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說:「一個晚上走一萬三千步是什麽概念?」
我笑了笑說:「不清楚,我沒記步數;你都走了一萬三千步,我肯定也是和你一樣的。」
這是發生在前天晚上的事情。
前天晚上,我和搭班同事去學生家裏進行家訪活動,由於我們倆都沒有車,也不會騎車,純靠兩條腿走著去,所以只能選擇按片劃分好進行家訪。
本來搭班只約了六個學生的家長的,後來訪著訪著問了一下帶著去家訪的學生,都說還有誰誰誰也在這附近,所以一下子又多出了幾個,接著去訪完這幾個之後又得知說還有誰也在這附近,又扯出了幾個。
後來,我就跟搭班同事說:「既然都在這附近,幹脆就今晚全訪完他們吧,省得還要再來跑第二趟。」
搭班說:「也行,那我聯系一下。」
於是,我們就這樣邊走邊訪,邊走邊訪,不知道走了多少圈往返的路,只知道腳都走麻走痛了,甚至還起水泡了。
幸好最後的結果是好的,一個晚上總算完成了十幾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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