厚,人無內顧之憂;職任精專,事有難寬之責,君民一體,上下一心,孜孜然日求有益於民,有益於國。否則,議院排之,國君斥之,不能一日居其位,此泰西諸國所以不言吏治而吏治自蒸蒸日臻於上理者,彼此之情通,聲名之念重,而壅蔽之患除也。

夫中國自秦漢以來,以文法治天下,科條非不密也,其奉行而持守之者,非不嚴旦明也。及其既也,適以束縛天下之君子,而便利天下之小人。

官司益多,否塞益甚;堂廉益遠,積弊益深。欲一掃而空之,誠非開設議院不可。

即勢殊地限,久而難變,亦當裁汰冗員,酌增廉俸,以漸通其隔閡,而漸化其貪婪,此自治之初基,亦即自強之本計也。夫天下雖大,其州縣不過千余所,屬牧令不過千余人,為上者合樞垣疆帥之才力精神以慎選之,以嚴考之,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賞必當功,罰必當罪,循名責實,至正大公,則吏治日清,民生日遂,國本日固,國勢日強,而何畏乎英俄?何憂乎船艦?何患乎各國之協以謀我哉?故曰:「國以民為本,而致治之道,莫切於親民之官;生亂之源,莫急於病民之政。」所謂為天下得人則天下治者,此之謂也。

英國授職之官,無論充兵官、議員、刑員,以及內政、外政衙門,大小臣工,皆須在眾人前向天發誓,謂以後當忠心為國,篤愛朝廷,身許馳驅,為國家效力。

發誓後方能任事。今泰西各國及合眾國,皆用此例,西俗國家凡有兵禍,或匪人得叛,或敵國來攻,朝廷誌在安民,興師戢暴,必令兵官誓眾,以安民心,其或官民謀逆,則令彼處地方官民皆對天矢誓,其內怍者立時可睹見於顏色,朝廷即知為某也忠,某也奸,某也曲,某也直,有諸中而形諸外,自無所逃遁。然亦有剛愎不仁、強項不馴、不知敬畏帝天,雖有別謀亦復當眾問誓,以為口頭言語無足重輕。此等人為眾所不齒,乃桀驁之尤者也。

王爵堂星使雲:法國政治以大統小,以內控外,體制與中夏略同。州郡邑鄉分設專官,以理民事,而其權操之於上,鹹遵一律,罔或違異。每一幹端則設一官,若中國之州縣,凡膺是職者,必考受律例師,凡民間瑣案,悉由其剖斷。茍有稍涉疑似,未臻公允者,則代為申詳,上憲據法研鞫,俾成信讞。各鄉鎮則另設甘門一員,如中國巡檢之類。凡其所設各署,俱有專職,從不兼攝數事。大抵理地方民情者,統稱刑訟衙門,而官有崇卑。

如州縣鄉鎮等官,其小者也,其上則有大衙門二十七所,如有事控於地方官,懸案不斷,或剖案不公,俱可復控諸所轄上司,遍歷二十七所而後止。

然此尚系瑣細案件也,若值重大之事,其上另有專斷之官,其職分約同中國按察使,各府中均設是署一所,凡有冤抑,聽其赴愬。每年四期,每三月一集,開堂會鞫,並許被控者自選秉公耆老十有二人。屆時質證剖理,惟毋得徇私偏袒,然後鞫者聽兩造之辭以辨直枉,舍寡從眾,期無誣屈,以為懲勸。其追理商民公私逋負,則有錢債衙門,其官由州縣百姓公舉,三年一任,期滿再舉,但推選雖由民庶,而俞允仍歸國主。凡鄉民因索逋涉訟者,其數在一千五百福蘭以下,即由州縣上司判決;若一千五百福蘭以上之案,乃控於錢債衙門,為之比追。每府皆有駐防水陸兵丁,茍有犯案,統歸所主辦理。至於巴黎所有衙署,不可勝數。

凡國中官吏所斷一切詞訟,均必上聞,其有懸擬未決者,亦皆關白,以定是非。其中辦事人員均系著名律師,除上下議院外,有參贊機密大臣,有執國政大臣,有總理度支者,有專司出納者,有主軍教者,有榷稅餉者,有專理戶婚田工事者,有專理商賈事者,有治盜賊鬥毆事者,有治列邦事者,有管屬國地方事者。

觀其分職建官,頗能尊卑相禦,內外相維,無畸重畸輕之患。其為部十二:曰內部,總理庶政,兼攝群司,職同中國之首輔,本國事件,鹹聽裁決;曰戶部,專司出納,國中一切財富稅餉,皆其主持;曰商部,管通商事物;曰農部,管民間一切種植;曰工部,凡軍械火藥,修治建築,皆其經理;曰文部,掌管學校;曰兵部,主治軍教,凡調遣一切,皆其主政;曰海部,修戰艦,治水師;曰藩部,管理各處屬地;曰刑部,主持律例,兼理教案;曰創例院,籌議軍餉,增改律法,皆其專政。以上皆以勛爵大員為之,國有大政,國主與此數人謀之,有機要事,皆得參謀議。

同治十一年,國會別設軍機一職,由上下議院公舉二十八人,伯理歪天德亦簡派十五人,凡下詔諭,上箋奏,皆由此四十三人管理。據其報冊,每年建官,計文員約二十萬人,可謂繁矣。歐洲各國,度支往往出多入寡,皆因設官繁密,事不兼攝之故,而又給祿豐盈,食浮於人,以致經費常患不足。

然秩雖崇而事克舉,國中大小臣工,無不守法,尚廉不懈厥職。其在官者,皆民之望,即貴至執政大臣,抑且以民之可否為去留。又其榷征稅餉,具有常度,涓滴必歸公欸,不得朘民為生。其所謂庫臣者,不過綜厥大綱而已;其所謂理財者,不過司出納,掌簿祿而已,而所謂因循蒙蔽,侵剝蝕,乾沒剋扣之弊,彼反無之。凡泰西各國,大都如此,此可以想其立法之善矣。按泰西民主之國,君民共主之國,各部長歸宰相自擇其人,如宰相一換,而各部長雖才德素優,與宰相不情投意合者,亦必解組賦閑。

