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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等四部門公布【網路暴力資訊治理規定】

2024-06-15推薦

近日,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聯合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布【網路暴力資訊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網路暴力資訊嚴重侵害公民合法權益,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註。為治理網路暴力資訊,營造良好網路生態,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四部門聯合出台【規定】,從明確網路資訊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規範網路暴力資訊和帳號處置、強化使用者權益保護、加強監督管理、明確法律責任等方面,為加強網路暴力資訊治理提供有力支撐。

【規定】明確,網路暴力資訊治理堅持源頭防範、防控結合、標本兼治、協同共治的原則,建立網路暴力資訊監督管理機制,鼓勵網路相關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明確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網路資訊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網路暴力資訊治理機制,履行真實身份資訊認證義務,制定和公開管理規則、平台公約並與使用者簽訂服務協定,定期釋出網路暴力資訊治理公告。強化網路暴力資訊預防預警,明確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國家網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下細化網路暴力資訊分類標準規則,建立健全網路暴力資訊特征庫和典型案例樣本庫。規定資訊和帳號處置制度,明確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對涉網路暴力違法和不良資訊的處置義務,以及對相關帳號的處置措施。建立使用者保護機制,要求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網路暴力資訊防護功能、完善私信規則,發現使用者面臨網路暴力資訊風險的,應當及時透過顯著方式提示使用者,告知使用者可以采取的防護措施。規定監督管理職責和法律責任,明確網信部門會同公安、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依法對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網路暴力資訊治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資訊共享、會商通報、取證調證、案件督辦等工作機制,協同治理網路暴力資訊。此外,還規定了網路暴力資訊的定義、排除適用規則等。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指出,網路暴力資訊治理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多方參與,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維護良好網路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