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時期,視碧青綠諸色為賤民所穿服裝之色
在中國歷史上,有「綠帽子」與「烏紗帽」這兩頂特殊的「帽子」,對中國男人來說無疑是一悲一喜。說到這兩頂「帽子」的來龍去脈,各有一段讓人饒有興趣的史話。
「綠帽子」的演變過程,長達兩千年;而「烏紗帽」則起源自南朝劉宋年間(另有說東晉時宮中就開始流行)。有意思的是,這兩頂「帽子」都是在朱元璋手上最後「定型」,成為兩個具有特殊含義的詞。
秦漢時期,規定犯人穿一種特制的衣服,稱為「赭衣」,其色赤褐。班固【漢書·刑法誌】記載:「奸邪並生,赭衣塞路」,可見,至遲在漢代「赭衣」已為罪犯的代稱。
唐宋時期,視碧青綠諸色為賤民所穿服裝之色。唐代地方官吏對犯罪之人「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見【聞見錄】),並根據情節輕重「以日數為等,日滿乃釋」。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寫道:「蘇州有不逞子弟,紗帽下著青巾,孫伯純知州判雲:‘巾帽用青,屠沽何異?’」這表明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綠青諸色的是最低賤的人。
自元代開始,碧綠青諸色的服裝限於「娼妓」、「樂人」所穿。【元典章】規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兒;娼妓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
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下詔規定:「教坊司樂藝著卍字頂巾,系燈線褡膊,樂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民妻同。」同時還規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人服」。朱元璋明令讓娼妓家的男子必須頭戴綠巾,腰系紅褡膊,足穿帶毛豬皮鞋,不許在街道中間行走,只準在左右兩邊「靠邊走」。
由此一來,人們見著戴「綠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樓一族」,戴「綠帽子」也成為某男子的妻女賣淫或妻子私下「偷漢子」的俗稱。
明人陶宗儀【南村輟耕錄】記載:「宅眷盡為瞠目兔,舍人總作縮頭龜。」烏龜頭是綠色的,於是,富具想象力的文人們,又戲稱那些戴綠頭巾的男子為「烏龜頭」,使那頂「綠帽子」與「烏龜」、「王八」劃上了等號。
「烏紗帽」一詞,最早並不代表是官帽,而是上至天子、百官,下至一般士庶都可通用的紗制帽。
「烏紗帽」起源於南朝劉宋時代,當時既用烏紗,也有用白紗,甚至雜色紗制作的,其形制各異,有的卷成荷葉形,有的像高高的屋宇,有的還伸出兩個黑紗「耳朵」。
至隋朝,「烏紗帽」作為「常服」的帽子,也是皇帝、貴臣、百官士庶等,貴賤通用。
唐初,「烏紗帽」曾一度是皇帝及皇太子專用的帽子。李世民即位後,詔令「烏紗帽」為天子及百官士庶皆可戴用。因而,在唐代「烏紗帽」不過是一種日常便帽。杜甫曾有詩雲:「不眠瞻白兔,百過落烏紗。」說他晚上睡不著望著月亮,月光不知道多少次映照在他的烏紗帽上。但當時的杜甫並無官位。
宋元時期,也並無將「烏紗帽」作為官帽的記載。
真正將「烏紗帽」定為法定「官帽」的是朱元璋。朱元璋於洪武三年下詔規定:凡文武百官上朝理政時,一律要戴烏紗帽、穿圓領衫、束腰帶。另外,取得功名而未授官職的狀元、進士等,也可戴烏紗帽。
從此,「烏紗帽」便成為官員的一種特有標誌,只有當官的才能戴「烏紗帽」,平民百姓就不能再染指「烏紗帽」了。因而,「烏紗帽」作為官帽,距今也不過六百多年的歷史。
至清代,「烏紗帽」又被換成「紅纓帽」,烏紗帽便不再作為官員的標誌。但是,時至今日,人們仍習慣地將「烏紗帽」作為官員的標誌。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