中國家時艱,孔亟萬難茍且姑安,急欲補救,量為變通。惟恐為不洞識時務,或未經歷練者所誤,而反歸咎於變法之人,故前篇有擬清朝廷簡派親王貝勒遊歷一說。今時不可緩,亟宜簡派親信之王公大臣,隨帶轉譯,遊歷各國,豐其經費,寬其歲月,考究各國水陸軍事、炮台戰艦、學校、商務、刑律。如有才德兼優之孝臣宿將,當奏請朝廷重聘回國,以其所長,分派各部佐理,非但不為屬吏所欺蒙,亦當為外人敬服,是則變法自強,無不得心應手矣。

上篇論州縣為親民之官,而賢否得失,關乎國家治亂。然督撫為朝廷之腹心,官守之師帥,統屬之賢否,全在督撫。

公正廉明,平日留心察視,不為人所蒙蔽,然後能甄別確當,一有偏私,則所賢所否者,皆不當矣。一省之中的道,佐督撫以出治者也,而用人理財,尤為藩司之專責。藩司之賢否得失,督撫居其半,若督撫大公無我,嚴加舉劾,朝廷察其好惡,以定黜陟,人皆有自愛之心,敢不稱其職守乎?首府者,又督撫兩司所寄為耳目,而藉以進退州縣,其責亦綦重矣!自有以人地相宜之條量移州縣,而後各省為人擇地者,十之八九,為地擇人者,十無二三。

「以爾車來,以我賄遷」,駑庸競進以事貪婪,孰能盡心於民事哉!而以民事為事者,又每拙於逢迎。故黜陟不公,則奔競不息,源濁而流清,未之或有也。

守牧有表率之責,大省不過十數州郡,以督撫司道之長才,鑒別十數員知府直州之賢否,何難?大郡不過十數州縣,小郡亦不過數州縣,以本管知府就近察數州縣之賢否,何難?愚以為甄別府廳州縣,必須分別等差,平素具有灼見真知,臨時乃能因才器使,所謂可小知不可大受,可大受不可小知也。其未試與已試而不堪用者為一等;廉明誠靜、有守有為,足以勝任地方者為一等;賢能出眾、著有勞績,可理沖繁之地者為一等。復將通省、府廳,州縣查明肥,瘠難易,一一分別註明,擇其清正勤能、盡心民事者,選以優缺俾知,瘠區不可規避,美缺不待鉆營,則樸實者安分,而賢能者競奮,吏治轉移或在於此。

要之,州縣為親民之官,與州縣切近而實臨其上者,是為知府,州縣之功過,知府得以詳之司道督撫,而察其可否,以定其優劣。上之視知府重,則知府自視亦不輕,使州縣有所敬畏,而不敢不為好官。所謂一縣得人則一縣治,一郡得人則一郡治也。

黜貪崇廉,任賢而斥不肖,是又在督撫,破除情面,一秉至公也。或雲朝廷下詔求賢十數年來,各督撫所舉皆門生故吏及業經簡在帝心之臣,無一山林隱逸之士。負巫師而勵品行,尚氣節者,終不得上進;無廉恥而善於鉆營者,竟得保舉超升。惟知削下媚上,不問民生休戚,以諱言有事為解事,以茍且了事為能事,因循玩愒,相習成風。間有洞識時務,才德兼優者,率皆秉性忠正,不善逢迎,雖欲興利除弊,往往事多掣時,不克舉行。

亦有學西法而圖自強者,又苦於不能知人善任,集思廣益,多為洋人所愚,安得不為各國所欺侮乎?善夫,威公使之言曰:「今之督撫,如昔日林文忠、曾文正延攬人材,講求時務,力顧大局者,罕睹其人,類皆暮氣太重,拘守成例,非病於才力不足,粉飾因循,即病於瞻徇情面,假公濟私。」在識見淺陋,不識時務之流,偏聽節費以博虛名,雖前任遺政將來大有益於國家,惟閱時未久,尚未見效,乃不顧糜費,率行裁撤,以致功敗垂成。繼其任者,意見各執,重議規復,非獨緩不濟急,而虛靡反多。有好大喜功,任性妄為者,雖言時務,僅識皮毛,既不知簡賢任能,亦不知量材器使,惟采文字虛聲,或重師弟年誼,無論能否勝任,一人而兼數事。

故其所為皆虧本多而獲利少,制造不及外來之精,物價不如外來之廉,而旁觀月旦己屬庸中之佼佼矣。甚至以朝廷之爵位,作自己之私情,迎合權奸,毫無氣節,意在植私黨飽囊橐,初不知國計民生為何事。論者僉謂近日宦途風氣,每以省事為老成,而甘於因循弛墮,茍勤於厥職,不憚煩勞,類招多事王嫌,執其一節之失,而並沒其他事之長,坐令勇於任事者,不若屍位之輩,轉足茍安而無恙也。

悲夫!人材之絀,豈非由於不能造就人材之之過哉?造就人材之權,上在元首,下在樞廷。

強鄰日逼,時事多艱,正宜澄敘官方,安內而後可以攘外,亟當力為整頓,剔弊除奸,為百姓求賢父母,培養元氣。督撫司道以民事為重,府廳州縣亦罔敢不以民事為重?州縣不稱其職,知府揭之於上司;司道不稱其職,督撫立上彈章;督撫不稱其職,朝廷立予罷斥。整綱飭紀,除惡擇賢,則一切病民之政,皆不難掃除凈盡矣。故正本清源,必自慎用督撫始。

