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頭條 > 推薦

莞莞類卿?終究是逃不過

2024-09-23推薦

是姐姐?還是妹妹?

長得再像,也不一樣

近日

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出境大廳內

一名女子持用其胞姐的證件

企圖蒙混過關

被雲南邊檢總站昆明邊檢站

移民管理警察當場識破

「是你的護照嗎?」

移民管理警察發現其本人相貌

與所持護照相片存在差異

「就是我」

面對質疑,她堅稱

只是做了「微整形」計畫

所以看起來年輕些

被問及為何指紋不一致

她辯解稱

可能最近搬家幹活太多

導致指紋磨損

「你看,這是我的身份證」

對待移民管理警察的詢問

她沈著冷靜,微笑應答

還信誓旦旦拿出了

與所持護照相對應的身份證

隨後

移民管理警察將其帶離現場

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面對後續收集的諸多證據

該女子不得不承認

冒用他人證件的違法事實

「朋友都說我和親姐姐長得像

以為淩晨的航班檢查不會很嚴

就拿她的護照過來試一下」

她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

據該女子交代

她計劃前往馬來西亞旅遊

但因為個人征信問題

擔心辦不到護照無法出行

便借用其胞姐的護照和身份證

企圖蒙混過關

不料被當場查獲

最終

昆明邊檢站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對該女子作出

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

並收繳涉案證件

移民管理警察提醒

請攜用本人合法有效出入境證件

辦理出入境手續

切勿以身試法

普法時刻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七條 簽證、外國人停留居留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發生損毀、遺失、被盜搶或者簽發後發現持證人不符合簽發條件等情形的,由簽發機關宣布該出境入境證件作廢。

偽造、變造、騙取或者被證件簽發機關宣布作廢的出境入境證件無效。

公安機關可以對前款規定的或被他人冒用的出境入境證件予以登出或者收繳。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入境邊防檢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轉自國家移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