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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校園欺淩始於「看見」

2024-03-19推薦

連日來,一起「3名初中生霸淩同學並將其殺害」的暴力事件,多次沖上熱搜,其手段之殘忍、影響之惡劣,強烈刺痛公眾神經。其中,被害人是否長期遭受校園欺淩,備受關註。

守護「少年的你」,任何人都不是旁觀者。近日,央視主持人奈格買提在節目中自曝曾被校園欺淩,令人心酸的是,因為已經習慣了不反抗,他甚至以為被欺負是正常現象,直到長大後才知道這其實就是「校園欺淩」。

兩則沈重的新聞,都有關「看見」。如果不是媒體曝光,我們很難相信,施暴者的殘忍手段和實際年齡,竟會存在如此令人心痛的反差,同理,校園欺淩如果演變成惡性事件,後果也可能比想象中更加嚴重;被「看見」的事實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欺淩發生於「隱蔽的角落」,曾有研究表明,只有21%的校園欺淩案件會報告給老師或學校,剩下的79%都石沈大海。正因如此,奈格買提此番公開發聲,頗具討論意義。

校園欺淩是公認難題,難就難在隱蔽性強、界定難。其成因非常復雜,無論從哪根鏈條延伸開去,三言兩語都說不清。比如,被欺淩者的「無意識」,就像奈格買提的「後知後覺」,因為恐懼而不敢反抗,最後「習以為常」,從網友們的反饋來看,顯然這不是個例。再如,部份家長沒有厘清欺淩和普通打鬧的邊界,當成是孩子間的「打鬧」「惡作劇」,沒有引起重視。

校園欺淩還往往具有反復性和長期性。如去年的「9歲男生被兩名同班同學極端淩辱」事件,當事人遭淩辱的時間竟長達一年半,遺憾的是,監護方並未及時發覺。如果說輕拿輕放尚屬無心之失,更可怕的是視而不見,想著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結果「小事托大、大事拖炸」。

「惡之花」不是一日生成,抓早抓小是關鍵一步。一方面,校園欺淩是欺淩,不是普通的打鬧,每個人都應該清楚地「看見」這一點,相應的宣傳教育不能缺位。有法律人士指出,大多數的涉訴未成年人來自殘缺或者問題家庭,普遍存在家庭監護缺失或不當等問題,「家庭是第一個課堂,父母是第一任老師」務必真正落到實處。而據新京報報道,「初中生殺人案」中三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為留守兒童,其中的「真空」值得深思。

同樣重要的是,要給被欺淩者說「不」的勇氣。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淩的教育和培訓。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只有當孩子們感受到,面對校園欺淩,自己並非孤立無援,家長、老師和全社會都是後盾,才會少一些默默承受,多一些積極求助。

看見,是行動的開始。整治校園欺淩,不是「說說而已」,別等到大錯已成,才開始重視起來。(鐘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