泰西日報嘗謂我朝內外臣工,泥古不通今,所學非所用,偏重科甲,上下相蒙,植黨營私,賣官鬻爵,不能量材器使,有一人而兼數任者,吏治不講,流弊甚多,惟身家念重,畏難茍安,以聚斂為才能,以廢弛為節儉,以因循為鎮靜,以退縮為慎重,以調停掩飾為熟諳夷情。凡事皆有名無實,所用刑具過於殘忍,所學西法亦僅得皮毛,能洞識各國政治得失,盛衰利病者無己,豈非學校未興,人材不出所致乎?如上無聖明之君,下無忠直之臣,革故鼎新,終難富強,無異土耳其風俗,政治委靡不振等。

噫!此皆道聽途說,未讀列朝聖訓及名臣奏疏之故。今特敬述一二,為閱洋報而隨聲附和者覽焉。

恭讀世宗憲皇帝批諭李敏達公雍正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疏曰:「封疆大吏,關系國家隆替,若得有猷,有為,有守者二十余人,分布寰區之內,俾各涖臨民,敷宣教化,則天下大治計日可期矣。無如英毛罕靚,即能公之一字,亦不易獲,朕只得隨材器使,量能授職,得觀後效耳。雍正十二年。」

批諭廣東總督鄂文恭疏曰:「身膺封疆要任,當遠大事務,不宜見識淺狹,公私界限只在幾微,念慮之間,一涉瞻徇即為負國溺職,重則貽累功名事業,輕亦難免物議,於己毫無裨益。無如燭理不明者,比比皆然,每爭趨些少光榮,以圖目前快誌,遂置日後無限悔各於不計也。」仰見聖明虛懷,集益洞悉吏治利弊,知人善任,不拘定格,不主故常。

又讀雍正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李敏達公一疏,其中論用人之道,保舉一端,種種流弊,略曰:「婪財納賄,賣官鬻爵,其所恃結納廷臣,年送規例,故窮奢極欲,毫無忌憚,至所用之人,大抵非門客幫閑,則光棍蠹吏,以至微極賤,寡廉鮮恥之徒,不行夤緣鉆刺之路,尚有何事不可為?甚至道廳與堂官結為兄弟,微員認為假子,是以賣官惟論管錢糧之多寡,以定價值之高低,旦題補多系賒帳,止須印領一紙,補後方勾通開銷,果能照領全楚,則為廉幹之員,再有美缺,復又提升。

用人如此,凡有才能而顧品行者,不惟無人援引,率皆懷抱羞惡,奉身而退。」

又謂「用人之道,所關甚大,舉大吏不徒論其操守,更當考其經;不徒貴乎意見之不絢,尤當求其執持之無偏。且封疆重任有統兵守土之權,若高言淡漠,必致武備不修;有察吏安民之責,倘激揚失當,必致人心不服。

即有好官,用非其地,不惟不見其長而適以彰其短,欲其勝任而愉快也,難矣。若人地不相宜,雖清官尚至流弊,況其節操未優者乎?此舉大吏之不可不詳慎也。至於得舉有司,若不考其實驗而但錄其才,則輕浮躁率、挪移科斂之弊即出其中,且僅采其聲名,粉飾沽譽,鉆營欺蔽之端亦寓其內。

惟操守一節,實心為難,然猶昭然於人耳目之事,真偽可以立見,止在得舉者之公私耳。臣自履任至今,每細心閱歷各屬員,其庸碌無長,貪劣廢弛者,俱不足論,觀其頗有聲名,素稱才能之員,一一考其實跡:有差委奔走之事,則長於辦理,而撫字催科無一可取者;有長於吏治而疏於出納,以致錢糧虧空者;有利口捷給,論事多中,而於職守事務全無實濟者;又有一等巧於鉆營,專工窺探上司之性情嗜好,曲意迎合,甚而言動氣象無不體貼效法以求酷肖,遂致彼此投機,一遇保舉,舍此而誰?豈知圖得保舉,則從前之官小而不少露鋒芒者,至此得誌而本色盡現,此又才用於詐偽而其患尤烈者也。

更有風厲之官不近人情,循良之吏反滋弊竇。凡此數等皆以才名而多於地方有誤,倘保舉者僅以「才能」二字塞責,鮮有不貽害者。臣請嗣後凡保舉各官,必令註明所長,不必諱其所短,驗過成效,確有實跡以備簡用,必求人地相宜,方有裨益也。既盡力任事,則非徒承辦目下各項案件,遂為稱職,當思培植地方元氣作何未雨綢繆,整飾通省屬員作何寬嚴並濟,務期上有益於國計,下有利於民生。凡用人理財,經畫久遠,化導積習、懲創愚玩,稍為朝廷分勞宣力,方不愧於此心。且身為封疆大吏,必有經文緯武之才,博古通今之識,庶能不動聲色,措置鹹宜。」

又鄂文端疏曰:「竊惟國家政治,只有理財一大事,田賦兵車,刑各教化均待理於此,財不得財,則諸事不振。故孔子不諱言財,曰:「有大道本諸潔矩。」而財非人不理,人非用不得理,故為政在人,人存政舉,歸諾一身。是用人一事,自大吏以至於一命,皆有其責,而一身之分量等級,庶政之興廢優劣,胥視乎此,未可不勤勤加意者也。獨是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柔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亦難以自效,雖賢者亦或致誤公;用當其才,即中人亦可以有為,即小人亦每能濟事。因材、因地、因事、因時,必官無棄人,斯政無廢事。

朝廷設官分職,原以濟事,非為聚人藏身之地,但能濟事,俱屬可用,雖小人亦當惜之、教之;但不能濟事,俱屬無用,即善人亦當移之、置之。

忠厚老成而略無才具者,可信而不可用;聰明才智而動出範圍者,可用而不可信也。」又雲:「諸國各種蠻賊,憑陵江外,忽出忽沒,並無定所,肆其兇殘,莫可蹤跡,不獨劫人燒暴視為泣常;殺兵傷官亦目為故事。而文武專司,懦者托言羈縻,巧者熟籌利害,縱報知督撫提鎮,率皆互相隱諱,以為妥協。間有建議征剿者,非以為好事即指為喜功,此數百年相沿錮習,即近十余年來亦不無瞻顧者也。」

