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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中世紀宗教劇的幕後故事:受基督教影響,是民眾的精神食糧

2024-04-06歷史

文|峰哥

引言

從公元5世紀西羅馬帝國滅亡到15世紀文藝復興運動興起之前的中世紀是戲劇史上的「宗教劇時代」 ,基督教會掌控的宗教劇主導了劇壇。

學界通常把歐洲中世紀視為歐洲戲劇的「黑暗時代」,大部份戲劇史學者認為這一千年是戲劇斷層和停滯的一千年。

戲劇在一種宗教社會形態和經濟制度的影響下,以基督教特殊訓誡方式的面目走上舞台, 在自己特有的土壤氣候條件下生長出的獨特的花朵———宗教劇。

宗教劇形成於9-10世紀,14世紀發展到頂峰,文藝復興運動興起便逐漸結束戲壇主導地位,但宗教劇的創作和演出一直延續至今。

大多取材於【聖經】,刻畫「聖徒」形象,以宗教信仰、禁欲主義和宗教道德為主題,宣揚基督教(天主教)教義,使戲劇由關註人轉向關註神,菲利斯哈特諾爾說「是教會訓誡文盲的主要形式」。

按題材區分,宗教劇包括奇跡劇、神秘劇和道德劇三種樣式, 在中世紀教會的控制下,其發展軌跡和形態反映出戲劇與基督教的關系。

主要經歷了脫胎於教堂的早期階段、以神秘劇為主要樣式的形式獨立的階段,和以道德劇為典型的傳統宗教戲劇與世俗戲劇之間的過渡階段。

一、前宗教劇時期———基督教與戲劇的對立

公元5世紀,歐洲歷史步入中世紀,公元9世紀中葉以後,教會掌控了歐洲社會政治、宗教秩序的雙重權力,教會文化是中世紀文化的主流,史稱中世紀為「最黑暗的一千年」。

一切文化藝術活動都在教會的掌控之下,而一切非宗教的文化都遭到教會的排斥和破壞。

在早期教會在羅馬傳道時,戲劇演員也嘲諷過教會的施洗、聖餐等儀式,因此一開始教會對戲劇持強烈的保留態度。促使戲劇與基督教對立局面轉變的重要原因產生於基督教的信眾逐漸擴大、教會面對更多新的皈依地區這一過程之中。

一方面,教會的統治政策開始趨向緩和, 更多地采取轉化而不是禁止的方法對古希臘古羅馬的文化和藝術進行因勢利導並加以利用。

6世紀時教宗明令在處理信仰及活動時要盡量進行轉化,盡量采取「挪用」的方法。在教會內部主張對戲劇活動采取寬容態度的大背景下,戲劇也被教會所接納。

另一方面,戲劇自身的藝術特色在宣傳宗教教義、吸引下層民眾上具有不容忽視的作用。 戲劇作為一種下裏巴人的藝術,自產生起就具有嬉笑怒罵、彰顯人欲、反映現實的藝術特征。

其直觀的表演利於普通百姓接受,即使沒有文化的販夫走卒也能欣賞,因此戲劇對於社會下層人民天然具有一種吸重力。

教會對此加以利用,就能達到吸引更多信徒,同時便於讓低文化程度人群理解教義的效果,正如菲利斯·哈特諾爾所說「是教會訓誡文盲的主要形式」。

基督教會不再排斥禁止戲劇,連奧古斯丁也轉而支持的態度, 於是戲劇開始為宗教服務,並出現了表達基督教主題、宣揚教義,突顯「神性品格」,具有鮮明教化特色的宗教劇。

從基督教拒絕戲劇到接受戲劇這個演變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戲劇因與基督教道德、禁欲等教義相悖的題材和內容而被教會所拒絕。

但戲劇的形式卻可以被教會利用,教會將戲劇的主題和內容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使之服務於基督教。

從藝術的角度分析,藝術形式具有獨立性,戲劇與宗教的潛在沖突在於戲劇包括更加廣泛的世俗題材與內容,教會可以限制戲劇卻無法抹殺非宗教內容之中潛在的、會與宗教產生矛盾的部份。

一旦戲劇表達的世俗內容超過教會可接受的程度或範圍,戲劇就站在了宗教的對立面,教會的態度就轉變為排斥。

宗教劇的發展軌跡正是宗教劇世俗色彩逐漸增強的過程,宗教劇從教堂走到市井,與市民的智慧和審美相融合,教會更加難以把控其發展走向,盡管試圖努力將戲劇置於控制下,但戲劇與宗教之間世俗與神聖的張力使得二者漸趨分離。

二、宗教劇起源於教堂的早期———【你們在尋找何人】

宗教劇最早起源於基督教儀式,與基督教彌撒及聖餐儀式有著密切聯系,中世紀戲劇是「從教堂儀式中發展起來的全新的戲劇形式」。

學者楊慧林在【基督教的底色與文化延伸】中也指出:「聖餐儀式本身就常常被認為帶有濃厚的戲劇色彩。

約從10世紀開始出現配合音樂的短小對話,稱為「插段」, 對話使儀式突顯出戲劇化的傾向,加以教士的表演———比如在復活節的宗教儀式中,教士把象征耶穌受難的十字架放倒,移入聖壇,葬入聖墓來展現耶穌受難的過程。

盡管戲劇形態還不成熟,但已經可以看到戲劇的雛形。

梅斯的阿麥拉在【祭禮書】中主張祭禮中的象征性表現開啟了後世祭禮中的表演,演員的模仿和動作、道具的象征意義體現出戲劇再現的性質,在現時重新呈現———這正是戲劇要做的事情。

