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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一男子為泄私憤,竟從6樓……

2024-09-02推薦

近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公安局快速偵破一起高空拋物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名。

8月29日晚,轄區居民韓先生報警稱,在恰蔔恰鎮某小區樓頂有人高空拋物。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勘查工作,發現現場遺留有多件重物及一台被砸車輛。辦案民警隨即根據拋落物品分散情況及現場建築結構開展分析研判,透過多方調查走訪成功釘選犯罪嫌疑人馬某。經縝密調查,發現馬某因泄私憤,在酒後情緒激動,將多件重物從6樓扔下,造成樓下停放車輛損壞。所幸樓下並無人員路過,未造成人員傷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高空拋物是「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即使是很小的物件也可能成為殺傷力巨大的「兇器」。最新刑法修正案施行後,高空拋物正式入刑,意味著高空拋物者此後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也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高空拋物行為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法應予嚴懲。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故意實施高空拋物行為,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