又史文靖疏曰:「督撫為特簡之大員,信任專而委異重,一切興利除弊、整綱肅紀之事,尤當不避嫌怨,不憚勤勞,不博長厚虛聲,不踵因循陋習,事事凜遵訓旨,實力奉行。庶幾民可以安,吏可以察,政可以舉,教可以興。

貪墨知懲,豪強斂跡,盜風止息,國賦阜盈,文武協和,兵民輯睦,方無忝節制之重任,方無負簡之殊恩。今試問心自揣,果能如此奉行盡善經理鹹宜乎?夫督撫者,群吏之表率也;政治者,斯民之觀化也。若大臣身任封疆,不能使地方日有起色,風俗日見雍熙,其何以膺節鉞而無愧乎?故必行之一年,則有一年之成效,行之數載,又有數載之規模,而悠忽從事,茍且自安,皆當深戒也。

雖才具或有短長,智慮或有深淺,而有誌自勵者,無不可學習而至。試觀今日督撫,事事悉能仰尊聖訓,而又克盡撫綏封疆之職,其吏治民風實有可觀者,非僅行一文、張一示,遂可為遵行不怠也;亦非舉一史,劾一官,遂可為奉旨無欺也。

既不然或奉諭旨勉行數事。畏天之威矯飾一時者,皆不可為臣心已殫,臣力已盡也」。

大凡人臣事群,此心惟知有群,而不知有人,不知有己,斯何以任封疆之重矣!蓋心者身之主,此心既肯許國,自然公忠自矢至誠無欺,不必有意迎合,而辦理之事協於至當不易之理,自能上契聖心矣。愚按當時君明臣良,民康物阜,致治之隆,非無故也。何西報尚謂中國君臣偏重科甲,用非所長,因循粉飾,不能虛心講求吏治也。然歷觀古今中外各國無不有君子小人,是在朝廷公黜陟,順民情,無偏無倚,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是非黑白不致顛倒混淆,庶幾源潔流清,共濟時艱也夫。

汰冗

今之度支告絀,庫藏空虛,欲減靡費而歸撙節,必自汰冗員始。夫內外各員其所謂枝官備位,閑曹冷署者,屈指數之,實繁有徒。國家設官分職,原所以治民保國,使各有所職而百事俱舉,如事足以一人了之,復何取乎多人?【書】曰:「官不必備,惟其人。」自捐納一開而冗員愈眾,候補擁擠,大員調劑維艱,勢不得不多列名目,是皆冗員也。國家多一冗員,不持多一靡廩祿之人,即多一朘民膏之人,甚且多一僨國是之人。夫今之冗員,非猶古之散佚已也,所謂汰者,非必舉高爵厚祿而盡行裁改也,亦使倖位之流,素餐之輩無所讬足耳。不然徒耗俸糈,無所短長,朝廷安賴此人以累民病國哉!馮氏曰:「今冗員不冗於小冗於大,不冗於閑冗於要,不冗於一、二冗於什百。」請得而備言之:一漕督以下各官。夫南漕僅三百余萬石耳,曩年行漕運之時,所有漕米經過之地,有郡縣,有營汎,有河員,皆可為助,何需乎多人?漕督以少司馬領行台開府,握兵符,控制七行省,豈不巍然大官哉!夷考其職,不知何所為也。漕督所轄衛弁三百,標兵三千,暖衣飽食,安生無事,矧其大者復有旗丁一項,而自靡費國帑,需索漕船之外,無余事矣。漕標除鹽城、海州東海二營應酌留鎮標外,余皆可裁,歲省廉俸、兵餉、工食約銀數十萬兩。

糧道一官不過歲一臨倉,責州縣陸規,取盈而去,州縣倚為護符,彈壓生監、恫喝平民,以為陋規之酬。所謂公事者,助旗丁勒索州縣,助州縣魚肉小民而已。

今河運不可復,漕督、糧道更無所用,此外又有督糧同知、管糧通判、主簿之類,皆坐食漕規,不與漕務,又驗倉收米者亦數十百人,如天庚正供招商承辦,則海運委員均可裁撤,省費尤巨。

一河務。兩河歲修五百萬,實用不過十之一、二耳,余皆河督以至兵夫瓜剖而豆分之。河督之馴謹者,常以十之三辦工,貪冒者遞減其實,非搶險不使一錢。

竊以為不如歸並地方,俾專責成。河兵飽食而嬉,辦工仍調民夫,毫無所用。

運河既免挑濬,所設閘官,閘夫縱不全撤,亦可裁減大半。

一各關監督。體統與督撫埒,糜費繁多,故視道府管之關征收倍絀。織造公事更簡,所辦責成地方官足矣。各口監督稅客更少,不如盡裁官差,歸並地方官。

兼理各海關道事頗清簡,亦可裁撤,而深識中外文字,長於榷算道府,班為正稅務司,與洋人稅務司分司其事,既可省費又免漏卮。

一鹽務。鹽鐵置使由來已久,運使固不可省,至鹽政領之督撫已定,至運同、運副、提舉、知事等官,或有或無,毫無詩意。大使似州縣非州縣,亦出兩歧。

惟各場遼闊,不可無官,可移主簿,巡拉、駐紮兼理鹽事,但存運同一員,為運使屬官,驅策奔走可矣。此鹽務中官必宜量裁者也。

一督撫司道。凡與總督同城之巡撫,亦皆可省。考總督,巡撫自前明,固事設官,事定則罷,中葉始為定額,國朝因之。督撫或並設,或偏設,並設者不必治,偏設者不必不治,惟督撫權位相埒,和衷固不乏人,而同城者議論意見每多不協:同一事也,或此是而彼非;同一人也,或此好而彼惡。