象征演繹的方式被後世的研究者們傾向認為具有戲劇特征,因此雖然彌撒不是戲劇,但可以說宗教劇的產生源於基督教的宗教儀式,是從教堂儀式中發展而來的戲劇形式。

這個時期的宗教劇是純粹宗教性質的,作為儀式中再現聖經故事場景、表達宗教教義的部份,不斷隨著宗教儀式的復雜使自己的形式得到完善。

在這個過程中宗教劇的戲劇化程度逐步增強,宗教劇成為了一種獨立的形式。

以神秘劇的樣式開始定型,這意味著脫胎於宗教的宗教劇即將成為獨立的藝術形式而獲得更大的獨立性,戲劇真正開始作為一種成熟的藝術形態為宗教服務,但與此同時也催化了二者關系中的張力。

三、形式獨立的神秘劇階段———【第二部牧羊人劇】

戲劇在形式上走向獨立的轉折點在於表演場地的遷移———走出了教堂。 1210年,教皇英諾森三世將戲劇從教堂內部遷出的命令標誌著中世紀戲劇正式脫離基督教儀式,開始獨立發展。

插段逐步發展為「神秘劇」,根據不同的內容側重分為聖徒劇、聖體劇、受難劇和連環組劇,神秘劇表現【聖經】中從創世到基督復活的整個故事。

由於體制龐大,劇作者對聖經的內容進行了刪減和擴充,選擇核心故事將神聖歷史串聯起來。

同時擴充一些【聖經】中沒有或簡略提及的內容以填補人物經歷,使其更加完整; 而將敘事性文本轉化為人物獨白與對話的戲劇化改編也使人物形象更加立體化。

例如【聖經】只簡要敘述了瑪利亞懷孕、誕子、潔凈、逃往埃及、帶耶穌去朝拜和出現在耶穌被釘十字架之後,然而神秘連環劇在此基礎之上還增加了瑪利亞出生、受審判、死亡、升天加冕等一系列情節。

除了塑造上帝、天使、瑪利亞、聖徒等宗教人物形象,劇本還特別提示人物動作如切斯特連環劇中要求亞當偷吃禁果後「用哭腔」表達自己的懊悔,被上帝詛咒之後,「應悲痛地說」。

塑造人物是戲劇的一大任務,同樣的形象,【聖經】透過簡潔概括的文字勾勒大概,戲劇改編卻要填充其中的空白,利用人物、對話、動作等基本手段對聖經敘事進行一番戲劇化的加工。

從而使內容更加豐富和完整, 這在無形當中起到了強化形象和為了凸顯形象的某種特質而主觀塑造的效果。

盡管在這個改編過程裏,劇作者並非完全自由創作,而是在忠實於【聖經】文本的基礎之上進行發揮,但往往不可避免地加入了作者對聖經的理解和詮釋,因此,即便一些細小的從敘事到對話的轉換也在意蘊上表現出微妙的差別。

這個戲劇的改編過程如同再詮釋的過程,無論宏觀和微觀上,都產生了新的結構和改變,正是在這種轉變中戲劇實作了從宗教到藝術的過渡, 藝術的形式為聖經的內容帶來一定的發揮空間,但同時也孕育了自由創作和宗教限制的潛在矛盾。

四、過渡的道德劇階段———【凡人】

宗教劇力圖宣傳宗教思想和宗教觀念,勸導人皈依基督教,然而創作中很早就涉及現實生活的內容。

隨著現實主義因素的增加教會難以控制戲劇的發展,「一旦宗教走上戲劇化、世俗化的軌域,那就不再遵循這些可敬的先生們的意誌而向前發展了」,戲劇也是如此。

戲劇從教堂走向市井演出之後,宗教劇的世俗化行程越來越快, 產生了道德劇這種宗教劇與世俗劇之間的過渡形式。

道德劇比神秘劇世俗色彩更濃厚,題材一般與【聖經】無關,而是某種道德觀念的說教,角色主要以凡人為主,和概念的人格化如「善」「惡」「和平」「權力」等,主要展現人類內心善惡沖突,透過象征性的角色和寓意性的表達來宣揚宗教教義。

勸導世人如何獲得靈魂救贖,故事情節往往都是天使和魔鬼(代表善和惡)爭奪人類靈魂,人類經過一番曲折之後終於得到靈魂救贖。

相比神秘劇直接宣揚宗教教義,道德劇多透過寓意的手法來暗示,這也是道德劇世俗化程度加深,從傳統宗教劇向世俗戲劇過渡的表現。 此外,道德劇的藝術性也得到提升。

結語

宗教劇,從起源上講應當稱為宗教儀式劇,後發展為題材、內容和主題意義上的宗教戲劇,自身的演變歷程可以說不僅是從形式上從教堂走向了世俗,從性質上也漸漸發生改變, 因此宗教劇的發展史就是一部從神聖到世俗的歷史,表現形式則是藝術和宗教的融合和對立。

學界通常將宗教劇分為奇跡劇、神秘劇、道德劇三種主要樣式,這個發展軌跡反映出宗教劇在性質上從純粹宗教走向世俗的過程,體現了宗教劇與基督教從融合走向分離的關系,並且從中能夠挖掘出藝術和宗教之間的關系。

總而言之,宗教劇與基督教的關系歷經了結合和分離,以藝術和宗教的形式維持著各自的相對獨立,展現了藝術與宗教合作的可能性,同時也反映出二者的內在張力。

藝術與宗教相互之間也影響深厚,藝術使宗教教義更具感染力和更易被理解,宗教內涵的邊界在宗教劇的世俗化過程中得到試探性地拓展,教會也在嘗試包容更多現實和世俗的成分。

中世紀特有的宗教劇受宗教故事和【聖經】影響,探索出新型的戲劇結構和戲劇手法,其宗教思維、宗教中現實又永恒的主題豐富了戲劇創作,並仍被後世劇作家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