兩姑之間難為婦,屬吏亦幾無所適從。應請將湖北、廣東、福建、雲南四巡撫裁並,而各以總督兼之,以一事權。蓋大省則督兼撫,小省則撫兼督,歲可節省廉俸、兵餉,役食銀無算。如使各直省以布政司為主,又設按察司掌刑名,按劾之事,其實刑名不過視成例而已,按劾久無其實,可並之布政。

各道本布按之副,兵巡、鹽糧各分一職,無非贅疣,酌中之法,以之、四府設一員,所司之事上其成於督撫,至郡縣皆以各設一副為限制。此督撫、司道各員必宜量裁者也。

京官自六卿九列而外,亦有應行裁減者。如東宮不設,安用官屬?詹事府可歸並翰林院,以副名實。科道為耳目之官,今設員八十不為不多,然半皆仗馬塞蟬,曾何取乎具臣,不如減額之半,而以內官之科甲、外官之司道許其言事,殆不啻收八十人之效,未始非拾遺補缺,詢事考言之一助也。

他若內務府糜帑更多,必當大減,偏核在二十名外者,部曹五年外不解補缺者,概令回籍充山長,一以廣教化,一以示體恤,事為兩得,此京官之必宜量裁者也。

至於內外武職,王公、將軍、都統之外,提督十三人,總兵六十二人,亦大官太多,又如準部,回部官亦太多,新疆、奉天近日增設督撫,官愈大則率多養尊處優,惡勞好逸,能糜帑不能殺賊,宜無論大小,皆裁其半,此內外武職之必宜量裁者也。

儒學一官,大縣設教諭,小縣設訓導足矣,何必正副兼設。府學諸生仍歸諸縣,府學教授可裁也。

邇來自厘局一開,所有捐班候補人員,悉舉而納之其中,故劉峴帥甫蒞兩江,凡道府以下差委之有名無實者一概裁去,兼差不領薪水,通計每年省費約三十余萬金。今之局務可裁者尚多,以支應、采辦、轉運、牙厘而論,皆理財之類,應歸藩司所管,今則采辦有局,支應有局,轉運牙厘又有局。

即雲藩司事繁責重,不暇兼顧,然每局派幹員一人總理,亦可措置裕如,乃一局中既有督辦,又有會辦,以及委員司事,少則數十人,多則數百人。至於保甲、清訟、巡防,本臯司之專責,郡縣相與為治者也,今乃省有局,郡有局,縣有局,甚至有東局、西局之判,南局、北局之分。道府衙門又有春秋二季例差派查驛站、班館等事,每次至少十余人,多至二、三十人,所以然者,非一人之才力不足,必須分任於眾人,不過捐員日眾,不得不多添差事、位置、閑員,雖然為閑員計則得矣,其如庫款日絀何?要宜力加整頓,可裁則裁,可並則並,非特可省經費並杜幸進之階。至於京害,則自樞垣台諫以外皆為閑散,各部則自掌印主稿以外,徒糜廩祿,堂官則每署四員,而兼差者尤多,文書則每日數尺,而例案極其繁瑣,至於鬻爵竟及監司,而吏治壞濫極矣。

今請首停捐納乃政官制,用漢世太守領令長之制,唐代節度兼觀察之條。

每道設一巡撫,上通章奏,下領知縣,以四五品京堂及藩臬之才望者充之,其知縣開為四品,以給禦編檢郎員及道府之愛民者授之。巡撫以下增置參議、參軍、判官等員,以道府同道改授;知縣以下分設功曹、刑曹、戶曹,而亦以州縣進士分補其缺,其余諸吏皆聽諸生考充,漸拔曹長行取郎官,其上總督皆由巡撫兼管,各因都會以為重鎮,使臣胥之積弊化為士人、三老之鄉官,各由民眾整頓疏通乃可為治。其京官則太常、光祿、鴻臚可統於禮部,大理可並於刑部,太仆可並於兵部,通政可並於察院,其余額外冗官皆可裁汰。

裁老弱之兵以加餉,汰閑冗之員以加俸,何莫非節用之大端乎哉!夫國家之蠹中飽而已矣,冗員愈眾侵蝕愈多。一鹽務計養閑員數百,一厘局計養食客數千,一漕運河運計養無用之人千萬輩,甚至持一薦書,大者可得一、二百金,小者可得數十金,以一省計之所費

刑政律法

夫西國之法猶能法古人明慎之心,茍能參酌而行之,實可以恤刑獄而致太平。

中國三代以上立法尚寬,所設不過五刑。讀【呂刑】一篇,雖在衰世,猶有哀矜惻怛之意。自後一壞於暴秦,再壞於炎漢,有罪動至夷三族,武健嚴酷之吏相繼而起,大失古人清問之意。使不返本尋源,何以服外人之心誌而追盛世之休風耶?西人每論中國用刑殘忍,不若外國寬嚴有制,故不得不舍中而言外,取外而酌中。

夫天地生人,原無厚薄也,何以案情訊鞫而酷打成招獨見之於中國?夫三木之下,何求而不得?抑豈各國之人皆純良而中國之人獨兇惡,必須施以毒刑而後可得其情歟?訟之為字,從言從公,謂言於公庭使眾共聞以分曲直耳。案既未定,何遂用刑?則問時要無打法。善夫,何沃生【律正】之言!雲:「兩造之中必有曲直。曲者宜罰,多此一打,是謂濫刑;直者求伸,被此一打,是謂枉法。使曲者不畏打,而故逞其兇,不撓之狀其情有似乎直;直者畏打,而甘受其屈,戰栗之狀其情有似乎曲。夫訟所以平民之冤,抑一有此打,則冤抑愈加;訟所以剖民之是非,一有此打,則是非轉昧。

故打之一法,行之以便審官之私圖則可;若行之以畏平民之誌則決乎不可。」

今夫言由心發者情也,言多遁飾者偽也。問官以忠恕待人,使其人之言情理可信而無相反之證以起其疑,則謂之直可也;問官以公明斷事,使其人之言情理可疑而無相反之據以征其信,則謂之曲可也。果其有罪,自招者罪固在;即不自招,其罪仍在。果其無罪,用刑而招,其枉愈甚;用刑而不招,是謂刑非其罪。

此理易明人所同曉。中國則必使犯人自招者,由朝廷不信問官也。夫不信問官,豈獨中國為然?即外國亦然。乃中國不信問官,而問官於是乎法外施刑,必求犯人之自招以圖塞責,而自此冤獄多矣。外國不信問官,而設陪審秉正人員佐官判案,不容犯人之狡展以抗公評,而於是真情出矣。且問官之懷私者無論矣,即使其居心有如白水,自問可對青天,而旁人猶不無可議,以其獨斷獨行不詢於眾也。況健訟之流濤張為幻,獄成之後雖問官亦不無自疑,則何如詢謀僉同輿情允洽之為愈也。

今宜令各省府縣選立秉公人員,或數十人,或數百人,每遇重案,輪班赴署,少者數人,多者十余人,與審官聽訊兩造之供詞,以及律師之辯駁。

審畢,審官以其案之情節申論明白,令陪員判其是非曲直,陪員可否之人數多寡以定從建。孟子曰:「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即西國公舉議員之意也。「左右皆曰可殺,勿聽;諸大夫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即西國陪員議判之意也。

若夫人非險猥,則公堂對質每多囁嚅;人若奸頑,則雖三尺當前猶能詭辯。

使無律師以伐伸委曲,則審官每為所愚。中國之問官司審既於律法非所素嫻,而所用之刑名幕支又於律學不輕傳授,生死系其只字,枉直視其片詞,稍有依違,則官司之前程難保。若無賄賂,則在訟之受屈必多。則何如明張其詞,按律辯論之為得也?中國亦宜以狀師辦案,代為沖折,使獄囚之冤情得以上達。

至若刑者類夫秋之肅,猶賞者類夫春之溫。刑者,治天下之所不能無。

然而中國繁刑嚴法,未免失之於酷。特以刑莫重乎死,繯首與斬首均死也,而肢體之全缺判焉,刑莫辱乎撻,揮鞭與施杖均撻也,而受辱之軒輊攸分矣。

故知弼教端在明刑。今欲明刑,須除苛法。試將刑之制約面計之,繯首致死,系獄苦工,監作官奴,罰鍰贖罪,鞭撻示辱,充發出境之數者,足以治輕重之罪而有余矣,毋或濫也。

至於通商交涉之件,則宜全依西例。今海禁大開,外國之人無處不至,凡屬口岸無不通商,交涉之案無日無之。若仍執中國律例,則中外異法,必致齟齬,不如改用外國刑律,俾外國人亦歸我管轄,一視同仁,無分畛域。

且日本,東瀛一小國耳,參用西律憲法,西人亦歸審理,非其明驗耶?又文武官有交涉者,須通曉英文,遊歷外國而歸,方得重用。凡外國人俱準遊歷內地。其獨重英文,是誌在推廣商務;其許入內地,則是自信其西例洞明也。

何中國猶遠不及日本哉!往者,中國不肯改用西法,嫌其寬待獄囚耳。乃遇交涉之案,為外國人則照外國之例而從寬;為華人,反依中國之例而從猛。是華人之生於中國反不及洋人之來自外邦也。然中外一體,為政無事偏私,但執公平,則無思不服。是故,以德報怨,聖人不與;傷已徇物,賢哲所譏。況生於其地者又有土著之利權,非外來者所能攙奪也。

泰西國內都會必由刑部派臬司以司鞫事,中國亦宜於中外通商之地專設刑司以主中外上控之案。此其人必須深明中外律例,經考超等而多所歷練者,方膺是選。其審案俾以陪員主判,如外國人有久居中國、行事和平者,可與中國人一律得選,為陪員,遇交涉之案令其廁名主判,則外國人心必無不服,懷柔之道其在斯乎?歸安沈粹生雲:泰西讞獄甚合古法,不令下跪,欲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也,反是,則形格勢禁,嚅囁顛倒矣。不用刑訊,欲意論輕重,慎測淺深也,反是,則苦楚之下冤抑實多矣。處以陪審,則記與眾共之道也,而肆威奪貨之弊祛。列以見證,則無簡不聽之意也,而妄指誣陷之弊除。然有未盡善者。

律師代陳,無理者皆得矯飾,雖是非難泯,亦竟有律師善辯脫漏法網者。審案有費,無力者怯於控訴,雖曲者代納,亦有曲者赤貧,仍責諸理直。

且所定刑章失之太寬,易啟作亂犯上之漸。法國亂首爾朗之罪盡人皆知,以身充議員,遷延不向。敗將伯沁之獄,歷審日久,議論紛紜,仍從輕減。

布國輪路受賄之案,以牽涉議員,不予追究。尤可異者,美國訟師奇篤手弒其總統,獲系獄中,不加瑯珰,挾刃逞殺,傷及獄卒。英國匪徒墨格林槍擊其君主,雖未成傷,竟以巧言解脫,置之不問。豈因有別故,抑其君無道,鹹欲弒之乎?然水懦民玩,致生亂階。泰西一鄉官轄境,獄中之犯常及千人,少亦數百人。雖雲細故皆予禁錮,亦法律寬縱有以致之歟?或謂中國不宜盡行西律,西律亦有未盡善者。當請外國上等有名大律師、中國老成有聲望之申韓幕友,再延深通律例之華人轉譯,將彼此中西刑律會同參訂,至公至當,為中西通商各口律例,分華洋文刊布各埠,凡在通商口案所有交涉案件,皆準此編判斷,無事刑求以歸一律。庶我民不至獨受其虧,西人不得獨蒙其利,並可徐圖西旅歸我有司管轄,以漸復我中國自有之權。

此雖看似緩著,而實關系要害,宜汲汲圖維也。

國朝初起,東方制刑寬簡,大辟之外惟有鞭笞。及世祖撫有中原,命大臣定律,當時議纂諸臣,學識淺陋,未能仰體皇仁,因仍故明慘法,遂至斬決之上有淩遲,斬決之次有絞。淩遲極刑,非唐虞三代所有,豈宜行於盛世?絞之苦,聞甚於斬,則名輕而實加重矣。聞西國決犯有擊腦、閉氣諸法。擊腦者,用槍正對其腦,彈擊可以立斃。閉氣者,閉之小室,令新養氣不得入,可以漸斃。皆遠異斬絞之慘。

今宜除淩遲律,犯此者改為斬決,除絞律,犯此者改用西國擊腦閉氣法決之,並除父母兄弟妻子連坐律,以仰體列聖仁慈之隱,繼其未及改定之誌,則三代後未有之仁政,自我朝開之,億萬年不拔之基在是矣。

至今法審犯,必取其招供為憑,致問官動用非刑逼招,痛昏之下何求不得?若已確知其情,又焉用招?宜除取招供例,無論輕重案件,但令問官詳查細審,求情定罪。除笞杖枷及責掌責嘴之件外,其余一切刑具及各衙門自制私刑,著悉行燒毀,示永不復用。內外掌刑官及非掌刑官敢有私藏舊刑具或私制新刑具者,斬立決。此亦除慘之一大端也。

獄囚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哀痛惻怛,誠仁人之用心也。蓋人生不幸,父母失教,既無恒產以資事畜,復無技藝以給饔,貧困無聊,流入匪類。致罹法網,橫被官刑。土室棘垣,暗無天日。赭衣黑索,慘受拘攣。禁卒毒若虎狼,穢氣積成癘疫。自軍流以下諸罪人,本無死法而久系瘐斃者往往有之,其冤慘可勝言哉?近聞各直省州縣多設有自新所,以處輕犯。法誠善矣。倘更能參用西法以推廣之,使軍流以下皆得自新自贖,則保全必多,辦理亦易,全政體而廣積陰功,當亦仁人所深許也。

以西例較之,中國雖法有輕重,律有寬嚴,而充工一端,實可補今日刑書之缺。如漢時城旦鬼薪之類,古意之未盡亡也,實本於【周禮】。而推究其原,【周禮】「以圜土聚教罷民。」圜土,獄城也。有罪者入之,令其工作,俟其能改而舍之。

至於牢獄拘禁之所,葺其房屋,勤其掃除,不使濕蒸破漏,以免受病,而便作工。更設有浴堂病館,使醫士掌之,地方清潔,飲食造口,其曲體人情若此。

或謂中國罪犯險詐,監獄遼闊,嚴為防範尚慮脫逃,安能仿行西法乎?不知泰西犯人在內執業,仍高其墉垣,嚴其約束。即在外為工者,亦伍耦有數,出入有節,稽查督責,健役相隨。但於法外施仁,原不因仁廢法。

正無庸鰓鰓過慮也。

更有一法,可以上下交益者,如令罪犯修治道途是已。今中國道途崎嶇破碎,多未興修。就近者言之,則一邑有一邑應修之路,一郡有一郡應修之路。就遠者言之,則津京一帶為南北孔道通衢,官宦紳商士庶必由之路,乃或凸或凹,或窄或斜,平日兩馬一車已極遲緩,一遇淫雨,則道途濘滑,時有傾覆之虞。誠諭令地方官各按所轄地段,遣令流徙各犯興修,酌給微貲,代為收存,俟罪滿之時發給,俾日後得以作本謀生,則必不致恣意妄為,復罹法網。而從此周道坦坦,履險如夷矣。

惟修路宜仿西法。西人修路,下皆平鋪石塊為基,或立或側,或闊或狹,再以碎石及泥土平敷其上,用人馬機器拽鐵碌碡往來旋轉,壓之愈重,則路愈堅平。

其路中高傍低,可免積水。廣闊以五尺為率,而城市繁庶之處則有闊至二三丈四五丈者。要皆平整堅固,所用之石以文理細密、質剛性韌者為佳。

中國可用砂石、花剛石、青石,質雖不硬而性黏,其悄末著水與灰同功。

用以鋪路,亦為合用。所鋪之石厚至六寸,或一尺,極重之車悉可通行無阻。

今果仿其法而行之,不惟無反無側,正直蕩平,並使各處獄囚練其筋力,調其氣血,勵其精神,不致常處覆盆,易生疾病,豈非一舉而兩得者耶?查西律錢債之案甚寬,凡被人控告、無錢清還者,雖貴如總統,亦可將其存欠帳目呈官報窮,攤數了結。如其所報帳目不符,查確有錢銀寄頓別處實據者,即治以拐騙人財之罪。若不報窮,論欠數之多寡定監期之短長,大抵至多監禁一年而已。其夥食銀由原告按月送交司獄,倘逾期一日不送,獄官即將監禁者釋放。

或有不願食監中之夥食者,準其在外自辦,早晚送入。

凡犯錢債案者,皆同居一處,與犯別罪之人不得同處。其屋宇寬敞,樓窗高朗。每人鐵床一張,氈褥被單棉枕無不潔凈齊整,按七日一換。任人互相過談看書寫字作文,惟不許高聲大叫耳。正副司獄必每日到處一巡,如有地方不潔等物,當飭洗刷。若有病,即飭送官醫調理。病人各居一室,按月官紳士數人隨同正副司獄及醫生巡查一周,如有巡丁勒索等情,準其告訴紳士,交獄官審辦也。中國如重商務,錢債與別案似宜分別監禁懲辦焉。

革弊

凡事有利即有弊,有弊即有利。利與弊如影之隨形,惟善用者則弊亦利,不善用者雖利亦弊。所謂為政貴得人,人存則政舉,人亡則政息者,此也。

慨自禮教衰微,人心陷溺,上下內外大小一切往來惟利是尚,有事至公庭,未有不索賄賂行苞苴者。誠如馮氏抗議曰:「今天下利而已矣。」百弊叢生皆由於此一士流之弊。士子身入癢序,宜守臥碑,乃幸得一衿,即爾作橫鄉曲,魚肉良善,抗糧不究,結黨恃私,出入衙署,交通官吏。甚至與差役朋比為奸,差役恃為護符,張其牙爪,隨意作腹心,有利則瓜分,藉以訛詐鄉愚,聚賭抽頭,視為常事。浸假而為舉人焉,浸假而為進士焉,所作所為亦復如是。名望愈高,聲勢愈大,貪吻亦愈張。動恃其律倒之熟,筆鋒之利,顛倒是非。士為四民之表率,今若是,朝廷亦何必有此士子哉?革之之道奈何?則所謂刑亂國用重典,殺之而已矣。非過苛也。當紀綱廢馳,非用重典不足以申國法,殺一以儆百,士風庶幾稍肅乎?其次則褫其衣領,永不許登士籍。

一、官員之弊。今之大小官員其出仕也,豈為朝廷乎?為一己耳。每得一官,惟量缺分之肥瘠,計班資之崇卑,每歲可獲利若幹。撫字則拙,催科則勤,明目張膽以號於人曰:「好官不過多得錢耳。」甚至與丁書胥役互相狼狽,倚為耳目,托為股肱。心膂為上者且如此,為下之勢更肆矣。民其聊生乎?何法以處之?亦惟輕者斥、重者戮而已矣。

一吏胥之弊。賤等於奴隸而權駕乎公卿,流品甚雜,心術最壞,良由積習使然,莫之能返也。江蘇州縣漕書,閽人得持其短長,所設關書,徒以供侵蝕,其缺可納資為之,傳之子孫。官易而吏不易,公革而私不革,權勢之盛莫過於今日。

衣冠中無恥之徒且與之往來要結。每有事,州縣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

推而上之,卿貳、督撫曰可,吏部曰不可,斯不可矣。此猶其小焉者也。天子曰可,吏部曰不可,其不可者亦半焉。其權直出宰輔大臣之上。究其所謂可不可者,為索取部費地耳。上下其手,得失系乎一字。

利之所在,其弊如此。今計每部不下數千人,其渠數十人,車馬宮室衣服妻妾之奉埒於王侯。內外交結,隱語郵書。疾馳旁午,輦金暮夜。蹤跡詭秘,莫能得其贓私。計吏兵戶工四部歲不下千數百萬。

其次則曰差役之弊。差役素無工食,專倚民訟以為生。一縣中大者不下千人,小者亦數百人,有十總,有六十總,魁其黨者曰管班,出入裘馬,僭侈無度。

此外,所有圖甲莊書皆適以追呼擾民。今計外省衙門人數之眾,莫可究潔,婪贓更多,不啻千萬。究其銀所從來,國家之帑藏居其三,斯民之脂膏居其七。

天下亂之由來,皆由此輩。所謂養百萬虎狼於民間者是也。正名定罪,非盡殺不可。然殺者一而養之者百,則帷有永易其人。內官所用,但供奔走,而不得與聞政事;外官可並其事於幕,名之曰幕職。可以為入仕之途,重其責成,彼亦不敢侈然自放,以貪墨敗名。夫吏之得以弄權,其弊者由於則倒之繁,得以任其比附,惟吏挾例以牟利。混淆黑白,顛倒是非,循至於天下大亂。胡文忠謂:「大清之律可以恪守,大清之例不能勝讀」,蓋早慨乎言之。原夫例之設所以治天下,而流弊之極至如此。其條目繁多,細如牛毛,徒足為吏胥舞弊之具,選人萬不得已,一切以欺應之。國家設例,本以防欺,今乃適以導欺,甚且逼之使出於欺,豈不異哉?今欲革其弊,莫如悉索舊例付之一炬,但取明白簡易者數萬言足矣。舊例既廢,重頒新例。凡事以簡馭之,一事兩可者,長官斷之以理足矣。必約束以無一定之例,是疑大官而信吏也,孰甚焉!一、杜漕糧浮收之弊。今之賦役全書,款項繁多,名目猥狡滑,分合雜糅,莫悉其每畝征稅之數。必宜改定體例,但著某縣田若幹畝,一畝之稅米若幹,銀若幹,主於大目通曉,吏即欲舞弊,已自無權。每歲征收錢糧必書細數,揭之大堂,俾眾鹹知。漕事既完,刷印征信錄分送上司、各國紳士惟遍。如有不符,許其上揭,如是而不弊絕風清者,未之有也。

一、杜賦稅不均之弊。賦稅不均,由於經界不正。欲正經界,須將各省田畝一切度以工部尺,而增減其賦。吳田一畝不敷二百四十歲,甚有七折八折者。林文忠疏稿所謂南方田畝狹於北方者,此也。今擬先繪圖,然後明定畝數,以一縣之丈地,敷一縣之糧科。按畝均收,自泯偏頗。不得藉口田多絲毫增額。如是則豪強無欺隱,良懦無貽累矣。

一、徭役差費之弊。內地各省徭役之苦,民不聊生,歷經督撫奏疏言之矣。

海疆各省差役之費駭人聽聞,不論有理無理、原告被告、做稟有費、代書有費、入稟有費、差役有費,甚至被劫者役稟,被押候批準勘驗而後釋放,復索勘驗夫馬費,既受拘押之苦,又耗許多費用,鮮有破案,人贓並獲者。

故廣東被劫之家多不稟迫劫盜之風益熾。聞廣州府各縣劫案歲有數百起,殊可慨也。查歐西平常之案,衙署上下巡捕均無費,惟大案有公堂費,歸輸者出,如輸者無力,歸勝者墊。無中國衙門費用之多,鮮有因訟傾家蕩產、賣妻鬻子者。

宜參酌除之。

一曰州縣虧空之弊宜除也。一曰貢物勒索之弊宜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